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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4月30日,我省16个州市均实施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据悉,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预算安排。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至40元标准筹集,原则上每人每年25元左右,个人不用缴纳大病保险费,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