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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野蛮人”的出现,让如何搭好“防火墙”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课题。
这是股权争霸硝烟弥漫的一年。
面对全流通环境下敌意收购的威胁,许多上市公司已着手修改章程,期望通过规定反收购条款达到反收购目的。例如,近段时间备受市场瞩目的廊坊发展,前脚刚收到恒大地产集团二度举牌的告知函,其控股股东后脚就马不停蹄地向股东大会提请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针对董事会换届提出特别新规。其目的不言而喻。
为了将控制权牢牢攒在手中,上市公司通过修改章程,或提高罢免补偿标准,或限制改选名额,或自行降低披露义务的最低比例,可谓无所不尽,费尽心机。
毒丸计划,要更多的钱才能买我
“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名字很拗口,执行起来并不难——上市公司给予原有股东以超低价(半价或较低折扣)买入公司股票的权利。一旦公司面临恶意收购,原有股东就可以用超低价格增持股份,从而大大稀释收购方的股权,抬高收购成本。
毒丸战术是反收购过程中的理想武器,由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于1982年发明。第一,毒丸计划一般通过董事会决议即可,无需获得股东大会审批;第二,毒丸计划实际上是给原有普通股股东一份权证,权证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内(通常为10年),按约定折扣价格购入公司股票;第三,该等权利须经某触发条件,比如目标公司面临恶意收购威胁后才能行权;第四,一般而言,该等权利在发行阶段并没有权利证书,只有触发事件发生后,发行人才会将权利证书发放给在册股东。
作为防御型条款,通常状况下,毒丸计划并不发挥作用。只有在公司面临恶意收购时,作用才会显现出来。因此,毒丸计划堪称最佳防御准备,在美国被广泛采用。
一个非常著名的毒丸战术案例,是当年新浪的反收购保卫战:2004年年初的时候,盛大上市之后募集了很多的资金,2004年1月份在二级市场不断收购新浪网的股票,当时新浪网的管理层没有在意,以为盛大进行股权投资,2月1日,盛大突然宣布持有新浪19.5%的股权,就是一个临界值。如果盛大持有人持有20%的股权,新浪和盛大就要合并财务报表,新浪突然意识到盛大对自己恶意收购,所以新浪网非常仓促的花了三天时间,推出了股权稀释毒丸计划。
股权价格大约在35美元,新浪网毒丸计划就是让另外80%的股东以15美元钱左右的价格买新浪网的股票,所以如果一旦盛大持有20%的股权,这个毒丸计划立马生效,另外80%的股东以15块钱买新浪网增发的股票,自然盛大的比例马上就会掉到20以下。这时候除非盛大特别有钱,在二级市场继续购买。后来盛大知难而退,新浪反收购成功。
金色降落伞,高攀不起我的员工
这个战术听上去就是,把员工当成了保护伞。降落伞计划最精华的地方在于提高企业员工的更换费,让恶意收购方“高攀”不起。
具体的情境可能是这样的:
当目标企业被并购后,如果发生管理层更换和公司裁员等情况,收购方将为目标公司员工支付巨额的解聘费用。
这项计划具体包括三种形式:金降落伞、灰色降落伞和锡降落伞,分别对应高管、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说白了就是,你想买我的公司,可以啊,但你不能动我的人。
今年6月6日,中国宝安公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拟在公司章程中添加防止恶意收购的“金色降落伞”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中国宝安表示,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容易成为被举牌目标,公司董事局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防止恶意收购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特向股东大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增加有关条款。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收购方成为大股东后滥用控制性权利,随意罢免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导致上市公司经营不稳,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白马骑士,我找了护花使者
还有一种抵抗恶意收购者的办法,叫做组团。如果自己已经黔驴技穷,不如试着找个小伙伴来一起面对强敌。
“白衣骑士”说的就是目标公司主动寻找第三方,以更高的价格来对付敌意并购,造成第三方与敌意并购者竞价并购目标企业的局面。在有白衣骑士的情况下,敌意并购者要么提高并购价格,要么放弃并购。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吸引白衣骑士,也要付出一定代价。比方说给予白衣骑士一些优惠条件,以便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份。
有一个非常有名的“骑士救美”案例,是融创、绿城的百日联姻事件:
2014年5月22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宣布将以约为63亿港币的代价收购绿城中国24.313%股份。
收购完成后,融创中国将与九龙仓并列成为绿城中国最大股东。然而收购仅仅半年后,宋卫平就重回绿城,并引入“白衣骑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融创被赶走,中交集团成为绿城第一大股东。
驱鲨剂,温柔的拒绝
所谓“驱鲨剂”策略,是一种比较温和的反恶意收购战术,主要就是在公司章程中设立一些条款,增加收购者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难度。例如,提高董事提名的门槛、降低收购人持股变动触发披露义务的法定最低比例或增加相应的报告和披露义务等。
例如,大港油田经过三度举牌,成为爱使股份第一大股东。爱使股份觉察到大港油田的恶意收购,便修改了公司章程,给出了进入爱使董事会的四个条件:10%以上的持股权;持股时间半年以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由原董事会决定;新人不超过半数。此外,公司章程第93条规定,董事会由13人组成,董事会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这是股权争霸硝烟弥漫的一年。
面对全流通环境下敌意收购的威胁,许多上市公司已着手修改章程,期望通过规定反收购条款达到反收购目的。例如,近段时间备受市场瞩目的廊坊发展,前脚刚收到恒大地产集团二度举牌的告知函,其控股股东后脚就马不停蹄地向股东大会提请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针对董事会换届提出特别新规。其目的不言而喻。
为了将控制权牢牢攒在手中,上市公司通过修改章程,或提高罢免补偿标准,或限制改选名额,或自行降低披露义务的最低比例,可谓无所不尽,费尽心机。
毒丸计划,要更多的钱才能买我
“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名字很拗口,执行起来并不难——上市公司给予原有股东以超低价(半价或较低折扣)买入公司股票的权利。一旦公司面临恶意收购,原有股东就可以用超低价格增持股份,从而大大稀释收购方的股权,抬高收购成本。
毒丸战术是反收购过程中的理想武器,由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于1982年发明。第一,毒丸计划一般通过董事会决议即可,无需获得股东大会审批;第二,毒丸计划实际上是给原有普通股股东一份权证,权证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内(通常为10年),按约定折扣价格购入公司股票;第三,该等权利须经某触发条件,比如目标公司面临恶意收购威胁后才能行权;第四,一般而言,该等权利在发行阶段并没有权利证书,只有触发事件发生后,发行人才会将权利证书发放给在册股东。
作为防御型条款,通常状况下,毒丸计划并不发挥作用。只有在公司面临恶意收购时,作用才会显现出来。因此,毒丸计划堪称最佳防御准备,在美国被广泛采用。
一个非常著名的毒丸战术案例,是当年新浪的反收购保卫战:2004年年初的时候,盛大上市之后募集了很多的资金,2004年1月份在二级市场不断收购新浪网的股票,当时新浪网的管理层没有在意,以为盛大进行股权投资,2月1日,盛大突然宣布持有新浪19.5%的股权,就是一个临界值。如果盛大持有人持有20%的股权,新浪和盛大就要合并财务报表,新浪突然意识到盛大对自己恶意收购,所以新浪网非常仓促的花了三天时间,推出了股权稀释毒丸计划。
股权价格大约在35美元,新浪网毒丸计划就是让另外80%的股东以15美元钱左右的价格买新浪网的股票,所以如果一旦盛大持有20%的股权,这个毒丸计划立马生效,另外80%的股东以15块钱买新浪网增发的股票,自然盛大的比例马上就会掉到20以下。这时候除非盛大特别有钱,在二级市场继续购买。后来盛大知难而退,新浪反收购成功。
金色降落伞,高攀不起我的员工
这个战术听上去就是,把员工当成了保护伞。降落伞计划最精华的地方在于提高企业员工的更换费,让恶意收购方“高攀”不起。
具体的情境可能是这样的:
当目标企业被并购后,如果发生管理层更换和公司裁员等情况,收购方将为目标公司员工支付巨额的解聘费用。
这项计划具体包括三种形式:金降落伞、灰色降落伞和锡降落伞,分别对应高管、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说白了就是,你想买我的公司,可以啊,但你不能动我的人。
今年6月6日,中国宝安公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拟在公司章程中添加防止恶意收购的“金色降落伞”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中国宝安表示,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容易成为被举牌目标,公司董事局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防止恶意收购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混乱,特向股东大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增加有关条款。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收购方成为大股东后滥用控制性权利,随意罢免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导致上市公司经营不稳,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白马骑士,我找了护花使者
还有一种抵抗恶意收购者的办法,叫做组团。如果自己已经黔驴技穷,不如试着找个小伙伴来一起面对强敌。
“白衣骑士”说的就是目标公司主动寻找第三方,以更高的价格来对付敌意并购,造成第三方与敌意并购者竞价并购目标企业的局面。在有白衣骑士的情况下,敌意并购者要么提高并购价格,要么放弃并购。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吸引白衣骑士,也要付出一定代价。比方说给予白衣骑士一些优惠条件,以便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份。
有一个非常有名的“骑士救美”案例,是融创、绿城的百日联姻事件:
2014年5月22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宣布将以约为63亿港币的代价收购绿城中国24.313%股份。
收购完成后,融创中国将与九龙仓并列成为绿城中国最大股东。然而收购仅仅半年后,宋卫平就重回绿城,并引入“白衣骑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融创被赶走,中交集团成为绿城第一大股东。
驱鲨剂,温柔的拒绝
所谓“驱鲨剂”策略,是一种比较温和的反恶意收购战术,主要就是在公司章程中设立一些条款,增加收购者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难度。例如,提高董事提名的门槛、降低收购人持股变动触发披露义务的法定最低比例或增加相应的报告和披露义务等。
例如,大港油田经过三度举牌,成为爱使股份第一大股东。爱使股份觉察到大港油田的恶意收购,便修改了公司章程,给出了进入爱使董事会的四个条件:10%以上的持股权;持股时间半年以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由原董事会决定;新人不超过半数。此外,公司章程第93条规定,董事会由13人组成,董事会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