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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印发了《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要求初中每学期书法课不低于10课时,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当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学校图书馆可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各市(州)、县(市、区)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