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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稽核是中央银行实现国家货币政策目标、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报送稽核则是普遍、连续、简捷地监督金融业务活动的一种稽核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根据总行规定的原则,制定了《四川省金融业务报送稽核实施办法(试行)》,已于1990年3月30日以川人行稽[1990]7号文颁发试行,现予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