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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中国的事情,關键在党,关键在管党治党;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修身齐家、为官从政以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提供了基本遵循,需要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并躬行实践。
一、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必须在“三严三实”上发挥表率作用。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不能把理想信念只当口号喊,严格纪律规矩必须架起高压线,依法办事才能正确用权,求真务实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执政骨干”论不仅仅是基于党的干部独特身份的重要性,更是针对问题和执政使命的现实命题。
骨干,意为“事物的主要部分、主要支柱或最实质性的部分”。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最初由13位骨干分子代表当时50多名共产党员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组织,在不断的革命斗争中,骨干分子代表的人数在总体上逐步增多,但同时对骨干分子的素质、意志、能力等各方面的考验要求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革命骨干随即转化为建设骨干、改革骨干、行业骨干等,实践证明其带头作用是明显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更加严峻,对党执政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领导干部作为“执政骨干”,必须练好内功,打铁还需自身硬,应当有所敬畏、有所担当、有所作为,不畏艰险、不怕诱惑、不失底线,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过程中彰显共产党人的品格和人格魅力。
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进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保证在于严格落实,而落实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党纪国法绝对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不管任何人、任何时候,一切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习总书记的“关键少数”论,不仅仅限于全面依法治国,而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布局上同样适用、同等重要。
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干部相当于全体党员是少数,相对于普通群众更是少数;而领导干部则是少数中的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更是少数中的极少数。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党的形象、党的威信和党的执政基础,“干得好”能为党增光添彩,“干不好”会丧失民心,“干得糟”可能断送党的前途。只有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牵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牛鼻子”,才能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现代化建设中加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
三、领导干部要做各方面的“模范表率”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应做“模范表率”的讲话还有很多,比如,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领导干部要让群众看到自己敢于正视并解决问题的决心,看到自己拜群众为师、向群众求教的襟怀,看到自己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行动。他还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俗话讲,“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团队如此,一个政党更是如此。
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根本上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法理学意义上看,法定义务是每个成员的法定责任和基本要求,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相对于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履行义务、落实责任等方面起主动带头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行动中,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的体现是多方面的,平常时候能否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否站得出来,危急时刻能否豁得出来,无一不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的检验。领导干部应把先锋模范的作用落实到日常工作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之中,争做一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楷模。
四、领导干部在坚持党性上要“特别突出”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如此。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不难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谈起共产党员的要求时都“特别”突出强调领导干部更应该如何如何。这种语调和用法旨在加重语气、强调重点,目的是让一系列要求或任务在领导干部的带动示范下落实好、完成好,尤其是在坚持和强化党性方面。 对于“领导干部”的对象范围,除了特别强调一般意义上的领导干部以外,还有“主要领导干部”“高级领导干部”,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特别提到的“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习近平总书记曾对中共中央政治局践行“三严三实”特别提出要求,突出强调要在定方向、抓落实、重管理、严律己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可见,党中央的自上而下率先垂范,对全党全社会的示范引领意义非同寻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模范带头,所有领导干部就更应当“要求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层层传递严修实为、实干兴邦的正能量。广大黨员和群众也就能充分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来的扑面春风,立足岗位、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社会风气自然水到渠成。
五、领导干部应当自觉不断地“增强能力”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主张、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增强能力或提高本领方面的论述是十分丰富的,要依靠学习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领导干部的看家本领,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增强领导改革、谋划改革、推动改革和落实改革的能力,要深刻认识和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等等。可以说,新形势新任务下,“增强能力”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和完成庄严执政使命的迫切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增强领导干部能力的路径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依靠群众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变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当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需要涉险滩和冲破利益固化藩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任务越繁重,越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越需要从基层群众的鲜活实践中汲取改革和发展的营养;二是依靠调查研究问题。毛泽东提出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著名论断充分证明了“实践决定认识”的科学认识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做好领导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调查研究能力是整体素质和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现实情况往往是调查研究条件越来越便利,但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甚至不够及时和不够真实,抑或是有调查没有研究,有研究但调查又很不够,这些都在无形中影响了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三是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和如何善于学习的论述非常丰富,核心观点是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终身学习,才能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本领。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讲,“学习”两个字至少应当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要学习各种专业知识、业务知识以及相关必需知识,以提高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就是要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把握发展战略、丰富知识结构、提升道德修养以及满足群众需求等。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既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使命的长远部署,也有关系到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的个人成长考虑,具有十分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人文关怀,为每一个领导干部的为官、用权、做事、修身之道等指出了明确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基本要求,一方面积极向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努力看齐;另一方面是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充分行使党员手中宝贵的监督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党内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营造作出贡献。
(本文系2016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基层干部增强党员意识研究”阶段性成果)
(责编 / 吴耀明)
一、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必须在“三严三实”上发挥表率作用。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不能把理想信念只当口号喊,严格纪律规矩必须架起高压线,依法办事才能正确用权,求真务实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执政骨干”论不仅仅是基于党的干部独特身份的重要性,更是针对问题和执政使命的现实命题。
骨干,意为“事物的主要部分、主要支柱或最实质性的部分”。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最初由13位骨干分子代表当时50多名共产党员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组织,在不断的革命斗争中,骨干分子代表的人数在总体上逐步增多,但同时对骨干分子的素质、意志、能力等各方面的考验要求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革命骨干随即转化为建设骨干、改革骨干、行业骨干等,实践证明其带头作用是明显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更加严峻,对党执政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领导干部作为“执政骨干”,必须练好内功,打铁还需自身硬,应当有所敬畏、有所担当、有所作为,不畏艰险、不怕诱惑、不失底线,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过程中彰显共产党人的品格和人格魅力。
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进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保证在于严格落实,而落实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党纪国法绝对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不管任何人、任何时候,一切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习总书记的“关键少数”论,不仅仅限于全面依法治国,而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布局上同样适用、同等重要。
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干部相当于全体党员是少数,相对于普通群众更是少数;而领导干部则是少数中的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更是少数中的极少数。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党的形象、党的威信和党的执政基础,“干得好”能为党增光添彩,“干不好”会丧失民心,“干得糟”可能断送党的前途。只有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牵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牛鼻子”,才能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现代化建设中加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
三、领导干部要做各方面的“模范表率”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应做“模范表率”的讲话还有很多,比如,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领导干部要让群众看到自己敢于正视并解决问题的决心,看到自己拜群众为师、向群众求教的襟怀,看到自己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行动。他还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俗话讲,“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团队如此,一个政党更是如此。
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根本上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就明确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法理学意义上看,法定义务是每个成员的法定责任和基本要求,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相对于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履行义务、落实责任等方面起主动带头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行动中,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的体现是多方面的,平常时候能否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否站得出来,危急时刻能否豁得出来,无一不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的检验。领导干部应把先锋模范的作用落实到日常工作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之中,争做一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楷模。
四、领导干部在坚持党性上要“特别突出”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如此。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不难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谈起共产党员的要求时都“特别”突出强调领导干部更应该如何如何。这种语调和用法旨在加重语气、强调重点,目的是让一系列要求或任务在领导干部的带动示范下落实好、完成好,尤其是在坚持和强化党性方面。 对于“领导干部”的对象范围,除了特别强调一般意义上的领导干部以外,还有“主要领导干部”“高级领导干部”,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特别提到的“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习近平总书记曾对中共中央政治局践行“三严三实”特别提出要求,突出强调要在定方向、抓落实、重管理、严律己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可见,党中央的自上而下率先垂范,对全党全社会的示范引领意义非同寻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模范带头,所有领导干部就更应当“要求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层层传递严修实为、实干兴邦的正能量。广大黨员和群众也就能充分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来的扑面春风,立足岗位、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社会风气自然水到渠成。
五、领导干部应当自觉不断地“增强能力”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主张、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增强能力或提高本领方面的论述是十分丰富的,要依靠学习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领导干部的看家本领,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增强领导改革、谋划改革、推动改革和落实改革的能力,要深刻认识和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等等。可以说,新形势新任务下,“增强能力”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和完成庄严执政使命的迫切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增强领导干部能力的路径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依靠群众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变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当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需要涉险滩和冲破利益固化藩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任务越繁重,越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越需要从基层群众的鲜活实践中汲取改革和发展的营养;二是依靠调查研究问题。毛泽东提出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著名论断充分证明了“实践决定认识”的科学认识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做好领导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调查研究能力是整体素质和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现实情况往往是调查研究条件越来越便利,但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甚至不够及时和不够真实,抑或是有调查没有研究,有研究但调查又很不够,这些都在无形中影响了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三是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和如何善于学习的论述非常丰富,核心观点是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终身学习,才能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本领。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讲,“学习”两个字至少应当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要学习各种专业知识、业务知识以及相关必需知识,以提高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就是要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把握发展战略、丰富知识结构、提升道德修养以及满足群众需求等。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既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使命的长远部署,也有关系到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的个人成长考虑,具有十分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人文关怀,为每一个领导干部的为官、用权、做事、修身之道等指出了明确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基本要求,一方面积极向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努力看齐;另一方面是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充分行使党员手中宝贵的监督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党内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营造作出贡献。
(本文系2016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基层干部增强党员意识研究”阶段性成果)
(责编 / 吴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