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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找准党政有要求、妇女群众有需求、妇联能作为的结合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作风,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积极做贡献。
一、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效服务“三农”,妇女创业就业推进有力
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深化提质,超额完成民生计划任务。创新推出“扶上马、送一程”政策,针对现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农村妇女只能享受两年的情况,主动与各银行合作,对已享受2年财政贴息贷款支持的农村妇女继续给予优惠商业贷款支持,把“扶上马”的农村妇女再“送一程”,为其创业致富提供连续性扶持。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帮助妇女选好项目、提高技能、用好资金,将贷款与当地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帮助她们创业致富。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8.4亿元,扶持81281名农村妇女创业;其中2014年当年发放贷款10.2亿元,扶持23187名农村妇女创业,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6亿元民生计划任务。搭建供需、培训平台,拓宽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渠道。全区各级妇联通过自办、联办等方式,对5257名妇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2079名妇女进行创业培训,向区内外劳务输出妇女28393人,组织妇女专场招聘会、就业洽谈会32场,提供免费服务39118人(次)。支持手工制品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出台《关于支持手工制品产业发展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争取自治区博览局支持,在2014中国(宁夏)民族商品博览会上为妇女手工制品协会会员提供免费展位20个,参展商品5000余件,现场销售3万余元。联合自治区总工会在西吉举办首届宁夏妇女手工艺制作大赛暨优秀作品展,全区各地137名妇女手工艺制作者现场竞技,销售作品40余万元。
二、发挥家庭领域工作优势,家庭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一头抓示范引导,一头抓关爱帮扶,带动更多家庭走向和谐文明,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在示范引导方面,一是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寻、树、评、展等形式,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讲家庭和谐故事、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205场、晒出家庭照片1669幅、印制“最美家庭故事集”5000本,评选出“最美家庭”80户、“最美家庭”提名奖20户。二是深入开展家庭教育道德实践活动。吴忠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七进”活动(进党政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清真寺、进社区、进家庭)在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调研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石嘴山市王红家庭、吴忠市杨翠霞家庭、固原市陈燕家庭入选“全国百名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采取组织推荐、家庭自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表彰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100户、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0户。在关爱帮扶方面,制定印发《自治区推进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重点聚焦不和谐因素较为集中的五类家庭,即经济困难、刑满释放、零就业、闲散青少年和单亲母亲家庭,开展“阳光救助”行动、“亲情帮扶”行动、“清零”行动、“青春护航”行动和“康乃馨”行动。截至2014年12月底,动员社会力量1.5万人(次)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复核城乡低保对象45.5万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8万人;全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9.94%、97.32%、97.55%;帮助567户零就业家庭中767人实现就业,走访困难家庭3902户;排查社会闲散青少年1253人,帮助224名闲散青少年实现了复学或就业。“康乃馨”关爱单亲母亲行动,从入户走访、建立单亲母亲信息数据库、结对帮扶、救助慰问、培训扶持入手,力求为单亲母亲家庭办实事、解难事。一年来,走访慰问单亲母亲2724户,采集单亲母亲信息8764条,培训单亲母亲4999人,帮助就业1253人,申请低保1433人,申请廉租房1019人,健康体检3314人,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54万元、扶持375人,发放生活困难救助款物140万元、救助2490人,给单亲母亲孩子发放助学金122万元、资助435人。
三、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特色维权亮点凸显
“三权”确权政策全国领先。抓住农村土地改革确权契机,牵头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保障农村妇女“登有其名,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有效回应了深化改革中妇女群众的利益关切。创新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从促进农村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鼓励农村女童接受高中和职业教育、开展农村女童成长导航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农村女童发展环境。针对农村女童特别是回族女童早婚现象,探索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因地制宜、因需宣讲、因势利导,在农村女童集中的10所试点学校,面向3000名农村初中女童开展了奋斗励志、身心健康、安全自护、法律法规等主题宣讲,引导农村女童坚持受教育、学知识、长本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观,通过奋斗改变命运、创造出彩人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成《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的意见》,推动了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为93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全区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725件(次),其中自治区妇联接待188件(次),重点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跟踪重难点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围绕民生改善,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妇女儿童
围绕深化改革任务,探索开展关爱“三留守”工作。以“发展、关爱、维权”为着力点,建立关爱长效机制。基于留守妇女是解决“三留守”问题之关键的认识,重点在山区9县(区)探索开展“留守妇女阳光帮带行动”试点工作,通过互相帮、能人帮、组织带等方式,帮助带动留守妇女及家庭解决困难、丰富生活、推动发展。创新“母亲水窖”实施方式,服务自治区最大民生工程。想方设法争取全国妇联支持300万元“母亲水窖”项目资金,创新用于我区中南部城乡饮水“入户工程”建设。积极与水利部门对接,组织专家开展技术交流和现场踏勘,确定在西吉县震湖乡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处,主要解决震湖乡5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632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项目资源突破4000万元,促进妇女儿童民生改善。争取全国妇联和社会各界多方支持,筹集1000万元担保基金和837万元资金实施小额循环项目支持城乡妇女创业,443名城乡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人均获一万元救助,3204名贫困妇女收到“母亲邮包”,1500名贫困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受惠轮椅项目,1000名留守儿童收到爱心礼包。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恒爱行动”、“春蕾计划”等项目,发放大米、奶粉、毛衣、助学金等资金及物资,惠及广大贫困、残疾、老年妇女和孤残儿童。
责任编辑:闫院平
一、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效服务“三农”,妇女创业就业推进有力
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深化提质,超额完成民生计划任务。创新推出“扶上马、送一程”政策,针对现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农村妇女只能享受两年的情况,主动与各银行合作,对已享受2年财政贴息贷款支持的农村妇女继续给予优惠商业贷款支持,把“扶上马”的农村妇女再“送一程”,为其创业致富提供连续性扶持。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帮助妇女选好项目、提高技能、用好资金,将贷款与当地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帮助她们创业致富。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8.4亿元,扶持81281名农村妇女创业;其中2014年当年发放贷款10.2亿元,扶持23187名农村妇女创业,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6亿元民生计划任务。搭建供需、培训平台,拓宽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渠道。全区各级妇联通过自办、联办等方式,对5257名妇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2079名妇女进行创业培训,向区内外劳务输出妇女28393人,组织妇女专场招聘会、就业洽谈会32场,提供免费服务39118人(次)。支持手工制品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出台《关于支持手工制品产业发展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争取自治区博览局支持,在2014中国(宁夏)民族商品博览会上为妇女手工制品协会会员提供免费展位20个,参展商品5000余件,现场销售3万余元。联合自治区总工会在西吉举办首届宁夏妇女手工艺制作大赛暨优秀作品展,全区各地137名妇女手工艺制作者现场竞技,销售作品40余万元。
二、发挥家庭领域工作优势,家庭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一头抓示范引导,一头抓关爱帮扶,带动更多家庭走向和谐文明,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在示范引导方面,一是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寻、树、评、展等形式,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讲家庭和谐故事、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205场、晒出家庭照片1669幅、印制“最美家庭故事集”5000本,评选出“最美家庭”80户、“最美家庭”提名奖20户。二是深入开展家庭教育道德实践活动。吴忠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七进”活动(进党政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清真寺、进社区、进家庭)在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调研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石嘴山市王红家庭、吴忠市杨翠霞家庭、固原市陈燕家庭入选“全国百名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采取组织推荐、家庭自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表彰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100户、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0户。在关爱帮扶方面,制定印发《自治区推进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重点聚焦不和谐因素较为集中的五类家庭,即经济困难、刑满释放、零就业、闲散青少年和单亲母亲家庭,开展“阳光救助”行动、“亲情帮扶”行动、“清零”行动、“青春护航”行动和“康乃馨”行动。截至2014年12月底,动员社会力量1.5万人(次)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复核城乡低保对象45.5万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8万人;全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9.94%、97.32%、97.55%;帮助567户零就业家庭中767人实现就业,走访困难家庭3902户;排查社会闲散青少年1253人,帮助224名闲散青少年实现了复学或就业。“康乃馨”关爱单亲母亲行动,从入户走访、建立单亲母亲信息数据库、结对帮扶、救助慰问、培训扶持入手,力求为单亲母亲家庭办实事、解难事。一年来,走访慰问单亲母亲2724户,采集单亲母亲信息8764条,培训单亲母亲4999人,帮助就业1253人,申请低保1433人,申请廉租房1019人,健康体检3314人,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54万元、扶持375人,发放生活困难救助款物140万元、救助2490人,给单亲母亲孩子发放助学金122万元、资助435人。
三、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特色维权亮点凸显
“三权”确权政策全国领先。抓住农村土地改革确权契机,牵头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保障农村妇女“登有其名,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有效回应了深化改革中妇女群众的利益关切。创新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从促进农村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鼓励农村女童接受高中和职业教育、开展农村女童成长导航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农村女童发展环境。针对农村女童特别是回族女童早婚现象,探索开展“护航春蕾”宣讲活动,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因地制宜、因需宣讲、因势利导,在农村女童集中的10所试点学校,面向3000名农村初中女童开展了奋斗励志、身心健康、安全自护、法律法规等主题宣讲,引导农村女童坚持受教育、学知识、长本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观,通过奋斗改变命运、创造出彩人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成《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的意见》,推动了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为93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全区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725件(次),其中自治区妇联接待188件(次),重点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跟踪重难点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围绕民生改善,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妇女儿童
围绕深化改革任务,探索开展关爱“三留守”工作。以“发展、关爱、维权”为着力点,建立关爱长效机制。基于留守妇女是解决“三留守”问题之关键的认识,重点在山区9县(区)探索开展“留守妇女阳光帮带行动”试点工作,通过互相帮、能人帮、组织带等方式,帮助带动留守妇女及家庭解决困难、丰富生活、推动发展。创新“母亲水窖”实施方式,服务自治区最大民生工程。想方设法争取全国妇联支持300万元“母亲水窖”项目资金,创新用于我区中南部城乡饮水“入户工程”建设。积极与水利部门对接,组织专家开展技术交流和现场踏勘,确定在西吉县震湖乡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处,主要解决震湖乡5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632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项目资源突破4000万元,促进妇女儿童民生改善。争取全国妇联和社会各界多方支持,筹集1000万元担保基金和837万元资金实施小额循环项目支持城乡妇女创业,443名城乡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人均获一万元救助,3204名贫困妇女收到“母亲邮包”,1500名贫困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受惠轮椅项目,1000名留守儿童收到爱心礼包。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恒爱行动”、“春蕾计划”等项目,发放大米、奶粉、毛衣、助学金等资金及物资,惠及广大贫困、残疾、老年妇女和孤残儿童。
责任编辑:闫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