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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丰厚的社会资源予以支持,而从我国目前的食品行业发展情况来看,社会资本的不足已经严重限制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形成。信任危机、互惠程度不满意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与社会治理相融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现象,同时也是相关研究人员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问题展开了讨论,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社会资本
引言:一直以来我国社会的发展都在严格按照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向着更好的方向进行,但是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却对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食品安全问题不但是对政府管理力度和治理权威的挑战,更是会对我国社会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社会问题,如果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任由其愈加剧烈的发展下去将会在未来影响我们民族的延续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对食品安全和社会治理问题提高了重视,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便是目前能够解决这种不良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1 社会资本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基础
1.1 食品安全是走向社会共治的必然性
食品安全问题对于社会所造成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对食品行业的冲击,食品安全是涉及到很多社会公共治理领域的重要环节,是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国家政府权威确立和管理效果的真实体现。因此,食品安全管理在构建社会共治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必然要素,其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政府行政管理资源的有限性与监管对象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关系。国家在食品安全治理行业的投入资源和管理力度十分有限,尤其是在我国人口众多、食品企业数量和规模庞大的情况下,社会所设立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数量远远不能够满足该行业的发展需求。此外,食品安全管理在地方政府的落实和沟通效果十分不理想,因此在一些跨地域、跨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便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此难免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显得手忙脚乱。如表1为椒江区2017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点分布情况统计。
(2)社会市场自身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缺乏效果。我国对于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深入研究,但是却始终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大多是在政府监管和法律制约的双重作用下进行的,但是社会自身对于食品安全却缺乏自发的组织和治理过程。诚然政府与法律极大的限制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这两种手段却都是遵循了反向制裁的管理思路,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存在的矛盾关系,因此国家想要取得更好的食品安全治理效果,就必须要通过加强社会的自治理工作来实现。
1.2 食品安全社会资本与社会共治之间存在逻辑关系
在进行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忽略社会资本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摸清社会资本与实现社会共治之间所存在的逻辑关系,这样有利于构建更加稳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社会共治要求媒体、群众、政府和国家制度达成高度的统一,因此想要实现稳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需要充分的社会资本基础支持。这部分社会资本并不是指资金和物质资源,其表现形式主要提现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信任程度、社会媒体的参与和调控支持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惠互利关系构建等几个方面。因此只有具有充足的社会资本基础才能够从各方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并在社会运转的过程中激发共治主体里的各部分达成统一的治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这样也就真正实现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 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解决的现实困境
2.1 普遍的信任缺乏
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破坏了社会资本中各行动个体之间的信任关系,而缺乏良好的信任基础支持就无法构建起稳定的社会共治关系,进而会进一步对社会矛盾造成恶化效果。培养良好的信任关系需要社会共治中的各行动个体保持高度的自律和良好的信誉,要严格禁止欺骗、隐瞒等会破坏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行为发生。政府和企业的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这样才能够给社会中的消费群众充分的安全保障,而民众也会因此而给出积极的反馈。
2.2 互惠规范严重不足
互惠制度是维持社会共治和食品安全规范性与秩序性的基础,在健全、合理的互惠制度作用下,能够有效降低政府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效率,让所有治理工作都有迹可循、有法可依。因此,政府要对社会共治中的互惠规范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优化,诚然理性的契约精神能够限制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但是道德伦理依然是在调节社会组织关系和个人人际关系的最有效手段。
2.3 参与网络不健全
网络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所必然要面对的一种发展趋势,同时也是国家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加强的工作项目。网络给食品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渠道,但是同时也给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挑战难度。国家应该重视对网络食品安全的治理,要合理利用互联网络资源为社会共治的各部分主体之间构建其良好的合作利益关系和协调沟通规范,以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来解决发现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图1为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构架图:
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路径选择
政府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方式时,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例如可以从提高社会普遍信任的角度入手,加强对食品企业信誉度的严格管理;还可以通过发展社会共治多元主体,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进一步保障社会的食品生产安全;此外,通过政策和企業互惠互利规范的调整也可以为社会共治的构建提供一份重要的保障,确保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得到满意的优惠和利益,因此企业的食品用料和生产安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最后,还可以提高网络平台的参与度,网络能够提供大量的供求渠道,因此搭建多层次社会共治网络平台可以给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提供安全的保障。
结束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反映的是社会公共领域治理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政府和相关企业应该对这项复杂的社会管理工程提高重视。企业对社会资本进行有效运作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同时实现真正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保障国民的食品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1] 叶金珠,单初.基于知识图谱的国内食品安全研究可视化分析[J] .安徽农业科学,2018,4602:177-180.
(作者单位:河北伊莱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键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社会资本
引言:一直以来我国社会的发展都在严格按照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向着更好的方向进行,但是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却对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食品安全问题不但是对政府管理力度和治理权威的挑战,更是会对我国社会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社会问题,如果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任由其愈加剧烈的发展下去将会在未来影响我们民族的延续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对食品安全和社会治理问题提高了重视,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便是目前能够解决这种不良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1 社会资本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基础
1.1 食品安全是走向社会共治的必然性
食品安全问题对于社会所造成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对食品行业的冲击,食品安全是涉及到很多社会公共治理领域的重要环节,是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国家政府权威确立和管理效果的真实体现。因此,食品安全管理在构建社会共治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必然要素,其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政府行政管理资源的有限性与监管对象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关系。国家在食品安全治理行业的投入资源和管理力度十分有限,尤其是在我国人口众多、食品企业数量和规模庞大的情况下,社会所设立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数量远远不能够满足该行业的发展需求。此外,食品安全管理在地方政府的落实和沟通效果十分不理想,因此在一些跨地域、跨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便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此难免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显得手忙脚乱。如表1为椒江区2017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点分布情况统计。
(2)社会市场自身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缺乏效果。我国对于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深入研究,但是却始终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大多是在政府监管和法律制约的双重作用下进行的,但是社会自身对于食品安全却缺乏自发的组织和治理过程。诚然政府与法律极大的限制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这两种手段却都是遵循了反向制裁的管理思路,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存在的矛盾关系,因此国家想要取得更好的食品安全治理效果,就必须要通过加强社会的自治理工作来实现。
1.2 食品安全社会资本与社会共治之间存在逻辑关系
在进行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忽略社会资本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摸清社会资本与实现社会共治之间所存在的逻辑关系,这样有利于构建更加稳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社会共治要求媒体、群众、政府和国家制度达成高度的统一,因此想要实现稳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需要充分的社会资本基础支持。这部分社会资本并不是指资金和物质资源,其表现形式主要提现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信任程度、社会媒体的参与和调控支持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惠互利关系构建等几个方面。因此只有具有充足的社会资本基础才能够从各方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并在社会运转的过程中激发共治主体里的各部分达成统一的治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这样也就真正实现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 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解决的现实困境
2.1 普遍的信任缺乏
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破坏了社会资本中各行动个体之间的信任关系,而缺乏良好的信任基础支持就无法构建起稳定的社会共治关系,进而会进一步对社会矛盾造成恶化效果。培养良好的信任关系需要社会共治中的各行动个体保持高度的自律和良好的信誉,要严格禁止欺骗、隐瞒等会破坏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行为发生。政府和企业的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这样才能够给社会中的消费群众充分的安全保障,而民众也会因此而给出积极的反馈。
2.2 互惠规范严重不足
互惠制度是维持社会共治和食品安全规范性与秩序性的基础,在健全、合理的互惠制度作用下,能够有效降低政府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效率,让所有治理工作都有迹可循、有法可依。因此,政府要对社会共治中的互惠规范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优化,诚然理性的契约精神能够限制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但是道德伦理依然是在调节社会组织关系和个人人际关系的最有效手段。
2.3 参与网络不健全
网络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所必然要面对的一种发展趋势,同时也是国家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加强的工作项目。网络给食品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渠道,但是同时也给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挑战难度。国家应该重视对网络食品安全的治理,要合理利用互联网络资源为社会共治的各部分主体之间构建其良好的合作利益关系和协调沟通规范,以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来解决发现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图1为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构架图:
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路径选择
政府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方式时,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例如可以从提高社会普遍信任的角度入手,加强对食品企业信誉度的严格管理;还可以通过发展社会共治多元主体,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进一步保障社会的食品生产安全;此外,通过政策和企業互惠互利规范的调整也可以为社会共治的构建提供一份重要的保障,确保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得到满意的优惠和利益,因此企业的食品用料和生产安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最后,还可以提高网络平台的参与度,网络能够提供大量的供求渠道,因此搭建多层次社会共治网络平台可以给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提供安全的保障。
结束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反映的是社会公共领域治理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政府和相关企业应该对这项复杂的社会管理工程提高重视。企业对社会资本进行有效运作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同时实现真正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保障国民的食品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1] 叶金珠,单初.基于知识图谱的国内食品安全研究可视化分析[J] .安徽农业科学,2018,4602:177-180.
(作者单位:河北伊莱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