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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曝光了康尼机电原财务总监陈磊内幕交易自家股票的行为。
2016年12月19日,康尼机电董事长陈某某召集时任财务总监陈磊、董秘徐庆及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开会讨论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的合作意向,决定拟收购龙昕科技。2016年12月23日闭市后,康尼机电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收购龙昕科技,并安排停牌工作。
2016年12月26日,康尼机电紧急停牌,次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本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7年1月10日,康尼机电发布公告,明确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甘肃证监局表示,“康尼机电”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2月19日形成,2016年12月27日公开。陈磊作为康尼机电财务总监,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调查显示,2016年12月20日、23日,陈磊通过本人手机号下单,实际操作“钟某某”证券账户,于2016年12月20日、23日两个交易日累计买入“康尼机电”4.04万股,买入金额共计57.95万元;2017年9月1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共计52.52万元,扣除税费后亏损5.11万。
甘肃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指出,“钟某某”账户自2016年5月至本次交易前,未交易过“康尼机电”,主要以申购新股为主。2016年12月20日、23日该账户卖出“浙江众成”,并用账户中全部资金买入“康尼机电”,买入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交易特征明显异常。
甘肃证监局认定,陈磊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陈磊处以15万元罚款。
2016年12月19日,康尼机电董事长陈某某召集时任财务总监陈磊、董秘徐庆及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开会讨论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的合作意向,决定拟收购龙昕科技。2016年12月23日闭市后,康尼机电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收购龙昕科技,并安排停牌工作。
2016年12月26日,康尼机电紧急停牌,次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本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7年1月10日,康尼机电发布公告,明确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甘肃证监局表示,“康尼机电”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2月19日形成,2016年12月27日公开。陈磊作为康尼机电财务总监,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调查显示,2016年12月20日、23日,陈磊通过本人手机号下单,实际操作“钟某某”证券账户,于2016年12月20日、23日两个交易日累计买入“康尼机电”4.04万股,买入金额共计57.95万元;2017年9月1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共计52.52万元,扣除税费后亏损5.11万。
甘肃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指出,“钟某某”账户自2016年5月至本次交易前,未交易过“康尼机电”,主要以申购新股为主。2016年12月20日、23日该账户卖出“浙江众成”,并用账户中全部资金买入“康尼机电”,买入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交易特征明显异常。
甘肃证监局认定,陈磊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陈磊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