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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规性音乐活动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最具传统、最为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由开始部分、基本部分、 结束部分组成,本文从这三部分阐述了幼儿园常规型音乐活动的过程,以便来实现幼儿园整体教育、全面发展教育的要求。
关键词 常规型综合性音乐活动
常规性音乐活动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最具传统、最为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充分体现音乐艺术特点,最有效地发挥音乐活动审美教育功能必不可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常规性音乐活动一般由三个环节组成。
一、开始部分
音乐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有音乐艺术美的气氛,充分体现出生动活泼、富有朝气的艺术科目的特点,因此,通常用音乐伴随幼儿进入活动室,并按照本次音乐活动内容情绪的需要,或进行曲伴随幼儿精神抖擞地走步,或用律动曲和舞曲做律动和舞步愉快活泼地进入活动室,如交换步、手腕花及垫步、踵趾小跑步、进退步、小鸟飞、小鸭走、马跑等。
幼儿入座以后,可以做律动练习、发声练习或听音练习,既作了节奏、发声、听音方面的基本训练,又调动了幼儿学习的积极性,集中了注意力。
在开始部分经常做的节奏练习,可以采用前面介绍的“节奏模仿”“节奏应答”“名人节奏”等多种游行形式和内容。此外,还有一种“人名接龙”游戏也很有趣,他的玩法是在熟练掌握人名的基础上进行的:幼儿围坐成一圈或半圆形,第一个幼儿有节奏地说自己的名字,“我叫某某”,第二个幼儿紧跟着用不同的节奏说出自己的名字,这样依次进行,直到结束。他要求幼儿在说的过程中节奏紧凑,速度保持一致,更重要的是节奏不能重复,每个人必须说出与众不同的节奏。为此,幼儿可以根据需要给自己的名字添一个字或减一个字,
发声练习是为了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幼儿的歌唱能力,使幼儿能够更加准确、细腻、自如地控制自己的声音表情,通过有表情的声音来表现歌曲的情感内涵,能够声情并茂地演唱歌曲。发声练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练习技巧而练习技巧,去追求高难度、成人化的东西,而是要根据幼儿自身歌唱发声的特点,以及幼儿歌曲艺术的表现力的需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发声练习要和本次音乐教育活动中歌唱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尽可能为歌曲的情感表现扫除技术障碍,从而使幼儿能够流畅、自如、准确、生动、力所能及地表现歌曲的情绪情感。同时,在富有表现力的、充满感情的声音中使幼儿自身的情绪情感得到陶冶和升华。
听音练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较为精细、准确地音乐听觉分辨能力。它的方法主要是老师在键盘上(钢琴、风琴、电子琴、手风琴)弹出单音、双音、和弦、旋律音程或乐句,请幼儿听辨并跟唱。如果幼儿园受条件的限制没有键盘乐器,也可以考虑用音叉或钟琴、钢片琴等有固定音高的节奏乐器来练习听辨单音,但是一定要注意保證乐器的音准质量。听音练习对于提高幼儿敏锐、精细、准确地音乐听觉和歌唱得音准、乐感的形成都有很大的帮助。
常规性音乐活动开始部分的形式和方法还应该考虑与本次音乐活动内容的呼应关系。如果音乐活动的内容是关于某种动物的,那么不妨作该动物的模仿动作进活动室;如果音乐活动要教一个三拍子的舞蹈,那么就可以作三拍子的舞步进活动室。还要注意开始部分的音乐及活动内容要经常加以改变,使幼儿能够始终保持一种新鲜感。否则,幼儿如果习以为常,不用心听音乐或做动作,形成了机械化的自动动作,这对于音乐活动来说就失去美的意义了。
二、基本部分
这是音乐活动完成教育要求和任务的主要部分。这一部分通常可以安排2-3项音乐活动内容,如唱歌、欣赏、舞蹈,或欣赏、歌唱、节奏乐等。总之,内容安排应丰富多样,既要防止内容单一、一唱到底,令幼儿感到单调,又不要内容太多,把音乐活动搞成大杂烩、大拼盘,分量太重,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一次音乐活动还要考虑教材的新旧搭配,注意难易适当。教材的内容和情绪类型既有变化,又有统一,比方柔和抒情的教材可以和活泼欢快的教材搭配。活动形式的安排要注意动静配合,从而使教学活动能够重点突出、生动活泼,保持幼儿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三、结束部分
应当尽可能使活动结束在兴致勃勃、井然有序的气氛之中,使幼儿欲罢不能,引起再次上音乐课的愿望。结束部分一般可以利用基本部分的最后一项内容,自然地过渡结束离开活动室,也可以专门选择律动或舞蹈动作来结束。
至于常规性音乐活动和综合性音乐活动,二者不应偏废,应当相互结合起来进行。因为不可否认,音乐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艺术,幼儿自身音乐能力的发展也遵循一定之规,因此学习音乐尤其需要循序渐进,不能不讲章法,常规性音乐活动就必不可少。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以促进幼儿对美的愉悦和身心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而不是为了单纯掌握音乐技能技巧,也不是为了单纯发展幼儿的音乐能力。因此,必须将学前儿童的音乐活动与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和其他各项有益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行,这就需要适当地组织综合性音乐教育活动,来实现幼儿园整体教育、全面发展教育的要求。
从课程整体上来说,各种音乐教育活动形式应当相互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各种形式的不同效用,而不应该厚此薄彼。从具体的教学活动上说,到底采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要根据教育内容的性质、范围和某个课题的容量灵活地选用。有的内容适合常规性的科目祖组织形式,有的内容可以用主题的形式,而有的内容则可以直接放入活动区,作为在某个时间内必须完成的任务,让幼儿自己主动地去做。
总之,在选择活动形式组织教学内容时,应该从幼儿的经验和能力,以及教学内容的实际出发,灵活地采用多种形式,为幼儿提供各种不同的学习经验,而不要为了追求形式上的统一,受某个流行的“概念”的名称限制,只认定某一种单一的组织形式。事实上,形式本身并不能解决认识上的问题,选择适当的活动形式是受教育思想支配的,首先要浓清楚这种活动形式的教育作用是什么,是否适合所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内容,是否适合幼儿活动的方式,不能单求形式,为形式而形式,不顾具体教育内容和效果。 (编辑郑云东)
关键词 常规型综合性音乐活动
常规性音乐活动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最具传统、最为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充分体现音乐艺术特点,最有效地发挥音乐活动审美教育功能必不可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常规性音乐活动一般由三个环节组成。
一、开始部分
音乐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有音乐艺术美的气氛,充分体现出生动活泼、富有朝气的艺术科目的特点,因此,通常用音乐伴随幼儿进入活动室,并按照本次音乐活动内容情绪的需要,或进行曲伴随幼儿精神抖擞地走步,或用律动曲和舞曲做律动和舞步愉快活泼地进入活动室,如交换步、手腕花及垫步、踵趾小跑步、进退步、小鸟飞、小鸭走、马跑等。
幼儿入座以后,可以做律动练习、发声练习或听音练习,既作了节奏、发声、听音方面的基本训练,又调动了幼儿学习的积极性,集中了注意力。
在开始部分经常做的节奏练习,可以采用前面介绍的“节奏模仿”“节奏应答”“名人节奏”等多种游行形式和内容。此外,还有一种“人名接龙”游戏也很有趣,他的玩法是在熟练掌握人名的基础上进行的:幼儿围坐成一圈或半圆形,第一个幼儿有节奏地说自己的名字,“我叫某某”,第二个幼儿紧跟着用不同的节奏说出自己的名字,这样依次进行,直到结束。他要求幼儿在说的过程中节奏紧凑,速度保持一致,更重要的是节奏不能重复,每个人必须说出与众不同的节奏。为此,幼儿可以根据需要给自己的名字添一个字或减一个字,
发声练习是为了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幼儿的歌唱能力,使幼儿能够更加准确、细腻、自如地控制自己的声音表情,通过有表情的声音来表现歌曲的情感内涵,能够声情并茂地演唱歌曲。发声练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练习技巧而练习技巧,去追求高难度、成人化的东西,而是要根据幼儿自身歌唱发声的特点,以及幼儿歌曲艺术的表现力的需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发声练习要和本次音乐教育活动中歌唱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尽可能为歌曲的情感表现扫除技术障碍,从而使幼儿能够流畅、自如、准确、生动、力所能及地表现歌曲的情绪情感。同时,在富有表现力的、充满感情的声音中使幼儿自身的情绪情感得到陶冶和升华。
听音练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较为精细、准确地音乐听觉分辨能力。它的方法主要是老师在键盘上(钢琴、风琴、电子琴、手风琴)弹出单音、双音、和弦、旋律音程或乐句,请幼儿听辨并跟唱。如果幼儿园受条件的限制没有键盘乐器,也可以考虑用音叉或钟琴、钢片琴等有固定音高的节奏乐器来练习听辨单音,但是一定要注意保證乐器的音准质量。听音练习对于提高幼儿敏锐、精细、准确地音乐听觉和歌唱得音准、乐感的形成都有很大的帮助。
常规性音乐活动开始部分的形式和方法还应该考虑与本次音乐活动内容的呼应关系。如果音乐活动的内容是关于某种动物的,那么不妨作该动物的模仿动作进活动室;如果音乐活动要教一个三拍子的舞蹈,那么就可以作三拍子的舞步进活动室。还要注意开始部分的音乐及活动内容要经常加以改变,使幼儿能够始终保持一种新鲜感。否则,幼儿如果习以为常,不用心听音乐或做动作,形成了机械化的自动动作,这对于音乐活动来说就失去美的意义了。
二、基本部分
这是音乐活动完成教育要求和任务的主要部分。这一部分通常可以安排2-3项音乐活动内容,如唱歌、欣赏、舞蹈,或欣赏、歌唱、节奏乐等。总之,内容安排应丰富多样,既要防止内容单一、一唱到底,令幼儿感到单调,又不要内容太多,把音乐活动搞成大杂烩、大拼盘,分量太重,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一次音乐活动还要考虑教材的新旧搭配,注意难易适当。教材的内容和情绪类型既有变化,又有统一,比方柔和抒情的教材可以和活泼欢快的教材搭配。活动形式的安排要注意动静配合,从而使教学活动能够重点突出、生动活泼,保持幼儿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三、结束部分
应当尽可能使活动结束在兴致勃勃、井然有序的气氛之中,使幼儿欲罢不能,引起再次上音乐课的愿望。结束部分一般可以利用基本部分的最后一项内容,自然地过渡结束离开活动室,也可以专门选择律动或舞蹈动作来结束。
至于常规性音乐活动和综合性音乐活动,二者不应偏废,应当相互结合起来进行。因为不可否认,音乐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艺术,幼儿自身音乐能力的发展也遵循一定之规,因此学习音乐尤其需要循序渐进,不能不讲章法,常规性音乐活动就必不可少。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以促进幼儿对美的愉悦和身心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而不是为了单纯掌握音乐技能技巧,也不是为了单纯发展幼儿的音乐能力。因此,必须将学前儿童的音乐活动与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和其他各项有益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行,这就需要适当地组织综合性音乐教育活动,来实现幼儿园整体教育、全面发展教育的要求。
从课程整体上来说,各种音乐教育活动形式应当相互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各种形式的不同效用,而不应该厚此薄彼。从具体的教学活动上说,到底采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要根据教育内容的性质、范围和某个课题的容量灵活地选用。有的内容适合常规性的科目祖组织形式,有的内容可以用主题的形式,而有的内容则可以直接放入活动区,作为在某个时间内必须完成的任务,让幼儿自己主动地去做。
总之,在选择活动形式组织教学内容时,应该从幼儿的经验和能力,以及教学内容的实际出发,灵活地采用多种形式,为幼儿提供各种不同的学习经验,而不要为了追求形式上的统一,受某个流行的“概念”的名称限制,只认定某一种单一的组织形式。事实上,形式本身并不能解决认识上的问题,选择适当的活动形式是受教育思想支配的,首先要浓清楚这种活动形式的教育作用是什么,是否适合所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内容,是否适合幼儿活动的方式,不能单求形式,为形式而形式,不顾具体教育内容和效果。 (编辑郑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