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为一种营利性的社会法人组织,必须以其组织章程为基础,在组织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济或经营活动.公司超越其组织章程,从事其经营范围以外的活动,其行为为越权.对于这种越权,法律赋予其无效的后果.这就是公司法上的公司越权行为原则(Ultra Vires).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该原则对防范欺诈行为、稳定交易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