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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是唯一一个文明没有断代的国家。在数千年的漫长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独具东方底蕴的传统文化,并生生不息、源远流长。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珍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和力量源泉。新时代,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形成民族归属感,建立文化自信的需要。各级文化馆承担着发展我国社会文化事业的重任,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本文介绍了文化馆的主要职责及其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的优势,分析了当前文化馆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一、文化馆的主要职责
文化馆是由人民政府设置的县市一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有的地区也称为群众艺术馆、文化中心等。文化馆的主要工作是面向基层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举办文化展览、组织文化辅导讲座、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等。同时,文化馆还肩负着通过文化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加强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责任。
具体而言,文化馆的职责可以细分为四大方面。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宣传展览、文艺辅导、科普讲座等活动,在基层群众中进行社会教育,以全面提高社会的整体文化素质,推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二是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如文艺展演、文艺比赛等,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三是组织指导基层群众文化的创作工作,在基层群众中发现并培养文艺苗子和骨干,并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四是发掘、整理、保护、宣传和研究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此外,部分地区的文化馆还开办了老年大学和少儿文艺辅导班,并开展地区间乃至国际间的民间文化交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推进,文化馆的职责也不断扩充和丰富。
二、文化馆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
原文化部颁布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是文化馆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馆是负责开展社会文化工作的事业单位,从政策法规角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馆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
(二)地区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民间性和地区性,而文化馆是县市一级的社会文化单位,在传承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传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区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与某一地区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民族特色、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息息相关,当地的文化馆可以实现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零距离接触,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信息,为传承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比如,在我国第一次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基层走访登记大多是在当地文化馆的协调和带领下完成的,文化馆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地区优势得以明显体现。
(三)人才优势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能力。各地文化馆是文化专业人才的聚集地,而且这些专业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更加了解当地基层情况,更加熟悉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这就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三、当前文化馆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机制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市县两级文化馆的主要工作任务还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特别是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工作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机制。部分文化馆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视为一项额外任务,将其置于边缘位置。因而,相关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处理和解决问题时缺乏制度约束和理论指导,随意性较强,这不利于文化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人员队伍存在短板
人员队伍建设是文化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基础条件。目前,相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无法满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一方面,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文化馆作为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较为有限,一般市级文化馆事业编制人员有数十人,县级文化馆则更少。这些人员仅仅满足开展常规性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面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任务,则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文化馆工作人员大多为文艺骨干,传统文化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其传统文化专业水平不足以支撑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支持力度不够
一方面,文化馆的运行基本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已经占用了大量的资金投入,真正能用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的资金就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硬件支撑,比如,采集留存传统民间艺术技艺需要专业的摄影摄像设备,历史文献需要专业的数字扫描处理设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活动需要相应的场地布置,不一而足,这些对于自身规模和配备有限的基层文化馆而言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文化馆优化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文化馆传承传统文化的职能
文化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各地政府推进政策法规引导,明确和完善文化馆的相关职能。比如,文化馆内部设置传承传统文化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拨款投入;制定针对本地传统民间艺术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传承工作方案等。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积极牵线搭桥,促成文化馆与当地旅游部门、高等院校、文化团体、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形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合力,以提高工作质量。
(二)做好传统文化的宣传工作
文化馆在宣传传统文化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一是利用好展览平台,文化馆面向社会经常举办各种文化展览活动,展览是向群众宣传和普及传统文化知识的良好平台,可以有效增强群众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认知。二是利用好培训平台,文化馆具有开展各种培训的场地和师资力量基础,可以将传统文化作为培训内容,开设传统文化辅导班,如传统礼仪、经典诵读、传统技艺等;也可以将传统文化与现有的文艺辅导培训相融合,比如,在书法、国画、戏曲等培训班教学中渗透传统文化教育,以提高传承传统文化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利用好交流平台,各地文化馆在文化交流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各地文化馆要将本地的传统民间艺术技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与外地文化馆间的相互交流宣传出去,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本地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以提升传统文化的影响力。
(三)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培训,将传统文化知识作为重点传授给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传统文化理论基础和工作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主动进行外联合作,外聘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民间艺人定期到文化馆协助指导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射阳县文化馆)
作者简介:黄亚清(1976-),女,江苏盐城人,本科,馆员,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传承。
一、文化馆的主要职责
文化馆是由人民政府设置的县市一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有的地区也称为群众艺术馆、文化中心等。文化馆的主要工作是面向基层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举办文化展览、组织文化辅导讲座、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等。同时,文化馆还肩负着通过文化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加强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责任。
具体而言,文化馆的职责可以细分为四大方面。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宣传展览、文艺辅导、科普讲座等活动,在基层群众中进行社会教育,以全面提高社会的整体文化素质,推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二是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如文艺展演、文艺比赛等,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三是组织指导基层群众文化的创作工作,在基层群众中发现并培养文艺苗子和骨干,并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四是发掘、整理、保护、宣传和研究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此外,部分地区的文化馆还开办了老年大学和少儿文艺辅导班,并开展地区间乃至国际间的民间文化交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推进,文化馆的职责也不断扩充和丰富。
二、文化馆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
原文化部颁布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是文化馆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馆是负责开展社会文化工作的事业单位,从政策法规角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馆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
(二)地区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民间性和地区性,而文化馆是县市一级的社会文化单位,在传承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传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区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与某一地区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民族特色、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息息相关,当地的文化馆可以实现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零距离接触,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信息,为传承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比如,在我国第一次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基层走访登记大多是在当地文化馆的协调和带领下完成的,文化馆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地区优势得以明显体现。
(三)人才优势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能力。各地文化馆是文化专业人才的聚集地,而且这些专业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更加了解当地基层情况,更加熟悉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这就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三、当前文化馆在传承传统文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机制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市县两级文化馆的主要工作任务还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特别是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工作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机制。部分文化馆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视为一项额外任务,将其置于边缘位置。因而,相关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处理和解决问题时缺乏制度约束和理论指导,随意性较强,这不利于文化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人员队伍存在短板
人员队伍建设是文化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基础条件。目前,相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无法满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一方面,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文化馆作为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较为有限,一般市级文化馆事业编制人员有数十人,县级文化馆则更少。这些人员仅仅满足开展常规性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面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任务,则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文化馆工作人员大多为文艺骨干,传统文化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其传统文化专业水平不足以支撑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支持力度不够
一方面,文化馆的运行基本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已经占用了大量的资金投入,真正能用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的资金就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硬件支撑,比如,采集留存传统民间艺术技艺需要专业的摄影摄像设备,历史文献需要专业的数字扫描处理设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活动需要相应的场地布置,不一而足,这些对于自身规模和配备有限的基层文化馆而言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文化馆优化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文化馆传承传统文化的职能
文化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各地政府推进政策法规引导,明确和完善文化馆的相关职能。比如,文化馆内部设置传承传统文化的专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拨款投入;制定针对本地传统民间艺术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传承工作方案等。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积极牵线搭桥,促成文化馆与当地旅游部门、高等院校、文化团体、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形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合力,以提高工作质量。
(二)做好传统文化的宣传工作
文化馆在宣传传统文化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一是利用好展览平台,文化馆面向社会经常举办各种文化展览活动,展览是向群众宣传和普及传统文化知识的良好平台,可以有效增强群众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认知。二是利用好培训平台,文化馆具有开展各种培训的场地和师资力量基础,可以将传统文化作为培训内容,开设传统文化辅导班,如传统礼仪、经典诵读、传统技艺等;也可以将传统文化与现有的文艺辅导培训相融合,比如,在书法、国画、戏曲等培训班教学中渗透传统文化教育,以提高传承传统文化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利用好交流平台,各地文化馆在文化交流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各地文化馆要将本地的传统民间艺术技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与外地文化馆间的相互交流宣传出去,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本地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以提升传统文化的影响力。
(三)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培训,将传统文化知识作为重点传授给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传统文化理论基础和工作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主动进行外联合作,外聘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民间艺人定期到文化馆协助指导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射阳县文化馆)
作者简介:黄亚清(1976-),女,江苏盐城人,本科,馆员,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