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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推广、引导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政府及部门如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共7章、42条,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山东省绿色建筑实行分级递进和分类递进相结合的推广模式。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应当采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