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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桂花开了,我把正对书桌的那扇窗打开,即便住在五楼,也能闻到丝丝缕缕的甜,在这样的美妙里,忍不住说点儿今天收获的温柔。
晌午,我意料之外收到了“秋天第一杯奶茶”,也是我真正的第一杯,来自于一位讲习班认识的小姐姐。我们之间的交集太少了,以至于点开前,我以为是她看到了我沮丧的票圈,想真正请我喝一杯。
直到那个漂亮的52.0的红包跳出来,我受宠若惊地在群里问朋友:“她是不是发错人啦?”鸡汤大叔跳出来说:“那是因为你本来就很有魅力,会不自觉地吸引来别人的喜欢。”我自然忽略了他好听的话,心却在那一秒轻飘飘的。
音响里放着老歌,我也第N次重新审视自己,那一瞬间不得不肯定——我真的挺好的,不然别人为什么不是屏蔽掉我的朋友圈,而是愿意花钱让我开心起来?
哪怕屏幕这头是终日丧气却不学无术的我,浅薄又不善交际。
每次我把这句心里话说出口,都会收到对方的反驳,他们出奇地一致:“你不要妄自菲薄好吗?”我只能笑:“因为我最了解自己,而且比起曾经,我已经好多了。”
两年前的我自我厌弃到了什么程度呢?有次夏天去广州玩儿,佟杨在地铁站接我,我在出站的那一刻疯狂给她发:“你就找那个最黑、最胖、最矮的人。”她回了我一个“噗”,说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那些年我为了降低别人对我的期待,对自己的形容永无下限,完全想不到,未来我会穿汉服和lo裙,会对着镜子想:“我笑起来好甜啊,是喝蜂蜜水长大的吧?”
我遇到的人也友好了,我跟他们自夸,他们会立刻点头:“本来就是啊。”甚至有段时间我心情好,说起话来也条理清晰,接二连三有人跟我激动地感叹:“你声音怎么那么好听!”
思来想去,我比从前多喜欢自己的那一丝一毫,来源于身边的友善。
又起了阵晚风,桂香又飘来一阵,忍不住再分享一点儿雀跃的事。
前段时间我被种草了一只老加菲猫玩偶,它系著兔耳朵,有个白团子兔尾巴,坏笑着拎了根吊着胡萝卜的小棒子,要去钓兔子。我实在太喜欢了,找来找去,今天终于捕到了。
我跟卖家还价邮费,三言两语聊嗨了,加了微信继续天南海北地扯,她看了我的票圈直夸我买的银珠好看。
如果一句话是一阵逆向而来的风,我换去马路另一边,由另一个方向走进另一个群体,不就是顺风了吗?喜欢自己的诀窍,除了遇见的温柔,也要寻找自己的同类。
以前别人说我玩物丧志买的娃娃,现在大家都夸好玩儿;我随心所欲混搭衣服穿,我姐不停地说我最近穿得也太好看了;很久前有人跟我说:“你太负能量了,在公共社交圈里这样不好。”我当即删掉了票圈很多内容,后来发什么,心里都压着块石头,现在终于也有人说:“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难过,但希望奶茶能让你开心起来。”
其实我写过挺多喜欢自己的内容,真真假假混作一团,但说实话,真让我喜欢自己的雀斑和平凡太难了,最多只能是释怀。我不那么介意自己的雀斑了,但如果能有一张干净的脸,我还是想拥有的啊。
这样才不算真正的喜欢,但承蒙那么多人在意的我,依旧嫌弃自己,也太不应该了,好像他们多没眼光似的,所以我要成为更好的人。这么一想,我就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干劲儿。
我没法减去身上我讨厌的部分,但可以加上更多让我喜欢自己的,直到少数服从多数,“喜欢”胜利。
编辑/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