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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卡斯特设立中国分公司,引起业内强烈反响。从最初与国内强势企业的资本融合发展到大代理商制,再到自建分公司,进口酒的经营模式由总经销代理制转型为建立直营公司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它们从渠道上能否完全摆脱对国内大代理商的依赖?它们对中国市场的了解和自身实力能否达到自己操盘的地步?对于进口酒企业来说,通过直营公司自建渠道与代理商操作究竟哪个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