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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备受关注,并颇有争议,基本存在两种声音:一是,传统戏剧已跟不上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可将其放入市场自生自灭;二是,传统戏剧是文化遗产、地方标志,应由政府“包养”起来。聊斋俚曲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在我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远的影响,对于它的保护,以上两种做法皆不适合,可尝试采取“施与式保护”与“开发式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大力保护,又要使其集聚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