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档案管理》2006年第六期刊载了王莲同志的《新密市档案编研工作的反思》一文,是一篇结合工作实际解决问题的好文章。王莲同志根据新密市档案编研工作现状进行的深刻反思,无疑将对基层档案馆以后的档案编研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读后很受启发。但笔者再次研读后,又觉得王莲同志的部分观点存在一定的偏颇,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和交流。
1 正确认识和对待馆藏是档案编研工作的基础
王莲同志认为,目前基层档案馆馆藏结构单一,文书档案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时期,根本满足不了编研工作的要求,档案编研工作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档案编研工作仅仅以馆藏档案为唯一的信息源,档案编研工作势必会“枯槁了”。对此观点,笔者不敢完全苟同。基层档案馆的档案编研工作是以馆藏档案为基础的,馆藏结构单一,文书档案一统天下的局面给档案编研工作带来一定的局限也是存在的,但是不是目前的馆藏就不能再为“巧妇”提供“炊米”了呢?笔者认为,就目前基层档案馆的馆藏现状来看,是否能够满足“巧妇”的需求,关键是“巧妇”怎样来认识馆藏和怎样对待馆藏“炊米”的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基层档案馆馆藏问题。众所周知,我省县市级综合档案馆大多组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县市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都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县市馆藏档案数量多的已达10万卷(件、册)左右,少的也大都在6万卷(件、册)左右。从宏观上讲,这些馆藏档案记载了一个县市建国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基本上能够满足人们了解和研究一个县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轨迹的需要,这已是得到社会公认的现实。档案编研人员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够认真对待馆藏档案,研究馆藏档案、体味馆藏档案自身所具备的独特魅力,并从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炊米”。目前基层档案馆编研人员之所以感到“无米可炊”,其实是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现象。换句话说也就是面对迅猛发展的社会感到无所适从,面对浩繁的馆藏,并不清楚自己应该编什么,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炊米”。其次是编研人员怎样对待馆藏“炊米”的问题。作为基层档案馆的编研人员,拥有几万卷的馆藏档案,应当说是不愁“炊米”的。但为什么会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基层档案馆的编研人员由于受学识水平、工作能动性的限制,没有去认真研究馆藏档案的内容、发现馆藏档案的价值所造成的。如某县档案馆保存有一部分民国时期各行业的徽章和契约,长期无人问津,后被一省文物专家发现,文物专家据此撰写了“民国时期某县地方牙行概况”一书,该书图文并茂,成为研究民国时期地方牙行发展史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像这样的例子,每年都有几起见诸于杂志或报端。由此可以看出,基层档案馆的馆藏中并不乏“炊米”,而是要求我们的编研人员要对这些有价值的“炊米”具有一定的敏感度和认知力,去发现这些有价值的“炊米”。档案编研人员只有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馆藏档案熟视无睹的定式思维和贪大求洋的心态,才能正确对待馆藏“炊米”,为基层档案馆的编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档案编研成果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考
王莲同志认为目前档案馆编研成果“绝大多数都躺在档案馆库房里难见天日”,主张“档案编研工作要重新定位”,档案编研成果“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作为产品必须适销对路”。笔者赞同王莲同志“档案编研工作要重新定位”的主张,但对王莲同志提出的档案编研成果“必须适销对路”的看法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王莲同志关于档案编研成果“必须适销对路”的提法是不全面的,是在档案编研成果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忽视了档案编研成果的政治性原则。众所周知,我国各级档案馆的档案编研工作是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的功能决定其带有明显的政治性,这就需要档案编研成果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是否有利于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否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构建来评判,而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衡量。二是忽视了档案编研成果的特殊性。档案编研成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产品,档案编研成果的出版、发行必须受到国家有关档案开放、公布、档案保密、知识产权转让、授权等法律、规章制度的限制。如果档案编研成果只考虑“适销对路”,那就无疑“枪支可以自由买卖”,不仅无益于档案编研工作的开展,而且会使档案编研工作陷于唯利是图的境地。三是忽视了不同类型档案编研成果的不同功用。不同类型的档案编研成果有不同的功用,在选题和编纂上有不同的要求。有些档案编研成果是侧重于当前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在选题和编纂上就要考虑“适销对路”;有些档案编研成果是侧重于促进馆藏档案信息的有效转换,着眼于为后世积累存储有效的档案信息,在选题和编纂上就不能以“适销对路”来考量;有些档案编研成果侧重于对馆藏档案信息保管情况的介绍,是档案馆为方便利用者检索、了解馆藏档案信息而编纂的基础性检索成果,在选题和编纂时则应以是否有利于档案馆业务建设、是否有利于对馆藏信息的检索利用来衡量。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档案编研成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产品,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考量。作为基层档案馆来说,档案编研工作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既要考虑当前社会对档案编研成果的需求,“适销对路”地编纂一些编研成果,满足当前社会需求,又要考虑档案编研在档案馆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把档案编研工作重点放在对馆藏档案信息的有效转换上来,克服浮躁心态,静下心来编纂一些能为后世积累档案信息和有利于档案信息开发的基础性编研成果,促进基层档案馆编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许昌学院综合档案室)
1 正确认识和对待馆藏是档案编研工作的基础
王莲同志认为,目前基层档案馆馆藏结构单一,文书档案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时期,根本满足不了编研工作的要求,档案编研工作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档案编研工作仅仅以馆藏档案为唯一的信息源,档案编研工作势必会“枯槁了”。对此观点,笔者不敢完全苟同。基层档案馆的档案编研工作是以馆藏档案为基础的,馆藏结构单一,文书档案一统天下的局面给档案编研工作带来一定的局限也是存在的,但是不是目前的馆藏就不能再为“巧妇”提供“炊米”了呢?笔者认为,就目前基层档案馆的馆藏现状来看,是否能够满足“巧妇”的需求,关键是“巧妇”怎样来认识馆藏和怎样对待馆藏“炊米”的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基层档案馆馆藏问题。众所周知,我省县市级综合档案馆大多组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县市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都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县市馆藏档案数量多的已达10万卷(件、册)左右,少的也大都在6万卷(件、册)左右。从宏观上讲,这些馆藏档案记载了一个县市建国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基本上能够满足人们了解和研究一个县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轨迹的需要,这已是得到社会公认的现实。档案编研人员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够认真对待馆藏档案,研究馆藏档案、体味馆藏档案自身所具备的独特魅力,并从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炊米”。目前基层档案馆编研人员之所以感到“无米可炊”,其实是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现象。换句话说也就是面对迅猛发展的社会感到无所适从,面对浩繁的馆藏,并不清楚自己应该编什么,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炊米”。其次是编研人员怎样对待馆藏“炊米”的问题。作为基层档案馆的编研人员,拥有几万卷的馆藏档案,应当说是不愁“炊米”的。但为什么会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基层档案馆的编研人员由于受学识水平、工作能动性的限制,没有去认真研究馆藏档案的内容、发现馆藏档案的价值所造成的。如某县档案馆保存有一部分民国时期各行业的徽章和契约,长期无人问津,后被一省文物专家发现,文物专家据此撰写了“民国时期某县地方牙行概况”一书,该书图文并茂,成为研究民国时期地方牙行发展史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像这样的例子,每年都有几起见诸于杂志或报端。由此可以看出,基层档案馆的馆藏中并不乏“炊米”,而是要求我们的编研人员要对这些有价值的“炊米”具有一定的敏感度和认知力,去发现这些有价值的“炊米”。档案编研人员只有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馆藏档案熟视无睹的定式思维和贪大求洋的心态,才能正确对待馆藏“炊米”,为基层档案馆的编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档案编研成果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考
王莲同志认为目前档案馆编研成果“绝大多数都躺在档案馆库房里难见天日”,主张“档案编研工作要重新定位”,档案编研成果“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作为产品必须适销对路”。笔者赞同王莲同志“档案编研工作要重新定位”的主张,但对王莲同志提出的档案编研成果“必须适销对路”的看法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王莲同志关于档案编研成果“必须适销对路”的提法是不全面的,是在档案编研成果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忽视了档案编研成果的政治性原则。众所周知,我国各级档案馆的档案编研工作是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的功能决定其带有明显的政治性,这就需要档案编研成果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是否有利于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否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构建来评判,而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衡量。二是忽视了档案编研成果的特殊性。档案编研成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产品,档案编研成果的出版、发行必须受到国家有关档案开放、公布、档案保密、知识产权转让、授权等法律、规章制度的限制。如果档案编研成果只考虑“适销对路”,那就无疑“枪支可以自由买卖”,不仅无益于档案编研工作的开展,而且会使档案编研工作陷于唯利是图的境地。三是忽视了不同类型档案编研成果的不同功用。不同类型的档案编研成果有不同的功用,在选题和编纂上有不同的要求。有些档案编研成果是侧重于当前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在选题和编纂上就要考虑“适销对路”;有些档案编研成果是侧重于促进馆藏档案信息的有效转换,着眼于为后世积累存储有效的档案信息,在选题和编纂上就不能以“适销对路”来考量;有些档案编研成果侧重于对馆藏档案信息保管情况的介绍,是档案馆为方便利用者检索、了解馆藏档案信息而编纂的基础性检索成果,在选题和编纂时则应以是否有利于档案馆业务建设、是否有利于对馆藏信息的检索利用来衡量。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档案编研成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产品,不能单纯以“适销对路”来考量。作为基层档案馆来说,档案编研工作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既要考虑当前社会对档案编研成果的需求,“适销对路”地编纂一些编研成果,满足当前社会需求,又要考虑档案编研在档案馆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把档案编研工作重点放在对馆藏档案信息的有效转换上来,克服浮躁心态,静下心来编纂一些能为后世积累档案信息和有利于档案信息开发的基础性编研成果,促进基层档案馆编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许昌学院综合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