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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至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对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直辖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中,督导组听取了天津等10省(市)政府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收集了相关资料,抽查了20个市、40个县(市、区),实地考察了120所高、中职学校和20余个规模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