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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
作家,犀牛故事APP主编,著名冰激凌师,已出版《一生里的某一刻》。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本叫做《少男少女》的杂志,正是我们班最流行的一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说:微笑的女孩最美丽。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位不起眼的女孩,如何用微笑征服了所有人的心,成为一个很受欢迎的女孩。我看完以后大为振奋,努力练习出一种可以保持的笑容。现在想来,这本杂志可能还是不懂少女。拿我来说,实际上我还根本不懂动人绚丽的微笑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那种微笑是什么样子。在审美这条路上,我的认识不仅是0,甚至可能是负数。
总之,我通过一再地探索,终于练习了一种露出上排牙齿的微笑,因为这样笑不吃力,脸不会抽筋,而且看起来也算是在笑。我以为这就是杂志里提倡的那种笑了。
但是,我也不知道这样整天微微咧着嘴到底好不好看,又到底有没有起到效果。有一天我妈妈手上正忙活着什么活计,我把自己的脸伸到她的面前,对着她,假装漫不经心地对着她,希望她注意到我(可能)已经成为一个可爱的少女。但是我的试验没有进行多久,她终于忍无可忍,抬起头来发火了。她问我:你在干嘛?你这是在干嘛呢?你看看,这个样子好看吗?说完,她也龇开了嘴露出上排的牙齿,含着怒气看着我。我看得呆住了。如果我精心练习出的微笑就是那个样子,那真是一点也不可爱,很怪异,甚至是滑稽可笑,又惹人厌烦的。当时我的脑中嗡嗡作响,忍着一泡泪水,打消了使用微笑征服世界的念头,不再那样笑了。
还是在这个年纪,没有过多久我又去了外地读书。手中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钱,要开始自己买衣服了。我现在真不忍心回想我爸妈看到我穿那些衣服时的心情:全身黑色漆皮带链子的夹克和裤子。极度紧身的牛仔裤。完全拖到地上的收身长大衣,必须搭配12公分高的高跟鞋,自己才能不踩到。荧光绿,荧光红的裤子,还经常佩戴着一副骷髅骨架的项链。一个红光满面的胖胖的城乡结合部少女,穿成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会酷呢。想到那些打扮,我的手不由得离开键盘,深深捂住了自己的脸。
现在想想,我如果是我妈,彼时一定闹心得快死了。女儿千辛万苦养到十几岁,刚刚开始发育,乱七八糟的想着奇怪的事,做奇怪的打扮,一方面非常愚蠢,另一方面又非常叛逆。也知道讲是不会听的,可是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做蠢事,甚至去讨好那些更为愚蠢的男孩,又是多么的难以忍耐。散开头发坐在别人的摩托车上兜风,就以为自己是《心动》里的梁咏琪,编两个麻花辫,罔顾手臂粗得像腿的事实,穿上泡泡袖的裙子,就以为自己是《上海滩》里的冯程程,穿白上衣黑长裙,就觉得自己是简爱。
现在我一看到朋友们生了女儿,各种亲昵可爱,就会立刻想到等到她们青春期时,我的朋友们要面临怎样的闹心,就悲从中来。我的父母真是太可怜了。其他城乡结合部少女的父母也太可怜了。我真替他们感到难过。
如今我33岁了,我还在想,假如我的书要签售,当然是不会有人前来的,但更尴尬的是让人真真地看到我了。我长成这个样子,多不好意思啊。
为了克服这种容貌上的自卑,我也鼓起勇气尽心打扮,并且在一些媒体上露面。倘若是视频类的,自己仍然不敢看。照片呢,好看的也羞愧觉得自己诈骗,不好看的,也不甘心,还是那样左右为难。
如果重活一遍,我能不能用累积的一点点聪明,使自己不那么蠢?我想来想去,还是一样的。如果说我长大了懂得了什么道理,那就是:重来一遍,我还会是这样。究竟应该怎么打扮,其实这真的是一个终极问题:这意味着你要想清楚,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也就意味着,你要走很多的路,出很多的洋相,干很多蠢事。这个问题至今我没有完结,也可能永远都没有答案。所以,犯了错也无从后悔。除非不活了——那我是舍不得的,要勇敢地活下去。不就是出丑吗,如果活着的后果只是这样而已,也不算太可怕。
我通过一再地探索,终于练习了一种露出上排牙齿的微笑,因为这样笑不吃力,脸不会抽筋,而且看起来也算是在笑。
作家,犀牛故事APP主编,著名冰激凌师,已出版《一生里的某一刻》。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本叫做《少男少女》的杂志,正是我们班最流行的一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说:微笑的女孩最美丽。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位不起眼的女孩,如何用微笑征服了所有人的心,成为一个很受欢迎的女孩。我看完以后大为振奋,努力练习出一种可以保持的笑容。现在想来,这本杂志可能还是不懂少女。拿我来说,实际上我还根本不懂动人绚丽的微笑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那种微笑是什么样子。在审美这条路上,我的认识不仅是0,甚至可能是负数。
总之,我通过一再地探索,终于练习了一种露出上排牙齿的微笑,因为这样笑不吃力,脸不会抽筋,而且看起来也算是在笑。我以为这就是杂志里提倡的那种笑了。
但是,我也不知道这样整天微微咧着嘴到底好不好看,又到底有没有起到效果。有一天我妈妈手上正忙活着什么活计,我把自己的脸伸到她的面前,对着她,假装漫不经心地对着她,希望她注意到我(可能)已经成为一个可爱的少女。但是我的试验没有进行多久,她终于忍无可忍,抬起头来发火了。她问我:你在干嘛?你这是在干嘛呢?你看看,这个样子好看吗?说完,她也龇开了嘴露出上排的牙齿,含着怒气看着我。我看得呆住了。如果我精心练习出的微笑就是那个样子,那真是一点也不可爱,很怪异,甚至是滑稽可笑,又惹人厌烦的。当时我的脑中嗡嗡作响,忍着一泡泪水,打消了使用微笑征服世界的念头,不再那样笑了。
还是在这个年纪,没有过多久我又去了外地读书。手中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钱,要开始自己买衣服了。我现在真不忍心回想我爸妈看到我穿那些衣服时的心情:全身黑色漆皮带链子的夹克和裤子。极度紧身的牛仔裤。完全拖到地上的收身长大衣,必须搭配12公分高的高跟鞋,自己才能不踩到。荧光绿,荧光红的裤子,还经常佩戴着一副骷髅骨架的项链。一个红光满面的胖胖的城乡结合部少女,穿成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会酷呢。想到那些打扮,我的手不由得离开键盘,深深捂住了自己的脸。
现在想想,我如果是我妈,彼时一定闹心得快死了。女儿千辛万苦养到十几岁,刚刚开始发育,乱七八糟的想着奇怪的事,做奇怪的打扮,一方面非常愚蠢,另一方面又非常叛逆。也知道讲是不会听的,可是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做蠢事,甚至去讨好那些更为愚蠢的男孩,又是多么的难以忍耐。散开头发坐在别人的摩托车上兜风,就以为自己是《心动》里的梁咏琪,编两个麻花辫,罔顾手臂粗得像腿的事实,穿上泡泡袖的裙子,就以为自己是《上海滩》里的冯程程,穿白上衣黑长裙,就觉得自己是简爱。
现在我一看到朋友们生了女儿,各种亲昵可爱,就会立刻想到等到她们青春期时,我的朋友们要面临怎样的闹心,就悲从中来。我的父母真是太可怜了。其他城乡结合部少女的父母也太可怜了。我真替他们感到难过。
如今我33岁了,我还在想,假如我的书要签售,当然是不会有人前来的,但更尴尬的是让人真真地看到我了。我长成这个样子,多不好意思啊。
为了克服这种容貌上的自卑,我也鼓起勇气尽心打扮,并且在一些媒体上露面。倘若是视频类的,自己仍然不敢看。照片呢,好看的也羞愧觉得自己诈骗,不好看的,也不甘心,还是那样左右为难。
如果重活一遍,我能不能用累积的一点点聪明,使自己不那么蠢?我想来想去,还是一样的。如果说我长大了懂得了什么道理,那就是:重来一遍,我还会是这样。究竟应该怎么打扮,其实这真的是一个终极问题:这意味着你要想清楚,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也就意味着,你要走很多的路,出很多的洋相,干很多蠢事。这个问题至今我没有完结,也可能永远都没有答案。所以,犯了错也无从后悔。除非不活了——那我是舍不得的,要勇敢地活下去。不就是出丑吗,如果活着的后果只是这样而已,也不算太可怕。
我通过一再地探索,终于练习了一种露出上排牙齿的微笑,因为这样笑不吃力,脸不会抽筋,而且看起来也算是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