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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之以为用,无之以为利”——信息技术迅猛普及给思想道德教育带来的冲击和潜力
(一)超前于社会调适能力的技术发展,超越个体驾驭能力的技术革命
信息自古有之,所以“信息时代”难以诠释当代社会的内涵与外延。而当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技术无孔不入、不可遏止地蔓延进家庭、学校、社会的每个角落时,“网络时代”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这个历史片断的最好定义。
1,面对爆炸式发展的个人计算机用户,中国准备好了吗
独立研究机构弗雷斯特研究所的一项分析指出:从第一台个人电脑(PC)投入使用的20世纪70年代到全球拥有10亿Pc用户的2008年底人类用了27年时间;但预计人类达到PC用户的第二个10亿仅需要7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发达国家的PC拥有量相对饱和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应用意识日益提高,这些新Pc用户将主要出现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个人计算机普及的将是“无时不有时时有、无处不在处处在”的互联网服务的迅速普及和令人应接不暇的网络功能翻新。对此,一个国家的社会研究和教育实践应该未雨绸缪。
2,面对不可遏止的信息技术浪潮,我们准备好了吗
仍在摩尔定律发展轨道上加速度疾驶的信息技术每隔18个月就来一次提速——芯片运算速度提高一倍,而“票价”却下降一倍——芯片成本下降一倍,而互联网技术这列车厢一方面内嵌着提速不竭的计算机芯片引擎,另一方面行驶在由不断更新换代的网络传输介质和传输协议搭建的信息传输轨道上,其呼啸而来、不容拒绝的能量,超出了每个个体能驾驭的范围。每个人如果想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搭上这辆列车,必须清晰定位自己的目的地、规划好航程,否则携带着巨大能量冲出轨道或者急速驶向错误站台的人生,对个体来说难以追悔。
3,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革什么命、革谁的命
以个人计算机(PC)、互联网、手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体积越来越轻便、价格越来越便宜、功能越来越贴心,其发展和普及远远超前于社会生产的需求并越来越快地驱动着学习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更新,社会学家称之为新一轮的信息技术革命。从更新效率低下的高能耗的传统生产方式、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信息和物质流动和社会管理的效率角度来看,人类社会亟需这一轮革命。
信息技术的列车不论能量如何强大,都应该行驶在社会规范的轨道上,信息技术可以引发社会规则的更新,但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无规则疾驰……但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速度之快,远远地超过了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发展速度;互联网信息传播范围之广,大大地超越了已有社会机制和教育系统的应对能力;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跨国界、跨文化、跨宗教、跨年龄的传播深刻广泛地冲击了不同个体的伦理道德观、价值判断力和相关行为习惯,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结构、群体意识的冲击之大、影响之复杂深远尚难以预料。
(二)信息技术的“有心之利”与“无心之恶”
所有社会学家和普通公众都承认信息技术是柄双刃剑:其“善”的一刃是由技术的研发者在分析个体用户和社会群体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并不断更新的以解决符合社会规范的问题为目的的技术功能;而其“恶”的一刃大多是由用户在满足个体私欲、集团利益或反社会规范的目的驱使下,研发出的可导致不良后果的技术功能,或借助中性技术功能制造或放大不良行为后果的技术集成及相关活动。每个个体如果想在网络时代健康发展、教育工作者如果想趋利避害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必须拨开诸多乱相,识别信息技术的“有心之利”与“无心之恶”:如果分析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社会化发展和思想道德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不难发现隐藏在诸多症状下的信息技术主要集中在相互联姻的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上。
1,多媒体技术霸占的不仅仅是读者的眼球——泛滥成灾的多媒体对读者认知资源的霸占和对用户精神的“殖民”
(1)多媒体技术支持认知活动的功与过 多媒体技术的适度应用可以刺激读者通过多感觉通道接受和加工信息,提高信息加工的广度、深度和学习的效率。但多媒体在信息呈现中的无原则应用会造成过多无关信息的干扰,让学习者的注意力无所适从,甚至窒息学习者的想象力、阻碍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
(2)互联网让多媒体信息更难选择
多媒体技术互联网联姻后,积极的影响是与多种媒体形式的信息(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与超文本信息结构方式相得益彰,契合了学习者在知识节点之间跳跃联系的思维方式和基于非线性语义联想的知识建构过程。但两者联姻后的不良倾向是良莠不齐的多媒体信息借助网络通讯技术无疆界泛滥,突破读者选择性注意的屏蔽倾泻式地霸占每个人有限的认知资源,造成学习者的认知过度负荷,不可避免地阻碍学习者批判评估、问题解决、联想创造等高水平思维活动。
而多媒体对于未成年人认知活动和社会化发展的影响则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支持超文本信息结构和多任务操作的网络环境中,新一代的未成年人逐步发展出与以前的成年人不同的“并行信息加工能力”和“同时应付多任务的能力”,比如可以同时处理工作文本、收发E-mail、聊QQ、在线下载电影、在线欣赏音乐等任务;而另一种观点则仍坚持认为这种缺乏鲜明主题且杂乱无线索的信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信息加工和问题解决更多的仍然是一种注意力干扰,并极易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多动等不良心理影响。
(3)多媒体游戏对未成年人精神的强势“殖民”
在规模化资本支持下的多媒体游戏面前,所有的个体游戏用户都是实力不对等的弱势群体,游戏商战本质上就是商家对弱势用户关注点的强势误导;未成年人更是经济、认知和自控能力等所有方面都最为弱势的群体,而他们唯一比成年人强势的网游兴趣和游戏技巧恰恰导致他们比其他群体更加自我麻醉式地沉迷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经营得越成功,实则是游戏厂商对青少年时间和精力的大规模“谋杀”越成功。
(4)互联网为多媒体广告插上了翅膀,也会刺激不恰当的物欲膨胀
网络广告以及成为最有潜力的网络盈利点,借助互联网发布的多媒体广告愈发无孔不入、不请自来——各个年龄阶段的用户打开任何一个网页几乎都要面临多媒体广告的极尽诱惑。这些广告除了将一些连成年人都难以抵制的不恰当视听刺激捎带给未成年人外,更会诱发未成年人不现实的消费欲望和不切实际的短期盈利动机,进而催生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比如少男抢劫、少女的商业性性行为等。
2,互联网技术跨越的不仅仅是时空——突破法律界限、缺乏有效监 管的互联网交往动摇了传统的道德堤坝
(1)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跨地域性和跨年段性对不良行为的诱导
互联网因其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域性,导致不良信息可以跨越地域限制和成人监管迅速泛滥、穿透法律禁锢和成人监管,直接地对缺乏信息道德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形成文本的、视觉的、听觉或综合性的信息侵犯,这种被“绘声绘色”的呈现方式强化后的不良信息会对未成年人产生无法抵抗的不良行为诱导。同时,网络信息交流的泛在化(随时随地)和网络交往的跨年段性,让成人世界的行为方式过早地暴露在未成年人面前,诱发未成年人过早涉足网络色情或其他不符合其生理发育的心理欲求和行为模仿。
根据“互联网过滤评估”的最新调查结果,与色情相关的网页从1998年的14007Y增至2006年的近4.2亿,全球有420万个色情网站,占所有网站总数的12%儿童首次看到色情网页的平均年龄是11岁,研究还表明,在8~16岁的未成年人中,90%的人曾观看过色情网页这些儿童大部分是在做家庭作业时上网的。
(2)网络交往的隐身性对网络欺侮行为和错误观念的助长
网络交往人群身份的虚拟性以及被隐藏的身份过度膨胀的欲望会直接助长成年人对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之间的网络诱骗,直接诱发违法或不健康行为,间接误导未成年人的是非观和善恶观。根据“互联网过滤评估”的调查,1/7的青少年曾经在网上接收到性诱惑,89%的性诱惑来自聊天室或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
网络交往的隐身性已经使一些网络偏差行为更加肆无忌惮,轻者导致未成年人的短期行为模仿,重者甚至固着为长期习惯或积淀为性格特点,例如,毫不顾及的网络粗语相对和直接的网络言语欺侮导致未成年人生活中的粗口习惯和粗暴性格;通过网络匿名方式对他人的网络骚扰和网络欺骗(包括近期颇有争议的“人肉搜索”),会诱导未成年人心理的病态失衡{通过网络广泛发布的侵害他人名誉的色情信息或涉及名人的不良信息曝光(如“艳照门”事件),会从根本上颠覆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
二、“网络以为虚,人事以为实”——在自我社会化发展和德育中有效利用互联网趋利避害
(一)“自我以为标,志趣以为向”——以个体的自我社会化发展定位和人生坐标导引良性的网络功用
网络技术为人提供便利,但人有善恶,事分对错,自我定位和人生坐标不同,网络“用途”各异,个人兴趣和社会志向不同,网络“功用”迥异。
每个人的社会化发展都是一个自我不断内化社会规范并不断调整自我定位的过程:由被动接受强制性的法律约束、他人在场的实际监督、他人不在场但心里在场的监督,到将这些外在规则理解和内化为自律的道德原则,并能在独处时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
而每个人的生活空间都是多元的并在不同的空间中不断切换:从有他人在场的物理的“公共场所”,到无他人在场的物理的“私密场所”,到无他人在场的虚拟的“网络世界”,到以现实为基础、以自我思维为载体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在不同的空间中扮演的角色和实际的言行表现都是自我欲望与社会要求不断妥协的结果。每个个体在不同空间中的行为表现是否符合社会规范是其道德水平的外在表现,而个体在不同空间中的行为表现的一致性则是衡量其道德水平的真正标志。比如,某个人在有人在场时表现中规中矩,在他人眼中此人是道德的。但在无人监督的网络空间则表现出偏差行为,则说明此人的道德水平处于他律水平,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分裂。一个人只有在认识社会规则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确定自我的角色认知和自我社会定位,才能在不同的空间中表现出一贯的、稳定的人格特征和连带行为,也才能在穿梭于各种空间的人生行程中不迷失自我;只有不断理解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并内化为符合自我的合理需求的内在道德准则,一个人才能形成做到社交独处时均能自律自己的言行,达到自我意志控制自我情感和行为的协调状态。
(二)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对网络若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的思考
1,看淡网络交往的浮云流水,追求网络爱好的静水深流
网络痴者众多,看似都是痴迷,但痴的起因不同、痴的理智状态不同,因此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迥然不同。一类痴迷源于人类求知求美的需要和创作创造的上进驱动力,如网络上的文学痴迷者、技术痴迷者、艺术痴迷者等等。这类痴者“痴并清醒着”,其理智越来越成熟地驾驭着兴趣的激情,心智在求知求美中得到发展并在创作创造中得到升华。这类痴迷者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积蓄必要的能力并确定了理想的坐标,他们成为网络中真正御风飞翔的天使一网络飞人,这就是网络应用中“富者更富”现象。
2,网络飞人与网络废人,仅在一念之间
另一类网络沉溺者,如网络游戏痴迷者、网络聊天痴迷者、网络色情痴迷者等等,其症状是“痴且迷惑着”。其痴迷多源自原始欲望和本能刺激,且在隐蔽的网络身份庇护下欲望更加膨胀,在网络运营者的渲染诱惑下理智日益屈从于本能刺激;或者因现实生活中的失落或孤独,使其转而依赖网络交往中的尊重或网络刺激,逐步陷入“因生活失意而沉溺网络,生活因沉溺网络而更失意,因更失意而更沉溺”的病态恶性循环。这些网络沉溺者现实生活的时间和空间被无规划的网络沉溺所挤压,身体被无规律的作息和无节制的消耗所侵害,心理因缺乏真实健康的社会交往而失衡,学习和工作成绩因无目的无规划而下滑。如果沉迷得失去挣扎的力量和自我醒悟的能力,则会进一步划入严重的网络成瘾症——这个人群被称为“网络废人族”。
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重在提前预防、贵在自我醒悟、难在事后治疗”: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重在从管理体制和预防技术上双管齐下,我国是全球十几个对色情网站实行屏蔽的国家之一;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强制性要求国内各网游企业安装“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除了外在诱惑外,家庭教育缺失或失败是导致网络成瘾症的最主要内因。家庭承担起监管责任,学校能敏锐把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与家庭互动,将网络成瘾的行为链切断。早期是预防网络成瘾重症患者的最有效教育措施。当然,青春期的网络沉溺者如果在成人的帮助下如果能够自我醒悟,则这种青春岁月里的悔过会成为人生的财富。对于严重的网络成瘾患者,则必须到专门的机构接受系统的“脱瘾”治疗,但对于治疗后的青少年回归正常生活时,家庭治疗和学校配合仍是不可或缺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3,网络博客的孤芳自赏与真实自我的冷暖自知
以博客为代表的互联网空间已经日渐成为物理空间、想象空间后人类 可以生存的第三空间。博客只是现实生活的自留地,除了协助整理生活日。志,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我;博客有时会是感情的后花园,除了可以联络同道好友、跟更多更杂的人分享人生经历外,未必能改变人的现实生活。博客们极易在这片网络自留地里或孤芳自赏、或膨胀自我,被外向型的“选择性自我表现”所驱使,甚至导致“双自我意识”。在处理网络生存和现实生活的平衡时,每个人都需要把握网络生存法则:认识现实自我,把握网络进退;少点网络梦游,多些现实奋进。
4,善用网络交流突破代际沟通障碍,越虚拟越真切、愈隐身愈直言
父母与孩子的亲子代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师生代沟产生的原因很多,两代人话语体系尤其是口头语言习惯的巨大差异是亲子和师生交往的重要工具性障碍;面对面谈话的心理压力及孩子对父母、学生对教师本能的心理防御是导致代沟的心理性障碍。
网络交流中更为趋同的书面语言和通用的网络符号会突破代际交流的工具性障碍;网络交往中一定情境下的彼此身份的隐藏性可使双方的交往态度更为开放直接,从而突破代际沟通的心理阻隔。搭建学校德育网站或班级主题网站,利用论坛、QQ群、手机短信等构筑师生之间的心灵桥梁、家校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专题讨论平台都已被证明是有效利用互联网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
5,网恋与青春梦想: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
网恋只是冰山一角,因其炫目故为我们所见所感。隐藏于水面下的冰山主体则是或不为我们所知却更普遍的未成年人恋爱现象。未成年人的恋爱因单纯而浪漫,也因单纯而往往短视和短命。网络空间的虚拟和彼此身份的不确定性渲染了网恋的浪漫,也增加了网恋的风险。未成年人因尚不理智而爱得更有激情,也因不理智而更易在爱中自伤和伤人,他们的恋爱最需要家长和教师的引导,却因其高度的隐秘性和敏感性而又最难以引导。
对于网络和未成年人恋爱的有效措施是在辅助学生进行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恋于网、醒于网”的理智追问——“网络真的会有爱情吗?隔着长长的光缆,相互从未谋面甚至连声音都没听过。仅凭几行字,几个表情……”(本课题实验校德州一中的一名学生)。同时,借助上述的网络手段,帮助学生逐步意识到:在网络里起飞,需要在现实中准备翅膀、在人生中选好坐标;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不管是为了理想,还是为了爱情……
三,调研以明道,培训图优术,学校谋建制,网络联家校——课题目标介绍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项目”是由“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专项经费支持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大项目之一,项目托管单位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部),负责人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主任苗逢春博士。为了研究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总结整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优秀经验,课题组于2005年9月启动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研究与实验”子课题。
(一)课题总目标:引导实验校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的,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以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研究与实验为切入点,以网络条件下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突破口,通过课题实施的标准化要求、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等工作,使各实验校从学校德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师德育意识养成和网络德育能力建设、网络技术监控与教师监督、校内教育与课外活动等方面,全面应对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迅猛普及对学校德育提出的新挑战,推动实验校以课题为契机全面更新整体德育体系,促进实验校实现德育工作系统性、实效性和持续性的发展。
(二)课题具体目标
具体而言,本课题力图帮助实验校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研究学校层面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管理机制
总结在学校层面成立组织管理队伍、制定工作规划的经验,交流校级领导对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认识和理解;总结实验校针对教师开展相关专题培训、组织教师开展校本专题研究、制定合理有效的德育激励机制方面的经验,支持实验校逐步建立针对本校学生校内外网络应用情况和思想动态的持续追踪调查机制和有效反应机制,积极尝试通过技术过滤、提供非营业性上网服务等措施为本校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有益的绿色上网空间等。
通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使实验校在上述方面形成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领导队伍和工作制度,形成切实可行而又动态调整的工作计划,培养一批德育管理人员典型。同时通过制度强化与学校氛围群体暗示结合,形成或强化良好的校风和合作奋进的学校文化。
2,研究在信息技术课和信息技术整合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具体方式
总结提炼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中有意识地渗透与信息技术应用有关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相关思想道德教育的策略与方法,引导学生在信息技术课中“健康地学信息技术,学健康的技术应用方式”;研究如何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中确定德育的结合点,并在信息技术应用的全过程中渗透相关法律、法规,道德、心理教育,争取实现“在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中渗透德育,通过德育升华信息化教学活动”。一方面,帮助实验学校在信息技术课和信息技术整合两个领域中均能确定既符合课程培养目标又切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德育理论专题和实践发力点,并能分学段、分领域地积累一批切实有效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案例;另一方面,在“学技术、用技术”的全过程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培养学生合法、负责信息技术应用意识和健康、安全的网络应用习惯。
3,研究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突破德育难点的有效途径
研究如何通过建立思想道德教育主题网站,少先队活动网站等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等方面的潜力,构建师生和家校之间以网络为媒体“观察思考德育难题、讨论交流德育方法”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引导学校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网络环境下的德育难题开展集中理论攻关,总结针对学生网络应用典型问题采取有效辅导感化的德育个案;组织学生开展与网络应用相关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激发和鼓励教师、学生、家长对网络的“有益应用”,预防网络沉溺、抑制“网络不良欲望的滋长”;引导辅助学生通过网络发起爱国环保、扶贫助弱、防毒防灾等长期性的综合实践活动。
4,提高实验校教师的德育意识和网络德育能力,确保网络时代德育的实效和长效
帮助学校定期组织教师针对信息时代思想道德教育出现的新问题开展研究和讨论,帮助教师提高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德育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教师持续的相关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对信息技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理解到位、熟练掌握信息技术操作使用并具有丰富网络德育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先进教师典型。
鼓励教师边学边实践,在引导学生个体形成合法、健康应用信息技术应用习惯的基础上,敏锐捕捉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状况,有效预防和遏制本校学生访问不良网站、浏览不良信息、沉溺网络游戏、迷恋网络聊天等不良现象弘扬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利用网站宣传健康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宣传学生典型以发挥对周边同学的良好带动作用。
(一)超前于社会调适能力的技术发展,超越个体驾驭能力的技术革命
信息自古有之,所以“信息时代”难以诠释当代社会的内涵与外延。而当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技术无孔不入、不可遏止地蔓延进家庭、学校、社会的每个角落时,“网络时代”成为对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这个历史片断的最好定义。
1,面对爆炸式发展的个人计算机用户,中国准备好了吗
独立研究机构弗雷斯特研究所的一项分析指出:从第一台个人电脑(PC)投入使用的20世纪70年代到全球拥有10亿Pc用户的2008年底人类用了27年时间;但预计人类达到PC用户的第二个10亿仅需要7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发达国家的PC拥有量相对饱和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应用意识日益提高,这些新Pc用户将主要出现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个人计算机普及的将是“无时不有时时有、无处不在处处在”的互联网服务的迅速普及和令人应接不暇的网络功能翻新。对此,一个国家的社会研究和教育实践应该未雨绸缪。
2,面对不可遏止的信息技术浪潮,我们准备好了吗
仍在摩尔定律发展轨道上加速度疾驶的信息技术每隔18个月就来一次提速——芯片运算速度提高一倍,而“票价”却下降一倍——芯片成本下降一倍,而互联网技术这列车厢一方面内嵌着提速不竭的计算机芯片引擎,另一方面行驶在由不断更新换代的网络传输介质和传输协议搭建的信息传输轨道上,其呼啸而来、不容拒绝的能量,超出了每个个体能驾驭的范围。每个人如果想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搭上这辆列车,必须清晰定位自己的目的地、规划好航程,否则携带着巨大能量冲出轨道或者急速驶向错误站台的人生,对个体来说难以追悔。
3,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革什么命、革谁的命
以个人计算机(PC)、互联网、手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体积越来越轻便、价格越来越便宜、功能越来越贴心,其发展和普及远远超前于社会生产的需求并越来越快地驱动着学习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更新,社会学家称之为新一轮的信息技术革命。从更新效率低下的高能耗的传统生产方式、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信息和物质流动和社会管理的效率角度来看,人类社会亟需这一轮革命。
信息技术的列车不论能量如何强大,都应该行驶在社会规范的轨道上,信息技术可以引发社会规则的更新,但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无规则疾驰……但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速度之快,远远地超过了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发展速度;互联网信息传播范围之广,大大地超越了已有社会机制和教育系统的应对能力;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跨国界、跨文化、跨宗教、跨年龄的传播深刻广泛地冲击了不同个体的伦理道德观、价值判断力和相关行为习惯,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结构、群体意识的冲击之大、影响之复杂深远尚难以预料。
(二)信息技术的“有心之利”与“无心之恶”
所有社会学家和普通公众都承认信息技术是柄双刃剑:其“善”的一刃是由技术的研发者在分析个体用户和社会群体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并不断更新的以解决符合社会规范的问题为目的的技术功能;而其“恶”的一刃大多是由用户在满足个体私欲、集团利益或反社会规范的目的驱使下,研发出的可导致不良后果的技术功能,或借助中性技术功能制造或放大不良行为后果的技术集成及相关活动。每个个体如果想在网络时代健康发展、教育工作者如果想趋利避害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必须拨开诸多乱相,识别信息技术的“有心之利”与“无心之恶”:如果分析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社会化发展和思想道德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不难发现隐藏在诸多症状下的信息技术主要集中在相互联姻的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上。
1,多媒体技术霸占的不仅仅是读者的眼球——泛滥成灾的多媒体对读者认知资源的霸占和对用户精神的“殖民”
(1)多媒体技术支持认知活动的功与过 多媒体技术的适度应用可以刺激读者通过多感觉通道接受和加工信息,提高信息加工的广度、深度和学习的效率。但多媒体在信息呈现中的无原则应用会造成过多无关信息的干扰,让学习者的注意力无所适从,甚至窒息学习者的想象力、阻碍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
(2)互联网让多媒体信息更难选择
多媒体技术互联网联姻后,积极的影响是与多种媒体形式的信息(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与超文本信息结构方式相得益彰,契合了学习者在知识节点之间跳跃联系的思维方式和基于非线性语义联想的知识建构过程。但两者联姻后的不良倾向是良莠不齐的多媒体信息借助网络通讯技术无疆界泛滥,突破读者选择性注意的屏蔽倾泻式地霸占每个人有限的认知资源,造成学习者的认知过度负荷,不可避免地阻碍学习者批判评估、问题解决、联想创造等高水平思维活动。
而多媒体对于未成年人认知活动和社会化发展的影响则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支持超文本信息结构和多任务操作的网络环境中,新一代的未成年人逐步发展出与以前的成年人不同的“并行信息加工能力”和“同时应付多任务的能力”,比如可以同时处理工作文本、收发E-mail、聊QQ、在线下载电影、在线欣赏音乐等任务;而另一种观点则仍坚持认为这种缺乏鲜明主题且杂乱无线索的信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信息加工和问题解决更多的仍然是一种注意力干扰,并极易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多动等不良心理影响。
(3)多媒体游戏对未成年人精神的强势“殖民”
在规模化资本支持下的多媒体游戏面前,所有的个体游戏用户都是实力不对等的弱势群体,游戏商战本质上就是商家对弱势用户关注点的强势误导;未成年人更是经济、认知和自控能力等所有方面都最为弱势的群体,而他们唯一比成年人强势的网游兴趣和游戏技巧恰恰导致他们比其他群体更加自我麻醉式地沉迷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经营得越成功,实则是游戏厂商对青少年时间和精力的大规模“谋杀”越成功。
(4)互联网为多媒体广告插上了翅膀,也会刺激不恰当的物欲膨胀
网络广告以及成为最有潜力的网络盈利点,借助互联网发布的多媒体广告愈发无孔不入、不请自来——各个年龄阶段的用户打开任何一个网页几乎都要面临多媒体广告的极尽诱惑。这些广告除了将一些连成年人都难以抵制的不恰当视听刺激捎带给未成年人外,更会诱发未成年人不现实的消费欲望和不切实际的短期盈利动机,进而催生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比如少男抢劫、少女的商业性性行为等。
2,互联网技术跨越的不仅仅是时空——突破法律界限、缺乏有效监 管的互联网交往动摇了传统的道德堤坝
(1)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跨地域性和跨年段性对不良行为的诱导
互联网因其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域性,导致不良信息可以跨越地域限制和成人监管迅速泛滥、穿透法律禁锢和成人监管,直接地对缺乏信息道德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形成文本的、视觉的、听觉或综合性的信息侵犯,这种被“绘声绘色”的呈现方式强化后的不良信息会对未成年人产生无法抵抗的不良行为诱导。同时,网络信息交流的泛在化(随时随地)和网络交往的跨年段性,让成人世界的行为方式过早地暴露在未成年人面前,诱发未成年人过早涉足网络色情或其他不符合其生理发育的心理欲求和行为模仿。
根据“互联网过滤评估”的最新调查结果,与色情相关的网页从1998年的14007Y增至2006年的近4.2亿,全球有420万个色情网站,占所有网站总数的12%儿童首次看到色情网页的平均年龄是11岁,研究还表明,在8~16岁的未成年人中,90%的人曾观看过色情网页这些儿童大部分是在做家庭作业时上网的。
(2)网络交往的隐身性对网络欺侮行为和错误观念的助长
网络交往人群身份的虚拟性以及被隐藏的身份过度膨胀的欲望会直接助长成年人对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之间的网络诱骗,直接诱发违法或不健康行为,间接误导未成年人的是非观和善恶观。根据“互联网过滤评估”的调查,1/7的青少年曾经在网上接收到性诱惑,89%的性诱惑来自聊天室或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
网络交往的隐身性已经使一些网络偏差行为更加肆无忌惮,轻者导致未成年人的短期行为模仿,重者甚至固着为长期习惯或积淀为性格特点,例如,毫不顾及的网络粗语相对和直接的网络言语欺侮导致未成年人生活中的粗口习惯和粗暴性格;通过网络匿名方式对他人的网络骚扰和网络欺骗(包括近期颇有争议的“人肉搜索”),会诱导未成年人心理的病态失衡{通过网络广泛发布的侵害他人名誉的色情信息或涉及名人的不良信息曝光(如“艳照门”事件),会从根本上颠覆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
二、“网络以为虚,人事以为实”——在自我社会化发展和德育中有效利用互联网趋利避害
(一)“自我以为标,志趣以为向”——以个体的自我社会化发展定位和人生坐标导引良性的网络功用
网络技术为人提供便利,但人有善恶,事分对错,自我定位和人生坐标不同,网络“用途”各异,个人兴趣和社会志向不同,网络“功用”迥异。
每个人的社会化发展都是一个自我不断内化社会规范并不断调整自我定位的过程:由被动接受强制性的法律约束、他人在场的实际监督、他人不在场但心里在场的监督,到将这些外在规则理解和内化为自律的道德原则,并能在独处时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
而每个人的生活空间都是多元的并在不同的空间中不断切换:从有他人在场的物理的“公共场所”,到无他人在场的物理的“私密场所”,到无他人在场的虚拟的“网络世界”,到以现实为基础、以自我思维为载体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在不同的空间中扮演的角色和实际的言行表现都是自我欲望与社会要求不断妥协的结果。每个个体在不同空间中的行为表现是否符合社会规范是其道德水平的外在表现,而个体在不同空间中的行为表现的一致性则是衡量其道德水平的真正标志。比如,某个人在有人在场时表现中规中矩,在他人眼中此人是道德的。但在无人监督的网络空间则表现出偏差行为,则说明此人的道德水平处于他律水平,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分裂。一个人只有在认识社会规则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确定自我的角色认知和自我社会定位,才能在不同的空间中表现出一贯的、稳定的人格特征和连带行为,也才能在穿梭于各种空间的人生行程中不迷失自我;只有不断理解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并内化为符合自我的合理需求的内在道德准则,一个人才能形成做到社交独处时均能自律自己的言行,达到自我意志控制自我情感和行为的协调状态。
(二)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对网络若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的思考
1,看淡网络交往的浮云流水,追求网络爱好的静水深流
网络痴者众多,看似都是痴迷,但痴的起因不同、痴的理智状态不同,因此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迥然不同。一类痴迷源于人类求知求美的需要和创作创造的上进驱动力,如网络上的文学痴迷者、技术痴迷者、艺术痴迷者等等。这类痴者“痴并清醒着”,其理智越来越成熟地驾驭着兴趣的激情,心智在求知求美中得到发展并在创作创造中得到升华。这类痴迷者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积蓄必要的能力并确定了理想的坐标,他们成为网络中真正御风飞翔的天使一网络飞人,这就是网络应用中“富者更富”现象。
2,网络飞人与网络废人,仅在一念之间
另一类网络沉溺者,如网络游戏痴迷者、网络聊天痴迷者、网络色情痴迷者等等,其症状是“痴且迷惑着”。其痴迷多源自原始欲望和本能刺激,且在隐蔽的网络身份庇护下欲望更加膨胀,在网络运营者的渲染诱惑下理智日益屈从于本能刺激;或者因现实生活中的失落或孤独,使其转而依赖网络交往中的尊重或网络刺激,逐步陷入“因生活失意而沉溺网络,生活因沉溺网络而更失意,因更失意而更沉溺”的病态恶性循环。这些网络沉溺者现实生活的时间和空间被无规划的网络沉溺所挤压,身体被无规律的作息和无节制的消耗所侵害,心理因缺乏真实健康的社会交往而失衡,学习和工作成绩因无目的无规划而下滑。如果沉迷得失去挣扎的力量和自我醒悟的能力,则会进一步划入严重的网络成瘾症——这个人群被称为“网络废人族”。
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重在提前预防、贵在自我醒悟、难在事后治疗”: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重在从管理体制和预防技术上双管齐下,我国是全球十几个对色情网站实行屏蔽的国家之一;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强制性要求国内各网游企业安装“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除了外在诱惑外,家庭教育缺失或失败是导致网络成瘾症的最主要内因。家庭承担起监管责任,学校能敏锐把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与家庭互动,将网络成瘾的行为链切断。早期是预防网络成瘾重症患者的最有效教育措施。当然,青春期的网络沉溺者如果在成人的帮助下如果能够自我醒悟,则这种青春岁月里的悔过会成为人生的财富。对于严重的网络成瘾患者,则必须到专门的机构接受系统的“脱瘾”治疗,但对于治疗后的青少年回归正常生活时,家庭治疗和学校配合仍是不可或缺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3,网络博客的孤芳自赏与真实自我的冷暖自知
以博客为代表的互联网空间已经日渐成为物理空间、想象空间后人类 可以生存的第三空间。博客只是现实生活的自留地,除了协助整理生活日。志,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我;博客有时会是感情的后花园,除了可以联络同道好友、跟更多更杂的人分享人生经历外,未必能改变人的现实生活。博客们极易在这片网络自留地里或孤芳自赏、或膨胀自我,被外向型的“选择性自我表现”所驱使,甚至导致“双自我意识”。在处理网络生存和现实生活的平衡时,每个人都需要把握网络生存法则:认识现实自我,把握网络进退;少点网络梦游,多些现实奋进。
4,善用网络交流突破代际沟通障碍,越虚拟越真切、愈隐身愈直言
父母与孩子的亲子代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师生代沟产生的原因很多,两代人话语体系尤其是口头语言习惯的巨大差异是亲子和师生交往的重要工具性障碍;面对面谈话的心理压力及孩子对父母、学生对教师本能的心理防御是导致代沟的心理性障碍。
网络交流中更为趋同的书面语言和通用的网络符号会突破代际交流的工具性障碍;网络交往中一定情境下的彼此身份的隐藏性可使双方的交往态度更为开放直接,从而突破代际沟通的心理阻隔。搭建学校德育网站或班级主题网站,利用论坛、QQ群、手机短信等构筑师生之间的心灵桥梁、家校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专题讨论平台都已被证明是有效利用互联网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
5,网恋与青春梦想: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
网恋只是冰山一角,因其炫目故为我们所见所感。隐藏于水面下的冰山主体则是或不为我们所知却更普遍的未成年人恋爱现象。未成年人的恋爱因单纯而浪漫,也因单纯而往往短视和短命。网络空间的虚拟和彼此身份的不确定性渲染了网恋的浪漫,也增加了网恋的风险。未成年人因尚不理智而爱得更有激情,也因不理智而更易在爱中自伤和伤人,他们的恋爱最需要家长和教师的引导,却因其高度的隐秘性和敏感性而又最难以引导。
对于网络和未成年人恋爱的有效措施是在辅助学生进行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恋于网、醒于网”的理智追问——“网络真的会有爱情吗?隔着长长的光缆,相互从未谋面甚至连声音都没听过。仅凭几行字,几个表情……”(本课题实验校德州一中的一名学生)。同时,借助上述的网络手段,帮助学生逐步意识到:在网络里起飞,需要在现实中准备翅膀、在人生中选好坐标;在网络里起飞,你准备好翅膀了吗?不管是为了理想,还是为了爱情……
三,调研以明道,培训图优术,学校谋建制,网络联家校——课题目标介绍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项目”是由“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专项经费支持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大项目之一,项目托管单位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部),负责人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主任苗逢春博士。为了研究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总结整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优秀经验,课题组于2005年9月启动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研究与实验”子课题。
(一)课题总目标:引导实验校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的,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以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研究与实验为切入点,以网络条件下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突破口,通过课题实施的标准化要求、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等工作,使各实验校从学校德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师德育意识养成和网络德育能力建设、网络技术监控与教师监督、校内教育与课外活动等方面,全面应对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迅猛普及对学校德育提出的新挑战,推动实验校以课题为契机全面更新整体德育体系,促进实验校实现德育工作系统性、实效性和持续性的发展。
(二)课题具体目标
具体而言,本课题力图帮助实验校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研究学校层面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管理机制
总结在学校层面成立组织管理队伍、制定工作规划的经验,交流校级领导对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认识和理解;总结实验校针对教师开展相关专题培训、组织教师开展校本专题研究、制定合理有效的德育激励机制方面的经验,支持实验校逐步建立针对本校学生校内外网络应用情况和思想动态的持续追踪调查机制和有效反应机制,积极尝试通过技术过滤、提供非营业性上网服务等措施为本校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有益的绿色上网空间等。
通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使实验校在上述方面形成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领导队伍和工作制度,形成切实可行而又动态调整的工作计划,培养一批德育管理人员典型。同时通过制度强化与学校氛围群体暗示结合,形成或强化良好的校风和合作奋进的学校文化。
2,研究在信息技术课和信息技术整合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具体方式
总结提炼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中有意识地渗透与信息技术应用有关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相关思想道德教育的策略与方法,引导学生在信息技术课中“健康地学信息技术,学健康的技术应用方式”;研究如何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中确定德育的结合点,并在信息技术应用的全过程中渗透相关法律、法规,道德、心理教育,争取实现“在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中渗透德育,通过德育升华信息化教学活动”。一方面,帮助实验学校在信息技术课和信息技术整合两个领域中均能确定既符合课程培养目标又切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德育理论专题和实践发力点,并能分学段、分领域地积累一批切实有效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案例;另一方面,在“学技术、用技术”的全过程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培养学生合法、负责信息技术应用意识和健康、安全的网络应用习惯。
3,研究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突破德育难点的有效途径
研究如何通过建立思想道德教育主题网站,少先队活动网站等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等方面的潜力,构建师生和家校之间以网络为媒体“观察思考德育难题、讨论交流德育方法”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引导学校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网络环境下的德育难题开展集中理论攻关,总结针对学生网络应用典型问题采取有效辅导感化的德育个案;组织学生开展与网络应用相关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激发和鼓励教师、学生、家长对网络的“有益应用”,预防网络沉溺、抑制“网络不良欲望的滋长”;引导辅助学生通过网络发起爱国环保、扶贫助弱、防毒防灾等长期性的综合实践活动。
4,提高实验校教师的德育意识和网络德育能力,确保网络时代德育的实效和长效
帮助学校定期组织教师针对信息时代思想道德教育出现的新问题开展研究和讨论,帮助教师提高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德育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教师持续的相关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对信息技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理解到位、熟练掌握信息技术操作使用并具有丰富网络德育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先进教师典型。
鼓励教师边学边实践,在引导学生个体形成合法、健康应用信息技术应用习惯的基础上,敏锐捕捉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状况,有效预防和遏制本校学生访问不良网站、浏览不良信息、沉溺网络游戏、迷恋网络聊天等不良现象弘扬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利用网站宣传健康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宣传学生典型以发挥对周边同学的良好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