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医疗改革”分项调查中,92%的网民认为目前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合理,有待提高”;79%的网民认为“看病难的原因是药品贵”;70%的网民认为心中医生的形象是“医德医风下降,是不值得信赖的人”; 46%的网民希望“公立医院继续改革,保证公益性和高效运行”;32%的网民认为,现今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医院管理不当。
卫生部在《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中指出,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比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此外,还卫生部还指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等;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医疗改革解析】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难题,也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时至今日,医改已整整20年,并且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站在这一节点上回顾历史,或许我们可以看出:简单的否定和肯定,对于中国医改这一“疑难杂症”而言,只怕都过于轻率,它需要更大的耐心、智慧和勇气,去反思问题,找到良方。
八十年代医改:给政策不给钱。在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医院管理已显露出诸多弊端,改革已成大势,从1981年至1989年,每隔三四年就有中央文件出台,其中关键性的文件是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九十年代医改:大改革大争论。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时任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的迟宝兰后来在会议上要求: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此后,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殊病房等新事物,像雨后春笋般在医疗系统涌现, 正是在这一阶段,卫生系统的内部争论日渐兴盛,围绕“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围绕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两种思路开始针锋相对。
新千年:关注公平与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注重效益,往往忽视公益性,患者追求公平,希望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这对矛盾一直延续至今,有医院先交钱再抢救的,有药价虚高超出厂价千倍的。
医疗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要对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必须逐渐出台一些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些条例,适当提供医疗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些人必设阻力,甚至搞一些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对于违法者要依法制裁。医疗体制改革有可能打破传统习惯和观念,有许多改动的地方不能立即适应广大医患的要求,因此,大家要有耐心,逐渐完善体制改革、逐渐学会在新的制度下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和就医。媒体宣传要引导全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真正使政府、医院及市民意识到医疗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
其次,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体制。一直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是按城乡、所有制、就业状态来分别组织实施的。专家认为,这种制度建设方式有失公平,其具体表现就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太小。在未来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再则,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三个层次,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医院商业化运作以后,由于优胜劣汰,导致大医院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越来越高,而初级机构,尤其是农村乡镇医院、城市社区医院等逐步萎缩,很多甚至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更糟糕的是,政府卫生投入也越来越向大医院倾斜,加剧了这种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所以在看病时,人们都往大医院跑,农村人就往城市跑。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
现在,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要想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需要优先发展和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新的改革框架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公共卫生服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
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
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
最后,需要打破“医药合谋”,全面推进医药分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目前中国的药品销售主要是通过医生的处方,在医院的药房实现的。由于医院普遍推行分配制度、技术承包责任制等改革措施,医生个人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紧密挂钩,形成医生“开大处方、多做检查”的激励机制。最普遍的是“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卫生部在《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中指出,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比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此外,还卫生部还指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等;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医疗改革解析】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难题,也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时至今日,医改已整整20年,并且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站在这一节点上回顾历史,或许我们可以看出:简单的否定和肯定,对于中国医改这一“疑难杂症”而言,只怕都过于轻率,它需要更大的耐心、智慧和勇气,去反思问题,找到良方。
八十年代医改:给政策不给钱。在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医院管理已显露出诸多弊端,改革已成大势,从1981年至1989年,每隔三四年就有中央文件出台,其中关键性的文件是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九十年代医改:大改革大争论。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时任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的迟宝兰后来在会议上要求: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此后,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殊病房等新事物,像雨后春笋般在医疗系统涌现, 正是在这一阶段,卫生系统的内部争论日渐兴盛,围绕“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围绕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两种思路开始针锋相对。
新千年:关注公平与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注重效益,往往忽视公益性,患者追求公平,希望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这对矛盾一直延续至今,有医院先交钱再抢救的,有药价虚高超出厂价千倍的。
医疗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要对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必须逐渐出台一些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些条例,适当提供医疗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些人必设阻力,甚至搞一些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对于违法者要依法制裁。医疗体制改革有可能打破传统习惯和观念,有许多改动的地方不能立即适应广大医患的要求,因此,大家要有耐心,逐渐完善体制改革、逐渐学会在新的制度下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和就医。媒体宣传要引导全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真正使政府、医院及市民意识到医疗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
其次,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体制。一直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是按城乡、所有制、就业状态来分别组织实施的。专家认为,这种制度建设方式有失公平,其具体表现就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太小。在未来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再则,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三个层次,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医院商业化运作以后,由于优胜劣汰,导致大医院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越来越高,而初级机构,尤其是农村乡镇医院、城市社区医院等逐步萎缩,很多甚至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更糟糕的是,政府卫生投入也越来越向大医院倾斜,加剧了这种分化的程度。目前,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所以在看病时,人们都往大医院跑,农村人就往城市跑。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
现在,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要想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需要优先发展和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新的改革框架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公共卫生服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
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
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
最后,需要打破“医药合谋”,全面推进医药分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目前中国的药品销售主要是通过医生的处方,在医院的药房实现的。由于医院普遍推行分配制度、技术承包责任制等改革措施,医生个人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紧密挂钩,形成医生“开大处方、多做检查”的激励机制。最普遍的是“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