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巷里的老舍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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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老舍夫妇合种的两棵柿子树,老舍故居又被称为丹柿小院,这是老舍一生中居住最久的一个地方,他一九四九年后的作品也几乎全部写于此。
  我觉得丰富胡同很能代表老舍的生活意趣。这胡同的妙处在于窄小逼仄,而且越往深处越显促狭。胡同两边全是低低矮矮的小门小院,与整条胡同的气质相得益彰。
  我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迷恋老舍,到中学后逐渐痴迷,等到老舍诞辰100周年之际,故居作为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我在第一时间买票进去参观,目之所见与内心此前构建起的图景相比还是有不少的距离。
  头一样以大门来说,门板上已非我当初所见那种略呈长方微带锈迹的小铁门钹,而是极为普遍金黄色的大铜门环,多少显得有点俗气。院子里除了地栽的玉春棒儿和有限的盆花,昔日小院里的繁花与猫咪已全无踪迹。过了几年,纪念馆又把院中裸露的土地全部铺满方砖,此举虽能在雨天有效防止游客滑倒,但整洁有余清幽不足。院中南墙不久又安装了巨大的电子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与老舍有关的视频节目,小院已难寻往日的清静。这样看来,今日的老舍纪念馆是为了满足更多人参观而开设的公共博物馆,同当年老舍生活其中的丹柿小院实际已是两回事。
  我觉得老舍故居的天生窄小是不大适合改成公共博物馆的。这不像上海虹口山阴路的鲁迅故居和甜爱路的鲁迅纪念馆,前者因为空间太过狭小,仅仅作为生活原状陈列,后者则是另选在鲁迅公园里专门设立的大型博物馆。分工明确,互不影响。
  再或者就像北京前海西街的郭沫若故居那样占地上千平米的豪宅,拿出几间不太重要的房间当做展厅,其余仍然可以完好地保留主人生前的生活原状陈列。可老舍故居两头都不占,既没法另辟新馆又没有足够大的面积来展陈,实在尴尬,和他世界级的声誉极度不符。我想依老舍本人的性格,也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小院在去世后改建成纪念馆。
  原因很简单,这里是专属于老舍自己的一方静美天地,是他梦想已久的理想家庭。出身于城市贫民阶层的老舍,大概始终把自己定位为一介草民,哪怕著作等身或蜚声国际,在他心理上到底还是一个平头百姓,所以丰富胡同的丹柿小院是最符合他心目中平民阶层的居住理想。
  四十年代末旅居纽约的老舍,确曾有过一个未来归宿的迷茫期。留美、赴英、暂居港台都不是没有可能……在老舍归国的诸多因素中,故乡北京是其中极为重要且极具诱惑的一个。视文学为生命的老舍,回到故乡之后,无论再从事什么题材的写作,北京这座城市终于不必再时时遥望了。他就像是一条回到永定河里的鱼,真正体会到了如鱼得水的快慰。
  回到北京之后,老舍先是住在北京饭店,他婉拒了作协分配给他的机关宿舍楼,而在征得周恩来的同意后自己花钱买了一处小院,最终选定了丰富胡同的这座小院。或许当老舍第一次踏入这个小院时,就瞬间认定了这是他幻想已久的理想家庭的样貌。正如其笔下《四世同堂》里祁老人满意自家的小房:“这是他自己置买的产业,不论格局与建筑怎样不好,也值得自傲。”
  普通讀者走进老舍故居,这里的书房、卧室及客厅等处也都埋下了不少凸显老舍性格与情趣的小线索,只要留心,定有收获。
  选自《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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