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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文化创意产业这个命题,就避不开要分析分析这个词组群中各个词所处的位置和内在作用。即何谓文化、何谓创意、何谓产业,它们组合在一起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实现了怎么样的社会价值。
一、文化是根本
不管是广义的文化还是狭义的文化,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层面的文化,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创造过程中凝练的结晶。文化最大的魅力是它的独特性,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区别于别人的独特文化传统。如今,在全球化的维度下,经济日趋一体化,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导致很多行业因全球化而趋同。但是文化不会同一,不会被别人替代,也只有文化才能让世界生动起来,不会像工业大生产一样千人一面、万国大同。
现今我们有一个时髦词把文化叫做“软实力”,可是什么是“软实力”我们却经常误读,把文化生产与其他生产等同,用数量来定高低,于是就不假思索的去制作一台又一台,一个又一个貌似文风鼎盛,艺术繁荣的煌煌大作。空泛的内容被华丽的技术手段所掩盖,沦落为“有知识没文化,有技术没内涵”的速食文化消费品。可是,实际上“软实力”最核心的是有吸引力的价值观,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于外部世界价值体系的影响力,这才是根本。就比如美国的很多大片,不管是中国题材的《花木兰》、《功夫熊猫》,还是苏格兰题材的《勇敢的心》,希腊题材的《斯巴达三百勇士》,抑或是超出地球范围的《星战》《阿凡达》,它们的核心内容依然是美国式的普世价值观,美国梦的外延,具有很强烈的时代性和民族特性。
反观我国现今的文艺作品,有很大一部分要么就向后看,把历朝历代的故事直接拿来,不加提炼,不与当今时代接轨,直接利用,或者是把传统的演出形式固化为一种程式与观众产生不了共鸣。可是文化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是有时效性的、是动态的,只有立足当代,也只能立足于当代才会有受众,才能体现它的社会价值。
要么就全盘西化,拿来主义严重,价值观一路向西,把我们的绵延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摒弃掉当作进步,甚至于连经典的《赵氏孤儿》这样的典故都看出了“哈姆雷特”的味道,就更别说中国版的“阿凡达”、“钢铁侠”等等作品了。作为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我并不反对一些不中不西的现代化的东西,但是,我们总得保留一些传统,守住一些传统,如果不能关注自身的文化资源,没有对本土文化进行产业发展,本土文化就会受到其他国家文化产业浪潮的冲击。
二、创意是核心
现今,“文化创意产业”的话题非常热,可是更多的时候大家的讨论都停留在概念层面,尤其是“创意”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做出了各种定义。实际上这个产业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创造力”。也就是说,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其实就在于人的创造力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创意”是产生新事物的能力,这些创意必须是独特的、原创的以及有意义的。
首先,创意是有成本的。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很多的甲方,不管是政府的还是民营的,在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总是先被创意所吸引,当兴高采烈的谈了一圈后,进入实质问题要操作时,一说创意费、设计费就非常的不接受,认为就这么一片纸、一张设计图,或一系列创意文本都是没有价值的或不值那么多,但在器材上或所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上却愿意大量投资,下的血本,所以就造成了很多创意人员和设计人员把精力全放在了怎么加大器材的用量,怎么扩大规模上,反而把创意丢到了一边,产生了好多大投入、大制作的豪华演出与影片,大则大矣含金量却不高。
其次,模仿跟风的门槛太低。由于我们的版权制度不太完善,而创新又是有风险的,当我们花大力气创作出一个新产品或新作品时,需要市场的验证,需要时间来反馈修正,可是,成功了大家一窝蜂全部跟进,失败了自己担着,未来的投资链条断裂,因此不管是投资商还是创作者都很难鼓起勇气去把创新当作第一要务,所以也就造成了现在打开电视,节目都像多胞胎,严重雷同;走进剧场,物转星移,总像似曾相识;到了景区,除了山水有变化其他的都像连锁一样,绝无违和感。
有了这些定义,我们就比较容易梳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模式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演艺单位都是以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的,也就刚刚才转变为企业单位,成为产业,在这个变革时期我们正在经历阵痛、迷茫,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原来都是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去完成任务,生产产品,可如今变为产业了,需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了,却不知道市场在哪了,该生产什么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产业流程模糊不清,一味的自己内部讨论我们要做什么,我们怎么和市场接轨和国际接轨,闭门造车。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只要和观众接轨市场自然就会来了,但是这中间有个方法的问题,有个产业流程的问题需要解决。原来我们的工作方式是领导分配任务,艺术家、创作者们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以为是的去创作作品不问观众喜不喜欢,认不认同,只要领导满意就可以了。
总体来说我认为文化在这个词组群当中作为前缀,点明了文化是根本,没有文化作为支撑的创意、产业,将会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作为核心部位的创意是这个词组群之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我們有创造力的把文化与产业连接起来,起到轴的作用,帮我们推开各行各业的大门,把文化形成生产力。作为后缀的产业是整个词组群的根基,形不成产业,再好的文化、创意,都很难向整个社会推广,起不到创意点亮生活,文化改变命运的作用。说着说着自己都有点晕了,毕竟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兴事物,在我国还没有几个特别成熟的案例以供分析,国外的经验因国情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因此更需要我们所有从业者怀着谦虚谨慎的精神去探索、尝试,从各个领域去实践。
我坚信,随着我们的祖国日益强大,各种法规政策日益健全,我们的民族文化自信将会越来越强烈,未来,中国的转型发展,文化产业将会成为龙头。文化与任何行业都息息相关,文化可发挥和想象的空间也是巨大的,文化所创造的产能和价值是任何一个传统行业都无法比拟的,因此,下一个十年,如果你想攫取财富,切记!一定要与文化融合。
一、文化是根本
不管是广义的文化还是狭义的文化,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层面的文化,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创造过程中凝练的结晶。文化最大的魅力是它的独特性,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区别于别人的独特文化传统。如今,在全球化的维度下,经济日趋一体化,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导致很多行业因全球化而趋同。但是文化不会同一,不会被别人替代,也只有文化才能让世界生动起来,不会像工业大生产一样千人一面、万国大同。
现今我们有一个时髦词把文化叫做“软实力”,可是什么是“软实力”我们却经常误读,把文化生产与其他生产等同,用数量来定高低,于是就不假思索的去制作一台又一台,一个又一个貌似文风鼎盛,艺术繁荣的煌煌大作。空泛的内容被华丽的技术手段所掩盖,沦落为“有知识没文化,有技术没内涵”的速食文化消费品。可是,实际上“软实力”最核心的是有吸引力的价值观,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于外部世界价值体系的影响力,这才是根本。就比如美国的很多大片,不管是中国题材的《花木兰》、《功夫熊猫》,还是苏格兰题材的《勇敢的心》,希腊题材的《斯巴达三百勇士》,抑或是超出地球范围的《星战》《阿凡达》,它们的核心内容依然是美国式的普世价值观,美国梦的外延,具有很强烈的时代性和民族特性。
反观我国现今的文艺作品,有很大一部分要么就向后看,把历朝历代的故事直接拿来,不加提炼,不与当今时代接轨,直接利用,或者是把传统的演出形式固化为一种程式与观众产生不了共鸣。可是文化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是有时效性的、是动态的,只有立足当代,也只能立足于当代才会有受众,才能体现它的社会价值。
要么就全盘西化,拿来主义严重,价值观一路向西,把我们的绵延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摒弃掉当作进步,甚至于连经典的《赵氏孤儿》这样的典故都看出了“哈姆雷特”的味道,就更别说中国版的“阿凡达”、“钢铁侠”等等作品了。作为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我并不反对一些不中不西的现代化的东西,但是,我们总得保留一些传统,守住一些传统,如果不能关注自身的文化资源,没有对本土文化进行产业发展,本土文化就会受到其他国家文化产业浪潮的冲击。
二、创意是核心
现今,“文化创意产业”的话题非常热,可是更多的时候大家的讨论都停留在概念层面,尤其是“创意”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做出了各种定义。实际上这个产业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创造力”。也就是说,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其实就在于人的创造力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创意”是产生新事物的能力,这些创意必须是独特的、原创的以及有意义的。
首先,创意是有成本的。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很多的甲方,不管是政府的还是民营的,在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总是先被创意所吸引,当兴高采烈的谈了一圈后,进入实质问题要操作时,一说创意费、设计费就非常的不接受,认为就这么一片纸、一张设计图,或一系列创意文本都是没有价值的或不值那么多,但在器材上或所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上却愿意大量投资,下的血本,所以就造成了很多创意人员和设计人员把精力全放在了怎么加大器材的用量,怎么扩大规模上,反而把创意丢到了一边,产生了好多大投入、大制作的豪华演出与影片,大则大矣含金量却不高。
其次,模仿跟风的门槛太低。由于我们的版权制度不太完善,而创新又是有风险的,当我们花大力气创作出一个新产品或新作品时,需要市场的验证,需要时间来反馈修正,可是,成功了大家一窝蜂全部跟进,失败了自己担着,未来的投资链条断裂,因此不管是投资商还是创作者都很难鼓起勇气去把创新当作第一要务,所以也就造成了现在打开电视,节目都像多胞胎,严重雷同;走进剧场,物转星移,总像似曾相识;到了景区,除了山水有变化其他的都像连锁一样,绝无违和感。
有了这些定义,我们就比较容易梳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模式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演艺单位都是以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的,也就刚刚才转变为企业单位,成为产业,在这个变革时期我们正在经历阵痛、迷茫,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原来都是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去完成任务,生产产品,可如今变为产业了,需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了,却不知道市场在哪了,该生产什么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产业流程模糊不清,一味的自己内部讨论我们要做什么,我们怎么和市场接轨和国际接轨,闭门造车。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只要和观众接轨市场自然就会来了,但是这中间有个方法的问题,有个产业流程的问题需要解决。原来我们的工作方式是领导分配任务,艺术家、创作者们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以为是的去创作作品不问观众喜不喜欢,认不认同,只要领导满意就可以了。
总体来说我认为文化在这个词组群当中作为前缀,点明了文化是根本,没有文化作为支撑的创意、产业,将会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作为核心部位的创意是这个词组群之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我們有创造力的把文化与产业连接起来,起到轴的作用,帮我们推开各行各业的大门,把文化形成生产力。作为后缀的产业是整个词组群的根基,形不成产业,再好的文化、创意,都很难向整个社会推广,起不到创意点亮生活,文化改变命运的作用。说着说着自己都有点晕了,毕竟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兴事物,在我国还没有几个特别成熟的案例以供分析,国外的经验因国情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因此更需要我们所有从业者怀着谦虚谨慎的精神去探索、尝试,从各个领域去实践。
我坚信,随着我们的祖国日益强大,各种法规政策日益健全,我们的民族文化自信将会越来越强烈,未来,中国的转型发展,文化产业将会成为龙头。文化与任何行业都息息相关,文化可发挥和想象的空间也是巨大的,文化所创造的产能和价值是任何一个传统行业都无法比拟的,因此,下一个十年,如果你想攫取财富,切记!一定要与文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