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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社会学家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主要探讨了中国近代现代化过程中“国家竭尽全力,企图加深并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的问题,也就是“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作者从文化分析的角度入手,从清末到民国再到共产党建设政权这一宏大历史背景下分析国家政权是如何渗透到乡村社会中的。从总体上来说,本文是用文化网络的视角解读华北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在本书中作者富有创造性地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几个新概念,对于理解全书至关重要的几个概念是“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的内卷化”、“赢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权力的文化网络包括了等级制度、市场、宗族、宗教、水利控制组织、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亲戚朋友间的相互关联,这些组织中又包含了乡村社会的基本运作规范,而权威就产生于其中。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则是来源于格尔茨的“内卷化”一词,作者运用于此是为了说明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此处指人际或其他行政资源)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和扩大旧有的国家社会关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也就是一种增长而无发展的状态。
在农村中文化网络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给了非正规领袖向上流动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乡村确立自己的统治,这表现为乡村精英对乡村的治理。乡村精英一般是家族族长或者当地有财富有声望的人,他们的评选标准是乡村的文化网络,并不是国家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这种从乡村社会本身生长出来的政治体制很好地维护了这种原生政权对乡村的治理。杜赞奇认为,乡村精英所组成的乡村领袖并不是为了谋取利益而走上公职的,比起物质利益,他们更重视自己在民众间的威望。因为他们本身就已经拥有了相当的财富,因此提高社会地位需要在权利和声望方面下足功夫。也因为如此,他们跟官府任命的赢利型经纪不同,他们更会组织起来,为了保护村民的利益而行动,于是形成了一些水利机构,并在灾荒之年带领村民进行祭祀龙王的活动,形成了保护型经纪。
杜赞奇认为文化产生权力,因此治理领袖的产生要符合当地的文化网络,遵循地方规范,这样的治理才能获得成功。在传统社会,村庄领袖的位置是被处在社会上层的人所垄断的,资源的垄断性也造成了权力的垄断性。杜赞奇在书中通过分析表格,指出在沙井村,1940年的9位首事中有7位其上辈也任过首事,也有村民的上辈是首事但因为家道中落而被排除在首事行列之外。这更加说明没有资源就不能进入乡村的权力圈子,就不被承认具有管理的资格。虽然权力被上层阶级垄断,下层农民很难向上流动,但是村中的居民却没有人进行反抗,因为领袖本身就是他们推选出来的,因为这样的程序是被他们构建的文化网络认可的。
从布迪厄的常与理论来看,华北农村中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实际上是一个场域,这个场域是由村中人们的人际关系、土地财富、宗族等一系列关系所构成的。在这个文化与政治相交集的场域中,有一个位置特别突出,它汇聚了大量的人际关系、财富和宗族势力,这样的位置往往是被乡村精英所占据,同时这也成为一个村庄的政治中心位置。虽然位置是客观的,但是资本是可以在代际间流动的,因此会出现祖上是首事的家族其大部分后代也占据了首事的位置。场域具有型塑机制,会同化新进力量,当新式政权突兀地进入乡村的文化与政治场域中时,场域因更强大的存在基础比新体制显得更加有力,如果新体制与场域格格不入,场域强大的力量会使之同化,让其按照原有规则办事。当新式政权打破了农村中的血缘、人际关系等潜在的文化网络而被人们所抛弃,正是场域的力量的体现。农村中的人们占据着不同的资源,因为形成了场域中不同的位置,因为人们认可这种权力的运作机制,所以哪怕自己拥有的资源很少,他们愿意相信拥有更多资源的人一旦拥有权力会保护全体村民的利益。这样的思维又使场域的网络结构更加牢固,虽然在这个场域中资源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但是它仍然保持了一个平稳的运作状态。
本书将文化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提出了 “文化产生权力”这一核心观点。这一观点是作者通过分析中国华北农村的史料得出的,中国传统农村宗族、血缘等构成的文化权利网络是乡村权力生存的土壤。当时代不断发展,中国的农村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非正规权威的乡村治理方式也被现代法制社会所替代。现代法治具有公平、明晰等一系列特点,是由全体国民产生的国家权力,而传统文化中的权力则更具有宽泛性和庇护性,人际关系和威望也会随着不同的精英而变化,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进步。当然,在现代社会建立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国家权力与地方实践逻辑的融洽相处,若国家权力突兀地进入传统力量积累深厚的农村地区,可能会引起当地居民的不适,两者间的相互融合和适宜变通正是解决杜赞奇在书中提到的乡村精英在新政体来临时纷纷外逃的问题的良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在本书中作者富有创造性地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几个新概念,对于理解全书至关重要的几个概念是“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的内卷化”、“赢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权力的文化网络包括了等级制度、市场、宗族、宗教、水利控制组织、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亲戚朋友间的相互关联,这些组织中又包含了乡村社会的基本运作规范,而权威就产生于其中。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则是来源于格尔茨的“内卷化”一词,作者运用于此是为了说明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此处指人际或其他行政资源)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和扩大旧有的国家社会关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也就是一种增长而无发展的状态。
在农村中文化网络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给了非正规领袖向上流动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乡村确立自己的统治,这表现为乡村精英对乡村的治理。乡村精英一般是家族族长或者当地有财富有声望的人,他们的评选标准是乡村的文化网络,并不是国家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这种从乡村社会本身生长出来的政治体制很好地维护了这种原生政权对乡村的治理。杜赞奇认为,乡村精英所组成的乡村领袖并不是为了谋取利益而走上公职的,比起物质利益,他们更重视自己在民众间的威望。因为他们本身就已经拥有了相当的财富,因此提高社会地位需要在权利和声望方面下足功夫。也因为如此,他们跟官府任命的赢利型经纪不同,他们更会组织起来,为了保护村民的利益而行动,于是形成了一些水利机构,并在灾荒之年带领村民进行祭祀龙王的活动,形成了保护型经纪。
杜赞奇认为文化产生权力,因此治理领袖的产生要符合当地的文化网络,遵循地方规范,这样的治理才能获得成功。在传统社会,村庄领袖的位置是被处在社会上层的人所垄断的,资源的垄断性也造成了权力的垄断性。杜赞奇在书中通过分析表格,指出在沙井村,1940年的9位首事中有7位其上辈也任过首事,也有村民的上辈是首事但因为家道中落而被排除在首事行列之外。这更加说明没有资源就不能进入乡村的权力圈子,就不被承认具有管理的资格。虽然权力被上层阶级垄断,下层农民很难向上流动,但是村中的居民却没有人进行反抗,因为领袖本身就是他们推选出来的,因为这样的程序是被他们构建的文化网络认可的。
从布迪厄的常与理论来看,华北农村中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实际上是一个场域,这个场域是由村中人们的人际关系、土地财富、宗族等一系列关系所构成的。在这个文化与政治相交集的场域中,有一个位置特别突出,它汇聚了大量的人际关系、财富和宗族势力,这样的位置往往是被乡村精英所占据,同时这也成为一个村庄的政治中心位置。虽然位置是客观的,但是资本是可以在代际间流动的,因此会出现祖上是首事的家族其大部分后代也占据了首事的位置。场域具有型塑机制,会同化新进力量,当新式政权突兀地进入乡村的文化与政治场域中时,场域因更强大的存在基础比新体制显得更加有力,如果新体制与场域格格不入,场域强大的力量会使之同化,让其按照原有规则办事。当新式政权打破了农村中的血缘、人际关系等潜在的文化网络而被人们所抛弃,正是场域的力量的体现。农村中的人们占据着不同的资源,因为形成了场域中不同的位置,因为人们认可这种权力的运作机制,所以哪怕自己拥有的资源很少,他们愿意相信拥有更多资源的人一旦拥有权力会保护全体村民的利益。这样的思维又使场域的网络结构更加牢固,虽然在这个场域中资源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但是它仍然保持了一个平稳的运作状态。
本书将文化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提出了 “文化产生权力”这一核心观点。这一观点是作者通过分析中国华北农村的史料得出的,中国传统农村宗族、血缘等构成的文化权利网络是乡村权力生存的土壤。当时代不断发展,中国的农村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非正规权威的乡村治理方式也被现代法制社会所替代。现代法治具有公平、明晰等一系列特点,是由全体国民产生的国家权力,而传统文化中的权力则更具有宽泛性和庇护性,人际关系和威望也会随着不同的精英而变化,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进步。当然,在现代社会建立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国家权力与地方实践逻辑的融洽相处,若国家权力突兀地进入传统力量积累深厚的农村地区,可能会引起当地居民的不适,两者间的相互融合和适宜变通正是解决杜赞奇在书中提到的乡村精英在新政体来临时纷纷外逃的问题的良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