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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重大装备及其他战略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是党中央、中央政府在工业领域加强执政能力和国家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国家财富以及国民财富性资产持续积累的基础保障。在中国市场上,如果大型国有垄断运营或经营机构不给本土设备以市场应用的机会,本土重大装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将无从发展。为了劝导和激励用户采购本土自主化设备,可以考虑以多种融资和担保渠道帮助制造和使用部门规避风险,并考虑将国有垄断部门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统一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