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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男子罗某曾在长沙招摇撞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没想到释放才两年多,回到株洲又干起了招摇撞骗的老行当再次进宫。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对罗某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罗某,今年32岁,系株洲市人,无业。曾因招摇撞骗罪被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14年才被释放,出狱后罗某并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自2016年6月起冒充警察,多次招摇撞骗他人的财物。
第一个被骗的是唐某,罗某冒充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的工作人員,在取得唐某的信任后,利用唐某想投资赚钱的心理,以投资为名骗取了唐某5000元,这些钱并不是拿去投资,而是用于自己挥霍。
通过唐某的介绍,罗某认识了第二个被害人尹某。尹某与老公的一直关系不好,想离婚但又担心自己在法院没有熟人,在离婚时不能争取到自己的最大利益。罗某知道后谎言随手拈来,说自己可以帮助尹某找关系离婚,但得要关系打点费,单纯的尹某信以为真,便给了罗某1万块钱打点费。罗知道尹某要离婚后,看尹某这么单纯好骗,便以与尹交往为由,骗尹某消费了4000块钱。
第三个被骗的李某是罗某通过手机上的“陌陌”软件认识的,一开始罗某就冒充株洲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等与李某聊熟了后,罗某假称自己手上有株洲市公安局集资房指标一套,想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问李某要不要,李某答应后,罗某还像模像样地打印了一份转让协议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李某,骗得了李某1.5万元。
与第二个被害人认识的套路一样,罗某通过李某认识了她的朋友杨某,他也对杨某谎称自己手上还有一套市公安局的指标房,同样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某,从杨某那骗得了7500元。
第五个被害人戴某是罗某在微信上认识的,这次罗某冒充的是株洲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以与戴某交往为由,伪造了购房押金条,给了戴某自己的银行卡,还谎称银行卡里有40多万存款,骗得戴某在河西租房与罗某同居后,陆续花费了戴某4.1万元。
后来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罗某抓获,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罗某,今年32岁,系株洲市人,无业。曾因招摇撞骗罪被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14年才被释放,出狱后罗某并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自2016年6月起冒充警察,多次招摇撞骗他人的财物。
第一个被骗的是唐某,罗某冒充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的工作人員,在取得唐某的信任后,利用唐某想投资赚钱的心理,以投资为名骗取了唐某5000元,这些钱并不是拿去投资,而是用于自己挥霍。
通过唐某的介绍,罗某认识了第二个被害人尹某。尹某与老公的一直关系不好,想离婚但又担心自己在法院没有熟人,在离婚时不能争取到自己的最大利益。罗某知道后谎言随手拈来,说自己可以帮助尹某找关系离婚,但得要关系打点费,单纯的尹某信以为真,便给了罗某1万块钱打点费。罗知道尹某要离婚后,看尹某这么单纯好骗,便以与尹交往为由,骗尹某消费了4000块钱。
第三个被骗的李某是罗某通过手机上的“陌陌”软件认识的,一开始罗某就冒充株洲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等与李某聊熟了后,罗某假称自己手上有株洲市公安局集资房指标一套,想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问李某要不要,李某答应后,罗某还像模像样地打印了一份转让协议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李某,骗得了李某1.5万元。
与第二个被害人认识的套路一样,罗某通过李某认识了她的朋友杨某,他也对杨某谎称自己手上还有一套市公安局的指标房,同样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某,从杨某那骗得了7500元。
第五个被害人戴某是罗某在微信上认识的,这次罗某冒充的是株洲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以与戴某交往为由,伪造了购房押金条,给了戴某自己的银行卡,还谎称银行卡里有40多万存款,骗得戴某在河西租房与罗某同居后,陆续花费了戴某4.1万元。
后来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罗某抓获,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