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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实施保障措施是否以"未预见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的争论,然后通过比较分析反对方和肯定方双方的观点,再结合WTO案件中上诉机构的对此问题观点,得出"未预见的发展"仍然是在WTO体制内实施保障措施的实质条件之一的结论。最后,对"未预见的发展"存在的法律意义以及其理解问题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