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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城市交通噪声的污染情况,作者于1987年调查了韶关市市区主要街道机动车行驶时的噪声。结果全市区L<sub>10</sub>77dB、L<sub>50</sub>72dB、L<sub>90</sub>66dB,交通噪声指数112,等效连续声级74.3dB,噪声污染水平超过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中的交通区环境噪声标准。同时对有关噪声卫生标准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