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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3日,相关媒体报道了今年年初内蒙古赤峰“五死九伤特大烟花爆炸案”责任人被查处的情况,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对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喀喇沁旗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股长张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现被取保候审。
5条鲜活的生命,伴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烟消云散……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节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近乎无法实现的。可是,燃放烟花爆竹又容易引发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伤害行人,释放噪音等。为此,人们该如何在传统佳节享受喜庆,传承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同时,保障安全,就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话题。
如何从根本上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如何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呢?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从烟花爆竹的源头——生产商制造商抓起。利益的驱使,时间的紧迫催生了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首先,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烟花爆竹制造商的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时时监督,杜绝生产商的侥幸心理,提高安全意识;其次,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对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制造商严惩不贷;生产商制造商应该具有起码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必须对自身的产品负责,对公民人身安全及社会公共财产安全负责。
第二,燃放者的安全意识。岁岁年年的事故足以为人们敲响警钟——喜庆的佳节更应该保持一份居安思危的警醒和保障自身安全、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财产安全的安全意识。首先,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忌乱投掷爆竹,烟花礼炮摆放不合理;其次,尽量不要在易燃物较多、楼房较高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对于违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的厂家,以及不顾社会群众安全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径,人们应该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合理地使用自己的监督权和举报权,及时知会相关部门,把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除了从根本问题——人们的安全意识出发,还可以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多角度多渠道地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
第一,优秀民族文化相互融合。我国各地区各民族都存在自己的庆祝方式,有一些地区和民族的庆祝方式独具特色,且安全隐患问题相对较小,比如山西的塔火。这种塔火既有取暖作用,又有照明价值,还有观赏价值。塔火用砖块、黄土和泥垒组成,一般一米多高,直径五十厘米左右,中间为圆筒状,周围留有小孔,装上大量的碳垒成塔状。然后从底下用柴点燃,让炭块自行燃烧。这样的塔火,可燃烧一晚上。塔火的点燃,与元宵节的灯展、放烟火同步举行。类似于点塔火这样相对安全固定的庆祝方式,可以广泛地被融合运用,既保留了传统,又保障了安全。
第二,提高技术,改良烟花爆竹的安全性。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人提出用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爆竹的想法,但一直未被大众采纳。显然,人们更希望能够保留传统延续习俗。这便要求人们在这方面继续探讨和研发:比如采用不用火药的压缩空气鞭炮,这类非火药的鞭炮不仅副作用小,危害也相对较小。
第三,经验借鉴。针对常常出现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不少城市地区已经做出反应,其中一些成功经验就值得人们借鉴。比如香港模式。香港当局于1985年更改制度:大年初二集中在维多利亚港燃放烟花。这个传统延续到今天。还有澳门模式。澳门模式指的是要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燃放,并且有细致的安全管理。另外,在燃放区还要进驻消防、警察、红十字会和海关等人员,以便随时急救和查获违禁的不安全的烟花爆竹。也许集中燃放的制度不能被内地人接受,但是一些城市和地区在应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方面卓有成效,成功之处还是值得人们思考和采纳的。
总之,各式各样的应对之策都有利弊得失,也不一定为大众所接受。但是,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肯定是广大群众共同的任务。欢乐团圆的节日里我们更乐意听到的是爆竹声中一岁除,而不是爆竹声中有人哭。烟花灿烂之时,切记安全意识不能放。
(编辑/李燕)
5条鲜活的生命,伴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烟消云散……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节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近乎无法实现的。可是,燃放烟花爆竹又容易引发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伤害行人,释放噪音等。为此,人们该如何在传统佳节享受喜庆,传承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同时,保障安全,就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话题。
如何从根本上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如何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呢?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从烟花爆竹的源头——生产商制造商抓起。利益的驱使,时间的紧迫催生了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首先,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烟花爆竹制造商的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时时监督,杜绝生产商的侥幸心理,提高安全意识;其次,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对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制造商严惩不贷;生产商制造商应该具有起码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必须对自身的产品负责,对公民人身安全及社会公共财产安全负责。
第二,燃放者的安全意识。岁岁年年的事故足以为人们敲响警钟——喜庆的佳节更应该保持一份居安思危的警醒和保障自身安全、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财产安全的安全意识。首先,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忌乱投掷爆竹,烟花礼炮摆放不合理;其次,尽量不要在易燃物较多、楼房较高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对于违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的厂家,以及不顾社会群众安全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径,人们应该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合理地使用自己的监督权和举报权,及时知会相关部门,把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除了从根本问题——人们的安全意识出发,还可以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多角度多渠道地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
第一,优秀民族文化相互融合。我国各地区各民族都存在自己的庆祝方式,有一些地区和民族的庆祝方式独具特色,且安全隐患问题相对较小,比如山西的塔火。这种塔火既有取暖作用,又有照明价值,还有观赏价值。塔火用砖块、黄土和泥垒组成,一般一米多高,直径五十厘米左右,中间为圆筒状,周围留有小孔,装上大量的碳垒成塔状。然后从底下用柴点燃,让炭块自行燃烧。这样的塔火,可燃烧一晚上。塔火的点燃,与元宵节的灯展、放烟火同步举行。类似于点塔火这样相对安全固定的庆祝方式,可以广泛地被融合运用,既保留了传统,又保障了安全。
第二,提高技术,改良烟花爆竹的安全性。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人提出用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爆竹的想法,但一直未被大众采纳。显然,人们更希望能够保留传统延续习俗。这便要求人们在这方面继续探讨和研发:比如采用不用火药的压缩空气鞭炮,这类非火药的鞭炮不仅副作用小,危害也相对较小。
第三,经验借鉴。针对常常出现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不少城市地区已经做出反应,其中一些成功经验就值得人们借鉴。比如香港模式。香港当局于1985年更改制度:大年初二集中在维多利亚港燃放烟花。这个传统延续到今天。还有澳门模式。澳门模式指的是要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燃放,并且有细致的安全管理。另外,在燃放区还要进驻消防、警察、红十字会和海关等人员,以便随时急救和查获违禁的不安全的烟花爆竹。也许集中燃放的制度不能被内地人接受,但是一些城市和地区在应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方面卓有成效,成功之处还是值得人们思考和采纳的。
总之,各式各样的应对之策都有利弊得失,也不一定为大众所接受。但是,防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肯定是广大群众共同的任务。欢乐团圆的节日里我们更乐意听到的是爆竹声中一岁除,而不是爆竹声中有人哭。烟花灿烂之时,切记安全意识不能放。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