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课题系列笔谈之二——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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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研究员和高全喜研究员承担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研究课题,继2007年4月在北京召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法治实践”学术讨论会(部分笔谈内容已经发表于《学海》杂志2007年第4期)之后,近期又召开了第二次学术座谈会,主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会学者分别就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法治国家的标准、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宪政与法治的关系、宪法解释与宪法司法化,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各自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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