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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青年人很少有人知道,其实,中元节在我国民间是个“鬼节”。
神鬼信仰是民间初元信仰,如果一个民族什么信仰也没了,初元性的神鬼信仰也被破坏殆尽了,那么,这个国家的人便没了敬畏之心和良知。而今,一些人之所以无恶不作,伤天害理,就是因为不相信会天打雷劈,会遭到神鬼报应。
在现代人的观念中,神和鬼存活的领域早已贴上落后、愚昧、腐朽的封条被禁止入内,即使是在文学艺术作品中表现的鬼神世界,也只是作为虚构的艺术形象而存在。而现实中,我们绝大多数人对宗教信仰是绝缘的,很少有人相信生死轮回,相信因果报应,相信善恶有报,只一门心思沉溺于商场、情场、官场、名利场,不择手段地满足眼前的物质欲望,而对灵魂的生存状况和质量漠然置之。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人性的进步抑或退化?有鉴于此,回望故土那一方曾经令人目眩神迷的人神鬼共处的岁月空间,也许是不无意义的。
中国人的神鬼信仰是通过神学宗教、民间巫术直至个人信念为其媒介通道的,亦即包含在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里。民间信仰源自原始的泛灵膜拜,亦称多神信仰,即相信万物有灵,其产生的背景是由于人们对于各种大自然现象无法给予圆满解释,因恐惧而膜拜,祈求平安。除了雷电风雨及星星等大自然现象外,甚至也把牲畜也当膜拜对象,如:雷神、雨神、北斗星君、齐天大圣、虎爷等。此外,古时国人还封人为神,民间有个说法是“忠臣孝子,生而为英,死而为灵”,他们相信,拜祭一些去世的英雄人物,可获其庇佑。受封为神者主要为历代民族英雄,人们尊敬其伟大的人格,奉其为神祗,籍此纪念他们对国家社会的贡献,如:关公、大伯公、妈祖、岳飞、仙四师爷等。
从古到今,中国人都有着一套神明信仰,见之于经典,泛化于民间,时间长河无法将之埋没,社会变迁无法将之磨洗,往往外在偶像之木主可以转换于无形,内在信念信仰却总高悬于星空。这套信仰不像它外在表现的那样,是对于天地、山川、动植、人物、鬼神等的泛灵崇拜和多神崇拜,实则是对天地间伦理精神与秩序价值的一元信仰,而这精神与价值总是配之以仪式、剧乐,即礼乐,存在于天地间,由此在不同的信仰者那里,和同一信仰者的不同人生阶段,或不同生活境遇中,呈现为“文”或“神”(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而且融通于不单在概念上,还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
中国进入近代以来,经典地位下沉,神明信仰被简单地贬为迷信,这种祛魅化造成了信仰的缺失与迷茫,漠视了神明信仰的文化功能,也使不健全的本身在面对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常常处于尴尬的地位。
人类学家认为巫术近于科学,因为巫术凭借的是人的自信力:只要知道方法,便能直接控制自然。这些巫术施展的一个主要对象就是民间鬼神。古代民间有许多能驱神捉鬼的仙师和道士,普通人只要虚心学习法术,也能掌握驱神捉鬼的本事。他们一般用符咒、桃木、剑、水之类的“法器””,对众人之上的鬼神发号施令、驱使奴役,甚至将他们赶尽杀绝。鬼神不再神秘、强大,他们有时也得听命于人。
“礼失而求诸野”,孔子所赞赏的“礼意”,有时通过神鬼信仰的礼仪演绎,会以亦庄亦谐的方式体现于乡野、民间,为乡民展开着的世界。
我们不提倡神鬼信仰,但不能不明白神鬼信仰在历史长河里的功能。当人们沉迷于鬼神的魔力圈内,这种信仰鬼神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所体现的传统心理,似乎是那样神秘莫测。而当人们从鬼神的魔力圈内跳出来,冷静地、理智地把它当作一种文化现象进行审视的时候,鬼神的魔力和民间鬼神信仰的传统心理,就都变得清晰起来了。看起来,这一切很像是人类自己为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戏剧。
神鬼信仰是民间初元信仰,如果一个民族什么信仰也没了,初元性的神鬼信仰也被破坏殆尽了,那么,这个国家的人便没了敬畏之心和良知。而今,一些人之所以无恶不作,伤天害理,就是因为不相信会天打雷劈,会遭到神鬼报应。
在现代人的观念中,神和鬼存活的领域早已贴上落后、愚昧、腐朽的封条被禁止入内,即使是在文学艺术作品中表现的鬼神世界,也只是作为虚构的艺术形象而存在。而现实中,我们绝大多数人对宗教信仰是绝缘的,很少有人相信生死轮回,相信因果报应,相信善恶有报,只一门心思沉溺于商场、情场、官场、名利场,不择手段地满足眼前的物质欲望,而对灵魂的生存状况和质量漠然置之。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人性的进步抑或退化?有鉴于此,回望故土那一方曾经令人目眩神迷的人神鬼共处的岁月空间,也许是不无意义的。
中国人的神鬼信仰是通过神学宗教、民间巫术直至个人信念为其媒介通道的,亦即包含在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里。民间信仰源自原始的泛灵膜拜,亦称多神信仰,即相信万物有灵,其产生的背景是由于人们对于各种大自然现象无法给予圆满解释,因恐惧而膜拜,祈求平安。除了雷电风雨及星星等大自然现象外,甚至也把牲畜也当膜拜对象,如:雷神、雨神、北斗星君、齐天大圣、虎爷等。此外,古时国人还封人为神,民间有个说法是“忠臣孝子,生而为英,死而为灵”,他们相信,拜祭一些去世的英雄人物,可获其庇佑。受封为神者主要为历代民族英雄,人们尊敬其伟大的人格,奉其为神祗,籍此纪念他们对国家社会的贡献,如:关公、大伯公、妈祖、岳飞、仙四师爷等。
从古到今,中国人都有着一套神明信仰,见之于经典,泛化于民间,时间长河无法将之埋没,社会变迁无法将之磨洗,往往外在偶像之木主可以转换于无形,内在信念信仰却总高悬于星空。这套信仰不像它外在表现的那样,是对于天地、山川、动植、人物、鬼神等的泛灵崇拜和多神崇拜,实则是对天地间伦理精神与秩序价值的一元信仰,而这精神与价值总是配之以仪式、剧乐,即礼乐,存在于天地间,由此在不同的信仰者那里,和同一信仰者的不同人生阶段,或不同生活境遇中,呈现为“文”或“神”(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而且融通于不单在概念上,还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
中国进入近代以来,经典地位下沉,神明信仰被简单地贬为迷信,这种祛魅化造成了信仰的缺失与迷茫,漠视了神明信仰的文化功能,也使不健全的本身在面对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常常处于尴尬的地位。
人类学家认为巫术近于科学,因为巫术凭借的是人的自信力:只要知道方法,便能直接控制自然。这些巫术施展的一个主要对象就是民间鬼神。古代民间有许多能驱神捉鬼的仙师和道士,普通人只要虚心学习法术,也能掌握驱神捉鬼的本事。他们一般用符咒、桃木、剑、水之类的“法器””,对众人之上的鬼神发号施令、驱使奴役,甚至将他们赶尽杀绝。鬼神不再神秘、强大,他们有时也得听命于人。
“礼失而求诸野”,孔子所赞赏的“礼意”,有时通过神鬼信仰的礼仪演绎,会以亦庄亦谐的方式体现于乡野、民间,为乡民展开着的世界。
我们不提倡神鬼信仰,但不能不明白神鬼信仰在历史长河里的功能。当人们沉迷于鬼神的魔力圈内,这种信仰鬼神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所体现的传统心理,似乎是那样神秘莫测。而当人们从鬼神的魔力圈内跳出来,冷静地、理智地把它当作一种文化现象进行审视的时候,鬼神的魔力和民间鬼神信仰的传统心理,就都变得清晰起来了。看起来,这一切很像是人类自己为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