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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呈现跨越式发展的局面,各大国均开始将人工智能技术嵌入网络攻防之中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战略。人工智能在提升网络攻防能力的同时,也可能引发全新的军备竞赛;人工智能技术远未成熟,可能引发无法控制、难以预测的风险。为此,迫切需要在治理规范层面达成共识,包括开发与使用中的约束性规范、防止技术扩散的限制性规范、"罚当其罪"的报复行为规范,以及国际合作原则、区域先行原则、大国协调原则、多利益攸关方参与原则等。在与自主系统的关系上,要坚持人类拥有最终决定权的理念,以使人工智能技术最大限度服务于人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