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风吹跑的爱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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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到了巷子尽头,马遥才觉出情况不妙。横在他前面的是堵墙,后面是个男人,他站立的地方是一个死角,最要命的是腰上还顶着一样冰凉的物件。不用看也知道,那是一把匕首,刀锋紧贴马遥肌肤,寒气袭人。马遥哆嗦一下,自信心突然间被卸去。
  如果没有这把匕首,马遥自信对付这个男人绰绰有余,因为这家伙比他矮半截。他在读高中时练过拳击,按以往的经验,这样弱小的对手三拳两脚就趴下了。对着这么个人,马遥自忖无须防备。
  他就是这么上当的。从火车站出来,矮男人像个幽灵一样闪到马遥面前。老乡,休息吗?男人把嘴巴凑上来问,声音怯生生的,很便宜,住一晚三十块,房间和床都是新的,干净,有专人打扫……男人袖着双手,向马遥介绍着,怎么看都不像坏人。这种人天生就有种超于常人的洞察力,能像猎狗一样敏锐地捕捉到马遥身上的疲惫气息。
  马遥站住了。从湖南到深圳,浓缩在地图上只是一指距离,在火车轮子下面却被无限放大,咣当咣当折腾了一整天,全身力气都跟着火车轮子滚走了,下车后,连骨头里都是疲惫。
  房间和床,对马遥来说就是天堂。在火车上马遥就想过,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下车之后能有张床,然后是有个女人。床是多好的东西啊,再苦再累,把自己往床上一扔,力气就找回来了。女人也是好东西,这一点前不久马遥才从水贝身上感受到。
  水贝是马遥的女朋友,两年前来了南方。在马遥看来,这女人生性健忘,一转身就成了陌生人,两年间杳无音讯,就像被风吹走了。那时马遥心里有些怅然,他跟水贝从上高中开始认识,后来的相恋,交往过程犹如跑一场马拉松,然而直到水贝去了南方,他们之间最亲密的动作,无非也就是搭搭肩,牵牵手。有人劝马遥,趁早把水贝睡了,免得节外生枝。
  马遥也想,但水贝不让。水贝去南方后,马遥也去过一次,去了后既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水贝。这么大块地方,想找个人,就像大海里捞针。那次他围着深圳转了一圈,又回了家乡。
  年前,水贝终于回去了。马遥机会来了,这次他没有放过。见面时,水贝完全变了个样,穿得花红柳绿,说起话来,嘴巴里咬着一口绵软的外地话,从头到脚,都不是原来的水贝。更主要的是,水贝似乎不认识马遥,看到他,目光既陌生又坚硬,就像粘了油,一闪就从他脸上滑过去。当时马遥就像被人抽了一巴掌,火气跟着就往上蹿。这天晚上,马遥找个机会将水贝堵在房里,沉默着将水贝扳倒床上。后来,情况却反过来了,等马遥被水贝亢奋地拽进她潮湿的身体后,他惊讶地发现,水贝原来是个精力旺盛的女人。
  完事之后,水贝哭了,说对不起他。这时马遥才明白,在南方这两年,水贝身上最大的变化不是外表,而是由女孩变成了女人。南方的水土将水贝养熟了。如果说以前的水贝只是一个尚未盛开的花苞,那么现在她已经出落得珠圆玉润。这么想时,马遥身体立马有了反应,赶紧把衬衫拽出来罩住突兀的裤裆。这一拽就给了矮男人机会。
  憋急了吧?男人压低声音问,目光落下来缠住马遥的裆部,他说,我那里有妹妹,十六岁的。
  什么妹妹?马遥疑惑地问。
  哥们,真不知道?男人笑起来,他向马遥介绍:就是陪人上床的那种,一百块一次,便宜你了。
  马遥再笨也明白了,已经二十好几的男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只是没想到这么廉价。他有点不敢相信,现在物价直线飞涨,什么东西都与国际接轨了,连猪肉都卖到了十三四块一斤,一个女人的价格难道还抵不上十斤猪肉?未免有些荒诞。马遥睁大眼睛:真的只要一百?
  就一百,一分都不多要,谁骗你谁是孙子。男人拍着胸脯说,生意人就讲究两个字,信用。跟我走你就知道了。他给马遥递了根烟,点上火,两个人的距离在烟雾中拉近了许多。马遥跟着男人进了巷子。对于进巷子的后果,马遥没有多想,也来不及多想,他本来就是个心思简单的男人,觉得万事万物都很美好。等马遥想起什么,并有所警觉时,已经来不及了,那把匕首凉嗖嗖地顶在了他的背上。矮男人怯生生的声音进入巷子后,突然变得狰狞起来。
  站好。男人恶狠狠地说,老实点。
  马遥知道麻烦来了,他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那把匕首瞬间抹杀了他脑海里的反抗意识,现在他唯一的自救方式只能是找个机会逃之夭夭。马遥环顾四周,发现连逃跑的路也被封死了。矮男人很会选择地方,这种地形最适合单兵作业。巷子远离人群,有如一截盲肠挂在闹市边缘,阳光照射不到,到了尽头更是阴森林的。马遥最怕的就是这种地方,人一旦陷于昏暗之中,身手再敏捷也成了瞎子,万一动起手来,刀子从哪个地方扎来都不知道。他知道矮男人要的是钱,不是命。钱是身外之物,平时马遥并不怎么看重。但这次他却比较谨慎,他是来找水贝的,呆在南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出门之前,为了保险起见,马遥特意买了针线,将两千块钱缝在内裤上。他认为最隐秘的部位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小偷再厉害,也不至于把手伸向别人的裤裆。他估计矮男人也不会,这就使他放心不少。
  矮子发话了,不许动。说着手里的匕首向前送了送,马遥背上传来一阵冰冷的刺痛,不敢动了。后来他不得不像马戏团里的动物,在矮男人的命令下可笑地摆出各种姿势,配合对方,将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包括他的鞋子和袜子,矮男人只搜到了八十多元零钱。
  就这么多?矮子问。马遥点点头:就这么多。
  妈的,又白干一场。矮男人对着马遥肚子猛踹一脚,攥着一把零钱转身走了。
  马遥站起来,提着两只皮鞋奔出巷子。迎面就是一条长街,阳光扑面而来,世界陡然变得宽阔明亮。马遥光着脚板跳上大街,这一举动把街边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人流齐刷刷地扭头往这边看,就像打量一个怪物。有人的地方就安全,矮男人追来他也不怕,他很从容地攥紧坚实的裤裆,两千块钱还很稳妥地缝在那里,像道护身符,让他无比踏实。他对着天空大喊一声:水贝,我来了。
  
  2.两年前马遥就来过,也是来找水贝。那时他没想到找个人有这么难,他以为只要跳上开往深圳的火车,跟着铁轮在钢轨上滚一天半天就够了。到了之后,才发觉远非这么简单,深圳如此之大,大得远远超出他的想像。那些高大的建筑物,看上去似乎近在眼前,可要走过去,要消耗半天时间。那些天马遥关内关外瞎转,带来的钱全用来支持了公交公司,到最后却连水贝的影子都没见到。一到深圳钱就变成了纸,从家乡带来的盘缠,三两下就被折腾得所剩无几,马遥只好去找工作。再不找工作,连回去的路费都成问题。
  找工作马遥也没法入手,一无文凭二无技术,他的工作只能是从事普工。那时候普工遍地都是,全中国的民工就像饿狗抢骨头,都一窝蜂涌到珠三角来了。绝大多数工厂都明确表示,只招女工,而且还分地域,四川人免,河南人免。要么就是只招熟手,如果没有熟人介绍,男人找工作相当于大海捞针。这些情况那时候马遥并不知道,他认为既然水贝能在深圳混下去,他马遥也能。这种自信支撑着他一天到晚往职介所奔跑,跑了半个月也没跑出结果,后来只好把身上最后两百块钱拿出来,找个蛇头帮他联系了一家工厂。没想到体检时出了问题。负责体检的人盯着马遥的右手看了一会,脸突然拉下来,说:我们厂不招残疾。
  残疾?马遥突然火了,谁他妈是残疾?
  长了六根手指,还不算残疾?那人转身进了办公室。马遥觉得眼前落下一道闸门,将他的梦想与现实完全隔开。他仔细盯住右手看,他的右手的确长了六根手指,那是从娘肚子里带来的,马遥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是个残疾,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残疾二字强加在他身上。这两个字就像两记巴掌,将马遥那点信心彻底抽崩溃了,也把马遥无情地抽出了深圳。
  他是在半夜里被抓住的。那天晚上他睡到一半时,被人从梦中叫醒。睁眼一看,眼前站着五六个制服,个个威风凛凛。他的心一下子透心凉,这辈子他最害怕的就是警察。与警察密切相关的名词是牢房,进去了就出不来。马遥想了想,想不出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他还没想明白,已经有人突然拔腿向外仓皇逃奔。马遥也跟着跑,发现鞋子掉了,又回头去捡,然后再跑,已经来不及了,他看到两个治安队员从对面跑了过来。
  身份证?
  没有。
  暂住证?
  没有。
  真没有?
  还没等马遥回答,四只强有力的大手已经伸过来,将他钳住。他稀里糊涂地被推上一辆车,然后是那道车门,把马遥和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外乡人,连同他们惊恐的嘈杂声,咣当一声关在了车厢里。
  这次来深圳,马遥学乖了,出门前,他从水贝父母那里要到了她的地址。他知道水贝就在一个叫沙井的地方工作,是深圳关外的一座小镇。再详细的地方,水贝父母也不知道,每次寄钱回家,水贝只在汇款单上留了沙井这个地名。这次回家,水贝没跟马遥提起任何关于深圳的生活,她好像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然而不管怎么样,有了这个地址,目标就明确多了。再说,沙井只是个小镇,在马遥的想法里,除了人口比较集中之外,小镇比一个村庄大不了多少,就那么零星的三两条街道,就算一寸寸搜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找到水贝只是早晚的事。
  水贝,多好啊,想想这个名字,都他妈是件挺幸福的事情。马遥满怀信心,他亢奋地跳上一辆开往沙井的大巴。两小时后,乘务员说沙井到了。
  下车后,马遥又傻了眼,他觉得深圳太会唬人了。这哪里是座小镇?简直比内地一座城市还要宏大还要辉煌。马遥有点不太相信,这里怎么可能是沙井?他以为是漂亮的女乘务员欺骗了他。奶奶的,在南方怎么就听不到一句真话。他拉住路边一位行人,问:去沙井怎么走?
  这就是沙井,这人告诉他。马遥还是不相信,他一连问了好几个人,答案都一样,这就是沙井。他才相信了,这真他妈就是沙井。他一下子萎顿下来。那个原本清晰的目的地,转眼间又成了茫茫大海。水贝会隐匿在大海中的哪一角呢?马遥不知道。在茫茫人海里,他觉得自己实在太过卑微。他只有漫无目的地沿着街道往前走,走了几遍,发现又回到了原来下车的地方。他的方位感不强,天生就是个路盲,在县城里走一走都会迷路。没走时很有信心,觉得全天下都在他掌握之中,走上两圈,眼睛里就长出许多条相同的路来,不知哪条才能通往目的地。在他印象里,深圳就是个找不着边的迷宫,远远复杂过家乡的县城。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沙井也是个迷宫,每条街道看起来都一个样,走几步就彻底迷失了。
  马遥围着这个迷宫兜圈子。迷路了他也不怕。既然找不到水贝,还不如信马由缰,先把沙井这块地方转熟再说。马遥越走越轻松,一轻松时间也跟着快起来,流水般哗啦啦从脚底下淌过去。兜上几圈,火辣辣的太阳就变成了夕阳,从楼群顶上缓缓往地面跌落。黄昏的幽暗气息开始渗入城市。然后天就慢慢黑了,街上刮来咸凉的海风。这种湿咸的气味让马遥瞬间想到了什么。大海,他脑海里浮现出这两个字,然后是惊涛拍岸的哗哗水声。他听水贝说过,她喜欢大海,每到周末,就会去海边看日出。这么说来,水贝不是在海边吗?马遥拍着脑门,拔腿就跑,怎么就没早点想到呢?
  往海边怎么走?马遥见人就问,然后顺着路人的指示往前奔跑。他就这么一路狂奔,将坚硬的水泥马路一截截甩在身后。奔了大半个夜晚才到海边。大海远没水贝描绘中的那么壮观。眼前是一块平展的沙滩,大半截被海水吞没。夜色下的海面显得过分平静,似乎跟人一样,也睡着了。马遥看着柔和的浪花一层层涌上来,水声轻柔得像女人呢喃。马遥又想起了水贝,白嫩嫩的,躺在身下的时候也像波澜,不动时静如止水,动起来力量无穷。
  马遥找块地方蹲下来,觉得脚底下磨磨擦擦的很不舒服。他脱下鞋子,发现经过这一路奔跑,两只鞋底已经磨穿,像两只眼睛那样茫然凝望着自己。不就双破鞋吗?破掉就破掉,有什么大不了的?马遥顾不了那么多,找块平地,摊开四肢躺下来。海边确实不错,连风都比别的地方凉爽,能吹到人的骨子里去。被风吹一吹,马遥就想睡。但老天故意跟他作对,偏不让他睡。眼睛还没合上,就有沙沙的脚步声过来了。
  又有人来问:要妹妹吗?
  这里还有妹妹?马遥警觉起来,前不久才上过一回当,想骗他没那么容易。他翻身爬起来,眼前也是一个矮个子男人,袖着双手,跟先前的那人有几分相似,这些人的模样也许都长得差不多,不长成这样就骗不了人。马遥问:十六岁的?
  对,十六岁。
  一百块?
  一百块。
  一分都不多要?
  多要一分钱我是你孙子。
  连台词都一样,马遥笑了起来。
  你认识水贝吗?
  什么水贝?不认识。
  马遥说,我老婆,公安局的。
  男人立马跳起来,像兔子那样蹦跳着,三两步蹿出马遥的视线。
  这天晚上,马遥攥着裤裆躺在沙滩上,看着月亮升起又消失,后来眼前长出了无数星星,跟天幕上一样多。但始终不敢合眼皮,老担心有人用匕首剔开他的裤裆,担心会有警察来查他。他就那样半寐着度过了惊心动魄的一晚。他不知道,查暂住证的时光在深圳已经成为历史。他只知道自己是来找水贝的,来之前就把自己豁出去了,这次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回去。
  
  3.马遥不想再回去。两年前在深圳碰了壁,他回去了,结果水贝在深圳变成了女人。这次再回去,他担心水贝会变成别人的老婆。他在海边呆了半个月,结果却还是跟两年前一样,日升日落他看了不少,水贝却没有找到。这段时间他把大海都看腻了,见到海风扑过来就深感恐惧。半个月下来,马遥的脸都被海风刮干了,硬邦邦的像结了层痂,乍一摸上去,仿佛一棵表皮粗糙的老树。深圳的太阳也毒,干干净净地挂在天空,从阳光下走一遍就掉层皮。他不明白水贝为什么喜欢这样的鬼地方。
  后来马遥实在撑不下去了,只有自我安慰,也许水贝并没有来这里看过日出。女人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只有她自己知道。
  找不到水贝,马遥只有找工作。这有点可笑,这么一来,他仿佛又站在了两年前的时间点上。两年的时间,不太长,转眼就过去了,可深圳变化太快,深圳就像一辆高速奔跑的和谐号列车,很多事物转眼间便被甩在身后成为历史。这一切马遥并不知道。马遥仍然还是两年前那个马遥。两年前他以深圳为起点,划了个圈,如今又回到了深圳。
  这次找工作,出奇顺利,顺利得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不知道珠三角已经闹起了民工荒,两年前泛滥成灾的民工突然间就奇货可居了,那些劳动密集型的工厂,普遍都缺人。缺的就是马遥这种人。马遥根本没去人才市场,也没跑职介所,用不着。他看到路边只要是有工业区的地方,门口都密密麻麻地贴满了招聘广告,招工条件很简单,唯一要求就是能吃苦耐劳。有这么简单的事?马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从众多招聘广告中随便记下一个地址,按图索骥找过去。
  负责招工的是个女孩子,目光很温和。看到马遥时,她突然愣住,紧接着两只眼睛亮了起来,颜小军!她说,你是颜小军!你什么时候来深圳的?
  我不叫颜小军,马遥说,我叫马遥。
  马遥?别逗我了,还路遥呢。
  马遥把身份证拿出来。女孩反复看了好几遍,才肯相信。你真的叫马遥啊。她摇着头说,你们长得太像了。在她摇头的瞬间,马遥从她厂牌上看到一个名字——丁小草。马遥在心底默念两遍,记住了,这女孩叫丁小草。长得很修长,尤其是两条腿,把腰部以上的部位骄傲地撑在上面,的确像棵草。
  丁小草的态度很好,很耐心地向马遥介绍了工资待遇、上班时间之类的事情。马遥没怎么听,心里太紧张,听不进去。想着两年前,他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右手上。丁小草说话时,马遥很谨慎地将右手攥成拳头插在裤兜里。到了填表,那只手还是不敢拿出来。握笔的时候他用了左手,这下把他折磨坏了。长这么大,他从来都没有用左手写过字,歪歪扭扭不说,加起来就那么几十个字,居然哆哆嗦嗦地花了他半个小时,把他写出一身冷汗。
  丁小草并没注意到马遥的反应,收了表,就问马遥什么时候能上班。马遥说什么时候都行,越快越好。他没有选择,两年前的教训还烙在心里,能找到工作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
  那就明天。丁小草写了张厂牌,递给马遥。下午把行李带过来,我让保安给你安排住宿。
  事情就这么简单,工作定下来了。马遥觉得这事情有点离奇。才两年时间,也就是相当于转个身,难道深圳就变了样?他看了看丁小草,一张柔和的瓜子脸,浅浅的笑容始终温和地挂在上面,越看就越觉得她长得不错。长得不错,那就不能骗她了。马遥一咬牙,将右手从裤兜里掏了出来。
  我是残疾。他说,把右手摊开送到丁小草跟前。你是好人,我不想骗你。
  你是说这根手指?丁小草笑起来,嘴角上扬时从嘴边蹦出两颗虎牙,让马遥觉得她愈加可爱。更可爱的还是丁小草后面的动作,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突然抓住马遥的右手。马遥惊恐地一缩,没缩回。丁小草盯着马遥那根六指,用两个手指反复捏了捏,她说:就多了一根手指,不碍事,这不算残疾。这下我相信了,你不是颜小军,颜小军没有这样的手指。
  丁小草的声音很温柔,手也很温软,让马遥想起了母亲遗留在他童年里的某些细节。那时候,母亲也经常把玩他的这根手指,玩着玩着就哭,说他怎么不快点长大。那时马遥还不知道母亲有病,等他知道的时候,母亲已经变成一幅黑白相片安静地挂在了墙上。丁小草的这个动作,跟母亲当年的动作很相似,这一刻他竟然有点想哭。多少年都没有人这么做过。他希望自己的手,就那样一直被丁小草抓在手里。
  第二天上班,工位是丁小草帮忙安排的。马遥打听到她是厂里的人事文员,官不大,权力不小。员工的工资考勤,生活起居,都归她管。员工背地里都叫她管家婆。丁小草领着马遥去车间。马遥左看右看,什么都觉得新鲜。他对工厂的第一印象就是人多,满眼黑漆漆的人头,就像是插在田里的秧苗,整齐地分列在各条流水线两边。然后就是噪音,嗡嗡的往耳朵里钻,好像全世界的声音都挤到了一起。丁小草领着马遥四处转,说是先熟悉车间情况,边走边把厂纪厂规讲给他听。马遥很规矩地跟在后面走,尽量将脚步放轻,怕弄出什么声响。至于丁小草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明白。车间里噪音太大,把丁小草的声音全淹没了,马遥只看见她嘴巴在不停地动,却没声音。
  走了一圈,全车间没有一个人看他们,员工都只顾盯住手工作,颇有点不知疲倦的意思。这场面让马遥联想到了一群勤奋的工蜂,他在心里暗自感叹,资本家真有手段,把人都变成了机器。他知道自己很快也将变成机器。后来丁小草果然就将马遥塞在了流水线上,让他先试试看,做两天,不习惯再说。意思是马遥要想被正式聘用,还得通过试用期。
  马遥刚坐好,丁小草就忍不住笑起来。马遥个子太高,坐在流水线上,伟岸的身材显得相当突兀。丁小草又让马遥站起来,弄得马遥一头雾水。丁小草跟他解释,说他长得太高,影响流水线的美感。这下马遥听明白了,意思就是,他不适合在流水线上工作。
  马遥一下子就懵了,感觉就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浇来。他以为丁小草下的是逐客令,厂里不要他了。这什么世道?长得高也有错?简直不让人活了,两年前是六指,现在又是身高。他无比悲凉地跟在丁小草后面,越走心情越沮丧,整个人就像从高空往低处不断做着自由落体运动。
  出了车间,丁小草问他,你怎么长这么高?马遥说没办法,家里粮食多,人少,吃不完就会浪费,所以就拼命吃,一吃就把自己吃成一米八了。丁小草咯咯直笑。她说看不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
  马遥说,我说的是实话,你收下我,叫我干什么事都行,我这人别的没有,力气还有一些。马遥越说越诚恳,后来他几乎是在央求了。
  丁小草说,你激动什么?我又没说不要你。马遥这才放下心,但仍然不知道丁小草葫芦里装的什么药。
  丁小草将马遥带到二楼仓库。仓库里一共就两个人,主管,加一个发料员。这就是资本家的厉害之处,该精简的地方绝对精简,一毛钱也不浪费。丁小草逐个介绍。主管叫石岩,负责仓库统筹工作,发料员叫常平,负责收发料。
  这是马遥,新来的送货员,丁小草说,后来她又加了一句,是我家乡来的表哥。
  这句话说出来,石岩和常平才放下手中的工作,然后两人同时向他伸出手:欢迎。
  马遥这才知道,他工作的地方就是仓库。他心里很感激丁小草。比起车间,这里环境要好多了,既没噪音,也没那么多眼睛盯着自己。只是马遥弄不明白,他什么时候成了丁小草的表哥?马遥疑虑地望着她。
  丁小草笑了笑,说,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说完就转身走了,屁股和腰一扭一扭的,被牛仔裤绷出优美的弧线,差点把马遥看呆。真美。她怎么不是水贝呢?马遥遗憾地想,她要是水贝,那该有多好。
  
  4.马遥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出货时上上货,上完货跟车去客户那边,然后再卸货。这难不倒他,他有的是力气,三五十斤重的箱子扛在肩上,就跟没事似的。一车货,别人一个小时上完,马遥半个小时就够了,下货也同样如此。不出货时,马遥就帮着常平发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力气多了,存放在身上反倒不舒服。每天晚上睡觉时,一想起水贝,那些力气就老喜欢往裤裆里跑,让人很不舒服。还不如多干点活,累了,倒在床上就能睡着。
  一来二去,马遥跟常平就好上了。两人下了班就腻在一起,找个排档吃炒粉,吸田螺,再喝点啤酒,喝高之后海阔天空地聊天。常平比马遥大一岁,算是同一时代的人,话题容易扯到一块。常平身上有种江湖气,说句话都是硬邦邦的,马遥喜欢的就是这点。这种心直口快的人,交往起来不累。
  常平向马遥直言,说自己不喜欢石岩。这点马遥知道,何止是不喜欢,简直是痛恨。石岩管着马遥和常平。平时很少跟他俩说话,一说话语气就大,尤其是对常平,呼来喝去。常平说他最看不惯这种人,屁大个官,眼睛就长到了头顶上,要让他当了经理,那还得了?然后常平又咬着牙骂,当经理?做他妈的春秋大梦,这王八蛋手脚不干净,夜路走多了总会撞鬼,总有一天,让我逮住机会,让这婊子养的滚蛋。
  对常平的话,马遥不是很明白,刚进厂,一切都不太熟悉,找到水贝才是他的目标。勾心斗角的事他没兴趣,石岩手脚干不干净,与他无关。他也没看出来,石岩到底哪里不干净。平时都在外面送货,仓库里的内幕,马遥知道得很少。他只知道常平痛恨石岩,恨得有点过分。当着面,常平将石岩当成菩萨敬着,一转身就把石岩当成狗屎挂在嘴边。
  马遥不恨石岩,最多也就只是不喜欢,不喜欢的原因还是来自丁小草。丁小草常到仓库里来,一来石岩的两只眼睛就幽幽发亮,目光像针一样,往丁小草屁股上扎,嘴巴也变得格外勤快,好像有说不完的话。马遥心里酸溜溜的,仔细想想,也不应该,吃什么干醋,丁小草与自己并没什么关系。石岩献献殷勤,这很正常,像丁小草这样的女人,是男人都会喜欢。马遥看不惯的是石岩的眼神,他担心这种眼神会咔嚓一下,将丁小草的衣服削下来。
  石岩喜欢丁小草,再笨的人也看得出来。但丁小草并不买他的账,每次来,石岩像哈巴狗一样跟在后面转,丁小草只当没看见,最多就是礼貌地应付一下。然后转身就去找马遥,样子很亲热,好像马遥真是她表哥。有时丁小草还故意伸出手,为马遥拽拽衣角,或者是为他掸去头发上的碎屑。这一来,就意味深长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表哥表妹?把马遥的心弄得怦怦直跳。石岩则尴尬地站在一边,脸上带着笑,笑着笑着脸就歪了。越是这样,马遥心里就越高兴。
  时间过得真快,一忙碌,呼啦啦从身边跑过去一大截,寻找水贝还是没有半点进展,幸好有份工作撑着,不然马遥准会疯掉。到第二个月月底,发工资了。是丁小草带过来的,连名也代签了。既然是表哥,那就是一家人,也说得过去。两个月下来,跟丁小草已经很亲了,真有点当表哥的意思,丁小草做什么事情他都放心。马遥数了数,一千二。出乎他的意料,以前在工地上做砖瓦匠,一个月下来也不止这个数。水贝说过,深圳遍地都是钞票,弯腰就能捡起一叠。简直是扯蛋,现在他弯了两个多月的腰,半叠都没有,看来女人的话一句也不能相信。
  正恍惚着,石岩过来了。石岩说:下班后请你吃饭。马遥吓了一跳,今天刮什么风了?抬头看看石岩的眼睛,歪了,才知道这话是对丁小草说的。
  不用。丁小草说,我表哥请,是不是?表哥。
  她歪着脑袋看马遥,马遥赶紧点头。早就想找个机会请丁小草吃饭了,进厂时人家帮了自己,一直没谢过。马遥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但他不知道怎么开口。在丁小草面前,他比较矜持,尽管丁小草很随和,甚至对马遥有些暧昧,这两个月下来,真让他有几分做表哥的感觉,但那也仅仅只是表哥而已,其它方面,马遥不敢多想,他觉得丁小草离自己很遥远。现在丁小草自己将吃饭的事情提出来,那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马遥看看石岩,这人脸都灰了,不说话,只顾埋头使劲抽烟,好像一辈子没抽过烟似的。
  地点是丁小草选的,湘川人家。想得真周到,马遥是湖南的,丁小草是四川的。这饭馆把两个人的家乡都包括了。菜上来了,都红艳艳的,看起来就嘴辣,胃口被充分调动起来。马遥将一块红烧肉送到嘴里,来不及咀嚼就咕隆一声吞了,他端起酒杯:谢谢你。
  谢什么?丁小草没动筷子,酒却喝得不慢,跟马遥碰下杯,仰头就喝光了。她说她不饿。来这里好像就是为了喝酒。
  谢你为我找到了工作。马遥说,又吃了口菜,又说,没有你我就没这份工作。
  哪有的事。丁小草说,你真的很像颜小军,连说话的语气都像。
  颜小军是谁?你男朋友?
  也不算,初中时认识的,快十年没见面了。
  初中认识的,那就不算是男朋友了,我读初中时,还不知道女朋友三个字怎么写。马遥说完又问她:十年没见面?他去哪里了?
  我也不知道,也许已经死了。丁小草说,你呢?有女朋友吗?
  有,她叫水贝。水灵灵的水,心肝宝贝的贝。马遥尽量将这个名字描述得肉麻,好像不这样说就对不起水贝这两个字。我来深圳就是找她的。
  丁小草不说话了,脸暗下来,也不再喝酒,把杯子倒过来放在手里转。转着转着,眼里就湿了一大片。
  怎么不喝了?马遥问。
  不想喝。丁小草说,倒胃口。
  不想喝就不喝,正好。马遥也不往深里想,他只想吃饭。他不再说话,对他来说,把肚子伺候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平时都在食堂里吃,生活质量不好,大锅菜,煮的时候稀里哗啦倒下去,又稀里哗啦捞上来,原汁原味的,没油水,吃下去半个小时肚子就叫。今天这桌菜丰盛得有点过分,鸡鸭鱼肉,五花八门,该有的都有了,场面有点像小时候过年。逼得马遥不得不风卷残云,把自己变成一个饕餮大仙。
  吃完后结账,一百六十二,尾数抹掉了,服务员笑眯眯地告诉他,一百六。有点心疼,马遥还是抹着嘴角,起身付账。服务员告诉他,单已经买过了。马遥茫然看着丁小草。丁小草装作不知道,眼睛盯着门外,她吩咐服务员将剩下的菜打包,打好后,让马遥提上,说晚上还可以吃,能吃多少是多少,浪费了可惜。马遥就提上了。
  回去时,经过丁小草楼下。丁小草也没道别,扭身就往楼道口走。马遥盯着她的背影在楼道口拐弯,然后消失。那身姿有几分像水贝,马遥有种想搂她的冲动。恍惚着站了一会,马遥也往宿舍方向走。没走几步,丁小草又气喘吁吁地跑下来,将他拦住,指着塑料饭盒说:你想吃独食啊?
  丁小草的态度让马遥吓一跳,平时不是这样的,马遥从未见她红过脸。马遥愣了愣,将饭盒递给她。
  我还想喝。丁小草说。
  喝就喝,谁怕谁。两人又买了半打啤酒,一前一后上楼。第一次进丁小草房间,马遥有点兴奋。丁小草租的是单间,一共就十来个平米,除去卫生间和厨房,基本上就没剩下几个平米。在马遥印象里,这样的地方只能勉强挤下一张床。但丁小草就像魔术师一样,在这片空间里,不但摆了床,还摆了电视柜电视机,梳妆台。那张床还很大,双人床,上面垫了席梦思。是马遥梦寐以求的那种。在厂里,他跟常平住一个宿舍,睡的是上下铺的铁架床,人一动,床也不偷懒,轻轻转个身,就能摇出一片吱嘎声。常平睡上床,半夜里经常弄出声响,让马遥老觉得上面睡了几个人,他担心床随时会塌下来,连梦都做得提心吊胆。这么宽大的一张床,马遥心想,睡在上面会是什么感觉?
  丁小草真的就把马遥叫上了床。房间里没桌子,喝酒只有到床上,铺张桌布,摆上菜和酒,俩人对面,盘腿而坐,你一杯我一杯开始喝酒。后来丁小草嫌喝得慢,干脆咬开瓶盖用嘴对着喝。看样子,丁小草是存心想把自己灌醉。果然,她很快就醉了,喝出一头的汗。后来干脆就把衣服解开,半边胸部跳了出来,将一种坚挺的美暴露在灯光下面。然后是肚皮,大腿,丁小草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她似乎很乐意在马遥面前展露自己的身体。
  马遥也当仁不让,丁小草敢脱,他就敢看,越看越着迷,目光粘上去就不肯挪开,啤酒没了滋味。后面的酒连马遥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喝完的,或许根本就没有喝完。喝着喝着,丁小草就从对面挪到马遥旁边。丁小草说,我醉了。边说边伸出手攥住了马遥。马遥也只好跟着醉,酒后乱性啊,不醉都不行,血管里像灌满火药,再不醉,整个人就要爆炸了。马遥准备就绪,丁小草一翻身将他掀在身下。
  这动作来得太快,马遥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他只有闭上眼睛,任丁小草在身上任意发挥。整个过程,马遥觉得自己都像是在扛着货物上车,高潮时,丁小草含糊不清地叫起来,似乎是个名字。马遥没听明白,丁小草叫的时候,他走神了,他恍惚觉得身上摇晃着的,不是丁小草,而是水贝。后来丁小草终于清晰地叫了一声,颜小军。整个人就瘫了下来。
  责任编辑:鄢文江
  题图插图: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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