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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排他性效力。依物权的这种性质,它当然就具有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而对于物权的追及效力,有的学者不认为它是一项独立的效力,而应当包括在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之中;而有的学者是肯定它作为独立效力的存在。本文将从物权追及效力的概述、表现以及限制这三个方面做初步论述,以求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