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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执政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怎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关键词】 依法治国;科学立法;基本策略
一、坚持科学立法:既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立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如何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其更好地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这个问题鲜明地摆在了新一届党中央的面前。习近平同志的回答是:“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意见建议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求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目前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按照党的于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精心谋划、积极稳妥全面深化改革,逐步解决面临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到位。为此,我们要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满必胜的信念和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善于解决各项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严格执法
党的权力和行政权是法律赋子的,党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必须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法定程序正确行使。同时,我国各级党政机关是重要的执法主体,严格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神圣职责。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约束,通过依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学会依法办事。要依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定期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理工作与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和质询。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要大力开展党政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二)坚持公正司法,全力提升司法权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关键一环、最后一环,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保证。要进一步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約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依法规范司法行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和矫正法律法规,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通过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必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三)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法律健全的重要前提和标志,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法律依据。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立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律制度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关系、巩固执政地位、引领改革发展,努力做到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协调同步。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一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做好法律立改废和先行先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层次分明、体系完整、体例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加强引导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力量和社会基础。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信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的过程都成为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让人民群众在人大每一次立法、政府每一项执法措施、司法机关每一个案件审理中都感受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确保宪法法律深入人心。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教育作用,引导公民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义务。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公民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努力让自觉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形成以尊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群众基础。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逐步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了宪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我国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基本条件和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了重要阐述,提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方向和基本思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把法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贯穿其中,并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总体目标任务,使依法治国的旗帜更加高扬、部署更加系统周密、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智慧的升华,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一代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信念,是我们党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方式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1]李林.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J].学术探索,2011,02:74-88
[2]陈少杰.简谈政府行为与依法治国的关系[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1,12:153-157
[3]刘盖,张兴年.博弈论视角下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分析研究[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4,01:28-30
【关键词】 依法治国;科学立法;基本策略
一、坚持科学立法:既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立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如何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其更好地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这个问题鲜明地摆在了新一届党中央的面前。习近平同志的回答是:“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意见建议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求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目前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按照党的于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精心谋划、积极稳妥全面深化改革,逐步解决面临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到位。为此,我们要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满必胜的信念和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善于解决各项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严格执法
党的权力和行政权是法律赋子的,党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必须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法定程序正确行使。同时,我国各级党政机关是重要的执法主体,严格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神圣职责。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约束,通过依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学会依法办事。要依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定期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理工作与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和质询。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要大力开展党政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二)坚持公正司法,全力提升司法权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关键一环、最后一环,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保证。要进一步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約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依法规范司法行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和矫正法律法规,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通过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必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三)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法律健全的重要前提和标志,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法律依据。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立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律制度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关系、巩固执政地位、引领改革发展,努力做到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协调同步。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一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做好法律立改废和先行先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层次分明、体系完整、体例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加强引导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力量和社会基础。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信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的过程都成为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让人民群众在人大每一次立法、政府每一项执法措施、司法机关每一个案件审理中都感受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确保宪法法律深入人心。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教育作用,引导公民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义务。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公民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努力让自觉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形成以尊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群众基础。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逐步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了宪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我国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基本条件和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了重要阐述,提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方向和基本思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把法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贯穿其中,并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实现总体目标任务,使依法治国的旗帜更加高扬、部署更加系统周密、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智慧的升华,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一代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信念,是我们党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方式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1]李林.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J].学术探索,2011,02:74-88
[2]陈少杰.简谈政府行为与依法治国的关系[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1,12:153-157
[3]刘盖,张兴年.博弈论视角下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分析研究[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4,0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