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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7月3日至17日,武汉东湖学院启航实践队赴湖北省枣阳市杨垱镇开展了以“心传递,爱无疆” 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次的活动也入选了湖北省高校特色育人项目。实践队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十二名学生组成,在学院、共青团枣阳市委员会、杨垱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领导的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此次的实践活动。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2016年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谈及留守儿童;2月中旬,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3月底,多部门决定摸底留守儿童;4月初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等等,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按部就班,紧锣密鼓的进行着,由此足见中央关爱留守儿童的决心。本文即探讨国策与留守儿童现状的关系,笔者通过参加此次的实践活动以自己的亲身体验更加深入的去了解留守儿童现状,从而进行全方位的讨论。
关键词:国家政策;留守儿童
一、引言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调节农村生产中的种种不协调,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此项文件的颁布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同时也导致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填补城镇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所导致的劳动力缺失,国家允许并鼓励农村过剩劳动力走出农村,来到城镇务工。由此大规模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镇流动,但这些农村人口由于城镇结构的特殊性在城镇只能处于社会底端,他们在经济上、精力上都无力将子女带到务工城市生活和学习,虽然有为农民工子女设立专门的学校解决其读书问题,但毕竟只有少数,并且教学条件也比较低,所以大部分农民工只好将子女托付给家乡亲人朋友代为照看,这就催生了一个我国转型期所特有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在人口普查数据中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在2000年约2000万,占总体儿童的8.05%,而在2010年约6000万,占总体儿童的21.88%,由此可以看到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急剧增长,农村留守儿童显然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并且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口的素质质量和建立和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间断性的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发现,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不断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进入到城市发展,留守儿童将源源不断的产生,留守儿童问题将在未来很长时期内仍将存在。关注并解决留守儿童现状刻不容缓,中共中央以及各个地方单位在近年来也多方开展活动并出台了相应政策。
二、留守儿童现状
1.学习教育方面
留守儿童农村多由祖父母照料,而一般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孩子的功课不能有直接性的帮助,并且隔代教育中祖孙两代交流上存在困难或者祖辈单方面溺爱孩子,导致祖辈关于留守儿童教育对于学校老师的依耐性较强。然而在学校里,留守儿童有很大程度上的内向心理,对于不会的功课不能积极主动的寻求老师的帮助,以及有些留守儿童性格极端,有些任课老师精力有限并且抱有偏见态度,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条件所致,教师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因而导致留守儿童在学习教育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关注和照顾。
2.心理健康方面
部分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电话联系也较少,对于父母虽然有印象但是感情不深,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这导致他们很难感受到幸福,再加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给予正确的关注和引导,导致这些孩子不懂得正确的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久而久之变得沉默寡言、内向、孤僻甚至厌世,在踏入社会后难以融入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并且这类孩子长大后为人父母往往也不懂得如何去关爱自己的孩子,导致此类问题出现延续。
3.安全管理方面
由于大多数由亲戚朋友代为照看的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较差,暂时监护人往往需要上工,在上工期间,留守儿童一个人或与兄弟姐妹在家,可能会在玩耍中发生受伤、溺水等情况。并且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所占比例不高,但是由于留守儿童人口基数大,数量仍是不容小觑,这部分的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没有监护人的照顾,个人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三、国家出台的相应政策
随着留守儿童群体人数迅速增长,国家对此也越来越重视,2016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面要求从省、自治区到各个下级单位,都做到建立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上述的三个方面也都有相应的措施。
在学习教育方面,《意见》中要求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维护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并且做好教育资助工作,保证家庭情况不好的留守儿童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教职工方面,要求做好培训工作,让他们关爱留守儿童的能力能够得到提高,使得留守儿童在学校期间能够得到与其他儿童同等的关注与关爱。
在心理健康方面,《意见》中提到让留守儿童能够有更多见到父母的机会,让父母能通过多见面、多联系的方式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学习等方面的问题,让孩子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在安全管理方面,《意见》中表示要当地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科普类的安全知识宣传,并且做好安保工作,让留守儿童拥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没有自身安全受损的危险。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和抚养义务,不能让孩子单独居住,避免发生危险。
国家出台这些政策的同时,也要认识到,留守儿童这类群体存在根本原因是城乡贫富不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无法在家乡通过工作养活家人,所以才选择背井离乡,进城务工。所以国家除了落实好留守儿童相关政策,也要发展农村经济,让进城务工人员回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让那些留守儿童不再苦苦守候着父母的归来。
改革开放时国家为了更好的建设城镇以及改善农民经济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这些政策虽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仍然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国家处于转型期所特有的副作用——留守儿童。现在,国家为此进一步出台了新政策进行改善,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落实到实处的同时,也希望能引以为戒,在颁布国策之前要考虑到更深远层次的影响,并努力将负面影响降低。
关键词:国家政策;留守儿童
一、引言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调节农村生产中的种种不协调,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此项文件的颁布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同时也导致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填补城镇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所导致的劳动力缺失,国家允许并鼓励农村过剩劳动力走出农村,来到城镇务工。由此大规模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镇流动,但这些农村人口由于城镇结构的特殊性在城镇只能处于社会底端,他们在经济上、精力上都无力将子女带到务工城市生活和学习,虽然有为农民工子女设立专门的学校解决其读书问题,但毕竟只有少数,并且教学条件也比较低,所以大部分农民工只好将子女托付给家乡亲人朋友代为照看,这就催生了一个我国转型期所特有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在人口普查数据中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在2000年约2000万,占总体儿童的8.05%,而在2010年约6000万,占总体儿童的21.88%,由此可以看到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急剧增长,农村留守儿童显然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并且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口的素质质量和建立和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间断性的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发现,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不断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进入到城市发展,留守儿童将源源不断的产生,留守儿童问题将在未来很长时期内仍将存在。关注并解决留守儿童现状刻不容缓,中共中央以及各个地方单位在近年来也多方开展活动并出台了相应政策。
二、留守儿童现状
1.学习教育方面
留守儿童农村多由祖父母照料,而一般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孩子的功课不能有直接性的帮助,并且隔代教育中祖孙两代交流上存在困难或者祖辈单方面溺爱孩子,导致祖辈关于留守儿童教育对于学校老师的依耐性较强。然而在学校里,留守儿童有很大程度上的内向心理,对于不会的功课不能积极主动的寻求老师的帮助,以及有些留守儿童性格极端,有些任课老师精力有限并且抱有偏见态度,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条件所致,教师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因而导致留守儿童在学习教育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关注和照顾。
2.心理健康方面
部分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电话联系也较少,对于父母虽然有印象但是感情不深,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这导致他们很难感受到幸福,再加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给予正确的关注和引导,导致这些孩子不懂得正确的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久而久之变得沉默寡言、内向、孤僻甚至厌世,在踏入社会后难以融入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并且这类孩子长大后为人父母往往也不懂得如何去关爱自己的孩子,导致此类问题出现延续。
3.安全管理方面
由于大多数由亲戚朋友代为照看的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较差,暂时监护人往往需要上工,在上工期间,留守儿童一个人或与兄弟姐妹在家,可能会在玩耍中发生受伤、溺水等情况。并且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所占比例不高,但是由于留守儿童人口基数大,数量仍是不容小觑,这部分的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没有监护人的照顾,个人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三、国家出台的相应政策
随着留守儿童群体人数迅速增长,国家对此也越来越重视,2016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面要求从省、自治区到各个下级单位,都做到建立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上述的三个方面也都有相应的措施。
在学习教育方面,《意见》中要求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维护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并且做好教育资助工作,保证家庭情况不好的留守儿童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教职工方面,要求做好培训工作,让他们关爱留守儿童的能力能够得到提高,使得留守儿童在学校期间能够得到与其他儿童同等的关注与关爱。
在心理健康方面,《意见》中提到让留守儿童能够有更多见到父母的机会,让父母能通过多见面、多联系的方式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学习等方面的问题,让孩子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在安全管理方面,《意见》中表示要当地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科普类的安全知识宣传,并且做好安保工作,让留守儿童拥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没有自身安全受损的危险。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和抚养义务,不能让孩子单独居住,避免发生危险。
国家出台这些政策的同时,也要认识到,留守儿童这类群体存在根本原因是城乡贫富不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无法在家乡通过工作养活家人,所以才选择背井离乡,进城务工。所以国家除了落实好留守儿童相关政策,也要发展农村经济,让进城务工人员回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让那些留守儿童不再苦苦守候着父母的归来。
改革开放时国家为了更好的建设城镇以及改善农民经济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这些政策虽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仍然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国家处于转型期所特有的副作用——留守儿童。现在,国家为此进一步出台了新政策进行改善,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落实到实处的同时,也希望能引以为戒,在颁布国策之前要考虑到更深远层次的影响,并努力将负面影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