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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企合作创新是高职教育发展的主动力,也是提升高职院校竞争力的基本途径,高职院校只有针对校企合作创新运行的特征,构建和完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才能促进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因此,研究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运行规律,探析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是高职院校必须关注的课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164-02
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校企合作已成为高职教育改革创新的突破点。但总的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究其原因,虽然是复杂多样的,但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不完善关键。为此,笔者特对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作如下探讨。
1、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特征
高职教育是以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基础的,构建与完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必须以此为依据。现阶段,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
1.1 校企合作创新是以市场平台的创新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关系,校企合作就是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形成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和企业都是市场运行的主体,企业要根据市场状况来设置岗位、招聘员工,以保证正常运行。高职教育的一切活动是为了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确定等都要以市场为平台,只有了解市场状况,才能明确企业需求,才能有效开展校企合作。所以,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构建必须以市场为平台。
1.2 校企合作创新是直接面向学生的创新
高职教育直接关系学生的就业与职业发展,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宗旨,因此,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教学创新等都要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和市场的需求,结合行业与企业实际来开展,要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把学生就业质量作为高职教育的基本评价标准。
1.3 校企合作创新涉及面广、关系复杂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不仅会涉及到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而且会涉及政策、市场和理念等问题,与技术创新相比,涉及面更为广泛。同时,由于校企合作各主体的职能、任务、目标及利益的不同,在校企业合作创新中各方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确定合作关系,使合作关系复杂多变,给校企合作创新带来一定难度。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盈利,高职院校的目标是人才培养质量,政府的目标是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学生的目标是就业质量和个人发展,各方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这就要求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必须先统一认识,协调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四赢”。
2、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内容
这是指校企合作创新的各要素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相互联系的制约关系和功能体系。其主要内容是:树立校企合作创新理念的认识机制、保证校企合作创新稳定运转的运行机制、激发校企合作创新活力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校企合作创新行为的调控机制。
2.1 认识机制
理念的创新是校企合作创新的思想基础。虽然目前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只是出于解决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等办学能力上的不足以及提高学生就业率的考虑。作为企业,一些企业也仅仅将校企合作看作获得廉价劳动力一种途径或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手段,没有把校企合作看作促进产业升级换代,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大事予以重视,校企合作困难,校企合作创新就无法开展。因此,树立校企合作创新的新理念是塑造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起点。
2.2 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指在校企合作创新运行中,各创新要素直接的组合联系方式。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融资创新组合,可形成以资金为纽带的校企合作机制;学校与企业相结合进行教学创新组合,可改革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学校、企业、市场和学生的创新组合可整合成新的人才培养链,有利于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创新组合,可形成新型的组织结构和方式等等。不同的运行机制,由于其组合联系方式不同,创新的行为和活力也有所不同,直接关系到校企合作创新的效果。
2.3 激励机制
这是为校企合作创新运行提供动力的机制,关系到校企合作创新运行中各种创新要素能量的释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校企合作创新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竞争压力。我国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质量如何?是否受企业欢迎?需要通过市场来评判,这就必然会引起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创新越深入,学生就越受企业欢迎,学校的竞争力就越强;对企业而言,若不进行校企合作创新,因循守旧,就不能获得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竞争作为外在的强制力量,迫使高职院校和企业不断进行校企合作创新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利益激励。市场经济从某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利益经济,校企合作各方只有在对自己有利益预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开展合作。利益预期大小与校企合作创新有密切的正相关,利益预期越大,校企合作就越深入,创新动力就越强。三是政策激励。校企合作创新没有政府的推动和政策支持,很难深入开展,因此,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以形成校企合作创新巨大而持久的吸引力,把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2.4 调控机制
这是保证校企合作创新实现预定目标和满足环境发展的约束机制,它是校企合作创新行为的控制器和调节器。在校企合作创新活动中,合作各方必须加强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使创新活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实现创新效益最大化。调控机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从宏观层面看,校企合作创新要受到政策法规、市场规律、社会管理和经济形势等因素的约束;从学校和企业层面看,校企合作創新涉及到专业建设、办学模式、产权制度、组织结构和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规章制度来规范:从师生员工层面看,校企合作创新的成效与其自我调控密切相关,因此如何调节和提升他们在校企合作创新活动中的自觉性、责任性和自我效能就成为调控机制的重要内容。
3、构建和完善流通创新机制的基本途径
为了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发展,我国应构建和完善市场主导、校企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3.1 加强学校转变理念,创新认识机制
认识机制是指通过一定方法和途径提升人们对校企合作创新的认识,转变理念,以推动创新行为,实现创新目标的内 在机理。因此,合作各方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共同努力为校企合作创新营造长效机制。根据我国的国情和高职教育的现实,完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应通过宣传、学习和培训来转变理念,树立三个新理念。一是正确认识高职教育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树立高职教育是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生力军的新理念;二是正确认识我国校企合作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高职教育的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平台,以校企合作创新为龙头”的新理念;三是要正确认识到校企合作创新的复杂性,将校企合作创新与市场创新、技术创新、材料创新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人才培养链为纽带来提升校企合作创新的总体水平。
3.2 加大改革,优化组合,健全运行机制
完善运行机制是校企合作创新顺利运转的前提,它涉及到校企合作创新的宏观环境状况、教育体制的改革、产权结构的变化、微观主体的塑造和政府的政策指导等要素。健全运行机制。首先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创新的现状和问题,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和指导。其次,要加大高职教育体制和企业机制的改革力度,彻底改变校企分割,各自为阵的现象,依托行业,通过股份制和集团化等途径建立统一的高职教育体系。最后,要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校企合作创新的主体之一是企业,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经营不稳定,使校企合作关系难以持久发展。因此,要大力开展资本营运,通过“购、并、转”等方式不断优化组合企业,扩大企业规模,为完善校企合作创新的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3.3 协调利益、合理分配、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促进校企合作创新的推进器,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说明,我国校企合作创新的激励机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一,要处理好竞争与合作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竞争是校企合作创新的主动力,理应是竞争压力大,创新动力也就越大,但由于校企合作各方的竞争特点和目标不同,很难形成校企合作创新的合力,因此,合理规划校企合作创新的目标,使各方明确自己的竞争目标和利益是建设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重点。第二,要协调好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校企合作创新能使各方均能受益,但在校企合作创新初期学校和企业不仅投入较大的人财物力,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效益则具有较大滞后性,若无相关政策的支持,会直接影响各方的短期利益,因此,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并给予政策支持,协调好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是促进校企合作创新的重要途径。最后要加大政策激励的力度。近年来,为了鼓励校企合作创新,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予以激励,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激励体系,为此,政府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形成较完善的激励机制。
3.4 健全法制,保护创新,加强调控机制
根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内容和要求,其调控机制的构建应重点抓好宏观与微观二个层面工作。
3.4.1 健全推动校企合作创新的宏观调控机制
为了规范校企合作创新,政府应通过政策和法律加以调控,其主要措施是:(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校企合作创新的行为。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種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行为,需要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和规范。(2)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长期规划,运用各种政策和信息手段对校企合作创新进行政策指导和信息引导,为校企合作创新明确方向和目标。(3)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积极引导合作各方通过创新联盟、产学研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联合创新。
3.4.2 完善学校和企业内部调控机制
其主要措施是:(1)加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建设,明确责权利关系,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创新活动,形成长效机制。(2)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能根据校企合作创新的需要调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专业设置等,并自主决定办学模式和管理制度,以实现校企合作创新的自我调控。(3)建立风险预警体系,进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校企合作创新的风险损失,以提升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沈霞,校企合作创新的研究[J],商业经济,2010(1)
[2]张俊英,校企合作面临的机制建设问题及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35)
[3]孟金宝,离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创新研究[J]取教论坛,2009(14)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10-164-02
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校企合作已成为高职教育改革创新的突破点。但总的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究其原因,虽然是复杂多样的,但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不完善关键。为此,笔者特对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作如下探讨。
1、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特征
高职教育是以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基础的,构建与完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必须以此为依据。现阶段,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
1.1 校企合作创新是以市场平台的创新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关系,校企合作就是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形成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和企业都是市场运行的主体,企业要根据市场状况来设置岗位、招聘员工,以保证正常运行。高职教育的一切活动是为了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确定等都要以市场为平台,只有了解市场状况,才能明确企业需求,才能有效开展校企合作。所以,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构建必须以市场为平台。
1.2 校企合作创新是直接面向学生的创新
高职教育直接关系学生的就业与职业发展,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宗旨,因此,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教学创新等都要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和市场的需求,结合行业与企业实际来开展,要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把学生就业质量作为高职教育的基本评价标准。
1.3 校企合作创新涉及面广、关系复杂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不仅会涉及到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而且会涉及政策、市场和理念等问题,与技术创新相比,涉及面更为广泛。同时,由于校企合作各主体的职能、任务、目标及利益的不同,在校企业合作创新中各方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确定合作关系,使合作关系复杂多变,给校企合作创新带来一定难度。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盈利,高职院校的目标是人才培养质量,政府的目标是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学生的目标是就业质量和个人发展,各方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这就要求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必须先统一认识,协调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四赢”。
2、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内容
这是指校企合作创新的各要素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相互联系的制约关系和功能体系。其主要内容是:树立校企合作创新理念的认识机制、保证校企合作创新稳定运转的运行机制、激发校企合作创新活力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校企合作创新行为的调控机制。
2.1 认识机制
理念的创新是校企合作创新的思想基础。虽然目前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只是出于解决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等办学能力上的不足以及提高学生就业率的考虑。作为企业,一些企业也仅仅将校企合作看作获得廉价劳动力一种途径或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手段,没有把校企合作看作促进产业升级换代,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大事予以重视,校企合作困难,校企合作创新就无法开展。因此,树立校企合作创新的新理念是塑造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起点。
2.2 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指在校企合作创新运行中,各创新要素直接的组合联系方式。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融资创新组合,可形成以资金为纽带的校企合作机制;学校与企业相结合进行教学创新组合,可改革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学校、企业、市场和学生的创新组合可整合成新的人才培养链,有利于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创新组合,可形成新型的组织结构和方式等等。不同的运行机制,由于其组合联系方式不同,创新的行为和活力也有所不同,直接关系到校企合作创新的效果。
2.3 激励机制
这是为校企合作创新运行提供动力的机制,关系到校企合作创新运行中各种创新要素能量的释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校企合作创新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竞争压力。我国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质量如何?是否受企业欢迎?需要通过市场来评判,这就必然会引起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创新越深入,学生就越受企业欢迎,学校的竞争力就越强;对企业而言,若不进行校企合作创新,因循守旧,就不能获得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竞争作为外在的强制力量,迫使高职院校和企业不断进行校企合作创新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利益激励。市场经济从某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利益经济,校企合作各方只有在对自己有利益预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开展合作。利益预期大小与校企合作创新有密切的正相关,利益预期越大,校企合作就越深入,创新动力就越强。三是政策激励。校企合作创新没有政府的推动和政策支持,很难深入开展,因此,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以形成校企合作创新巨大而持久的吸引力,把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2.4 调控机制
这是保证校企合作创新实现预定目标和满足环境发展的约束机制,它是校企合作创新行为的控制器和调节器。在校企合作创新活动中,合作各方必须加强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使创新活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实现创新效益最大化。调控机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从宏观层面看,校企合作创新要受到政策法规、市场规律、社会管理和经济形势等因素的约束;从学校和企业层面看,校企合作創新涉及到专业建设、办学模式、产权制度、组织结构和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规章制度来规范:从师生员工层面看,校企合作创新的成效与其自我调控密切相关,因此如何调节和提升他们在校企合作创新活动中的自觉性、责任性和自我效能就成为调控机制的重要内容。
3、构建和完善流通创新机制的基本途径
为了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发展,我国应构建和完善市场主导、校企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3.1 加强学校转变理念,创新认识机制
认识机制是指通过一定方法和途径提升人们对校企合作创新的认识,转变理念,以推动创新行为,实现创新目标的内 在机理。因此,合作各方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共同努力为校企合作创新营造长效机制。根据我国的国情和高职教育的现实,完善校企合作创新机制应通过宣传、学习和培训来转变理念,树立三个新理念。一是正确认识高职教育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树立高职教育是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生力军的新理念;二是正确认识我国校企合作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高职教育的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平台,以校企合作创新为龙头”的新理念;三是要正确认识到校企合作创新的复杂性,将校企合作创新与市场创新、技术创新、材料创新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人才培养链为纽带来提升校企合作创新的总体水平。
3.2 加大改革,优化组合,健全运行机制
完善运行机制是校企合作创新顺利运转的前提,它涉及到校企合作创新的宏观环境状况、教育体制的改革、产权结构的变化、微观主体的塑造和政府的政策指导等要素。健全运行机制。首先要加强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创新的现状和问题,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和指导。其次,要加大高职教育体制和企业机制的改革力度,彻底改变校企分割,各自为阵的现象,依托行业,通过股份制和集团化等途径建立统一的高职教育体系。最后,要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校企合作创新的主体之一是企业,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经营不稳定,使校企合作关系难以持久发展。因此,要大力开展资本营运,通过“购、并、转”等方式不断优化组合企业,扩大企业规模,为完善校企合作创新的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3.3 协调利益、合理分配、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促进校企合作创新的推进器,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说明,我国校企合作创新的激励机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一,要处理好竞争与合作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竞争是校企合作创新的主动力,理应是竞争压力大,创新动力也就越大,但由于校企合作各方的竞争特点和目标不同,很难形成校企合作创新的合力,因此,合理规划校企合作创新的目标,使各方明确自己的竞争目标和利益是建设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重点。第二,要协调好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校企合作创新能使各方均能受益,但在校企合作创新初期学校和企业不仅投入较大的人财物力,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效益则具有较大滞后性,若无相关政策的支持,会直接影响各方的短期利益,因此,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并给予政策支持,协调好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是促进校企合作创新的重要途径。最后要加大政策激励的力度。近年来,为了鼓励校企合作创新,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予以激励,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激励体系,为此,政府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形成较完善的激励机制。
3.4 健全法制,保护创新,加强调控机制
根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内容和要求,其调控机制的构建应重点抓好宏观与微观二个层面工作。
3.4.1 健全推动校企合作创新的宏观调控机制
为了规范校企合作创新,政府应通过政策和法律加以调控,其主要措施是:(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校企合作创新的行为。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種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行为,需要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和规范。(2)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长期规划,运用各种政策和信息手段对校企合作创新进行政策指导和信息引导,为校企合作创新明确方向和目标。(3)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积极引导合作各方通过创新联盟、产学研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联合创新。
3.4.2 完善学校和企业内部调控机制
其主要措施是:(1)加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建设,明确责权利关系,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创新活动,形成长效机制。(2)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能根据校企合作创新的需要调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专业设置等,并自主决定办学模式和管理制度,以实现校企合作创新的自我调控。(3)建立风险预警体系,进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校企合作创新的风险损失,以提升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沈霞,校企合作创新的研究[J],商业经济,2010(1)
[2]张俊英,校企合作面临的机制建设问题及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35)
[3]孟金宝,离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创新研究[J]取教论坛,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