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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即和谐之意.中国哲学认为,和谐是事物固有的状态,从辩证法的视角审视,传统之"和",表现为"杂多之和"与"对立面之和".传统之"和",是农业型的自然经济和家国同构的宗法型的社会的产物,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多方面的.因此,对于"和"的传统价值也要辨证地看,既要看到其正价值,又要看到其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