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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山西省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条例》同时废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