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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官吏,也就是所谓的“廉吏”,又称“循吏”,明清时期称为“清官”,它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封建专制下的产物。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都要求有一支廉吏队伍,于是在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产生了许多具有不同特点的清廉官吏,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明代也不例外。
明代已步入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这时的封建专制政体日趋成熟,但伴随而来的便是封建政治的日益衰败。明代在今人心目中的印象往往呈现为皇帝昏聩、朝纲不整、宦官专权、权臣擅政,官场中黑暗腐败,上至身居要职的重臣,下至普通的地方官吏,无不贪赃枉法、中饱私囊、鱼肉百姓,正如那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诚然。
有明一代,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矛盾始终存在,并且到中后期愈益尖锐,社会危机不断加重,统治阶级对下层民众的盘剥变本加厉。但同时纵观整个明代,依然存在不少“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廉正直官吏,其中既有位高权重的大臣,也有普通地方官吏,正如张瀚所说:“我国家英贤辈出,其以道德、功业、文章名世者代不乏人。”这些被后世史家称为“循吏”的人,为混浊的官场注入了清新的空气。
一、固守清俭、廉洁自律
身处官场,面对卖官鬻爵、钱权交易的官场潜规则,本性的弱点让人很难不深陷其中,但“士大夫生平要以固穷为第一义”,“须是硬脊梁,于事始有担荷。”也确有一些清廉官吏真正做到了“植耿介不阿之节,持清白无染之操。”
万历十五年(1587),74岁的海瑞去世,他的遗物只有竹笼一只,内有俸银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连棺材也是士大夫们凑钱买的。事实上,海瑞生前俭朴到一般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他穿布袍,吃糙米,让家中老仆种菜自给。母亲过寿,只卖了二斤肉。名臣于谦“廉清方正,一钱不私”,“景庙时,才逊赐第,止宿直房。与夫人董氏居,共甘淡泊,旁无姬妾,食不重味,衣不重裘,乡庐数椽,仅蔽风雨,薄田数亩,才供健粥”。景泰、天顺年间的监察御史王琦“以清介自持,在官门无私谒,平生不治生产,居贫晏如也。”冬天下大雪,僵卧在家不能出门,最后竟然饥寒而卒。这在常人看来迂腐得不可思议,但“宁可忍饿而死,不可苟利而生”,清廉官吏们两袖清风、节俭自律的超然气质,于此可见一斑。
拒绝贿赂、奉公守法,是清廉官吏的又一大特征。宣德初,监察御史吴讷巡按贵州,在返回途中,三司遣人追送黄金百两至夔(今重庆市奉节)府,吴公并不起封,“就题其上还之”,诗曰:“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他沉在碧波间。”廉而不激,充满智慧。弘治二年(1489),刘大夏迁广东右布政使,当地官库中有一项“羡余钱”。从来不上库簿,前任官吏都公然将这些钱据为已有,大家也都习以为常。刘公刚到任时,库藏中恰有前任遗留下来未全部拿走的“羡余钱”,库吏按老套路告诉他这些钱不应附库簿,刘公沉吟许久,大声说到:“刘大夏平日读书做好人,如何遇此一事,沉吟许多时,诚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命令库吏将这些钱如数附簿,用作正常支销,未取一分一毫。人的贪欲最难克服且没有止境,但深受儒家思想为主的传统思想文化影响的明代清廉官吏,定要始终不渝地保持清俭自律,除了受他们本身思想品质的决定外,还应当有强烈希望留得一世英名在人间的原因。正所谓:“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二、体恤百姓,爱民如子
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由于土地财富占有的极大差别,农民和地主阶级始终对立,普通百姓处在社会底层,没有任何特权,动乱时期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常在绝望中企盼救星,呼唤“清官”的出现。这时清廉官吏们就必须肩负起“爱民”、“惠民”、“为民请命”的重大使命。
宣德年间,大理寺卿胡概巡抚南直隶,“用法严峻”,“凡豪右之家,素为民害者,悉被籍其产,徙置远方。”“小民怨气,一时得伸。”宣德二年(1427),被谪为常州同知的张宗琏随御史李立出理江南军籍,李立为了充实部队,“逮捕平民实伍”,张宗琏数次和其争执,李立最终发怒,张宗琏“卧地乞杖”,曰“请代百姓死”,“免株累甚众”。正统十一年(1446),周济出任安庆知府,当时“岁比不登,民间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周济“借漕粮以振,而禁鬻子女者。”并且上疏请求为百姓免租,“诏许之,全活甚众”。万历年间确山知县陈幼学“政务惠民”。积蓄粮食一万二千石以备荒,开垦荒芜田地八百多顷,发给贫民牛五百多头,将黄河退地一百三十多顷分给农民。农村妇女有无法纺织的,共授纺车八百多辆。并置屋一千二百多间,分给贫民。修建公廨八十间,让六曹吏食宿在其中。共节省了六百多两公费,用以代替没有征到的正赋。此外还栽种桑榆诸树三万八千多株,开凿河渠一百九十八道。一个知县拥有这样的政绩,不得不令人由衷敬佩。
一心为民的好官自然会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封建社会的官员出行时,往往鸣锣敲鼓,喝斥百姓让道,百姓也尽量避而远之。而海瑞出行所至,“人必拥舆左右聚观之,妇人童孺咸欢呼鼓舞”,张宗琏去世后,“常州民白衣送丧者千余人”,周济卒官,“民皆罢市巷哭云”。为百姓办了诸多好事、实事的永乐中东平知州李湘离任时,“民群乞于朝”,请求他留任。奸人诬陷李湘苛敛民财,告到布政司,县民一千三百人到巡按御史处为他申诉冤情,七十位60岁以上的老人“复奔伏阙下,发奸人诬陷状”。最后,李湘终于复官,“而抵奸人于法”。儒家的“民本”思想对清廉官吏的影响很大,他们饱读儒家经典,完全接受这一思想,并且在躬身实践的过程中,时常带有反对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的意识,不失为一大进步。
三、舍生取义、直言进谏
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不断加强,明代皇权被进一步神化,导致君臣隔阂,伴君如伴虎,大臣唯皇帝马首是瞻,谨小慎微不敢触怒“龙颜”。可偏有一些官吏,不惜丢掉乌纱帽,毁了所谓大好前程,甚至牺牲身家性命,也要和权贵豪强抗争,“批逆鳞”,呈谠言,而清廉官吏们大都拥有这种品格,成为“谏臣”这一群体的一部分。
著名的铁骨谏臣杨继盛在兵部员外郎任上,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上疏皇帝,弹劾权臣严嵩。他以事实为依据,列数了严嵩的“十大罪”和“五奸”,对严嵩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荼毒苍生等罪行予以了有力揭露,痛彻骨髓,鞭辟入里。但世宗并没有悟彻,反“大怒,下继盛诏狱”,入狱后的杨继盛伤痕累累,“夜半而苏,碎甍盌,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朝审时,观者塞衙,皆叹息,有泣下者。”足可以想见杨继盛遭受杖刑的惨烈程度。当时的严嵩权倾朝野,炙手可热,与他作对就等于同皇帝过不去,引火上身,杨继盛明知如此且最终结局即是慷慨赴死,也要大胆抗争,需要何等无私无畏的勇气!众所周知,海瑞上书大骂嘉靖皇 帝,“自知触忤当死”,买好了棺材,诀别妻子,“待罪于朝”。忠心耿耿的谏臣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履行着应尽的职责。万历十七年(1589),大理寺评事雒于仁上疏,指责神宗贪“酒色财气”,“疏入,帝震怒。会岁暮,留其疏十日。”第二年正旦召见阁臣申时行等人,欲重罚雒于仁,经申时行等人一再劝说,雒于仁才保住性命,“遂斥为民”。已实属幸运了。但又有几位犯颜进谏的官员最后能够保其身呢?
但冒死规谏的官员并没有因此减少,其态度和声势也没有弱化,反而随着皇帝的日益昏庸有所加强。前仆后继的规谏或多或少也能对皇帝起一些作用,如神宗一日正演戏为乐,突然听到巡城御史的呵呼声,立即命令止歌,曰:“我畏御史”。可见他们的努力有时也能产生效果。
明人李诩在他的书中录有一首写给谏臣的诗:“肝胆都消血食中,老夫和泪哭英雄。片言祸福人难料,一死是非天自公。后世茫茫青竹简,高堂咄咄白头翁。忠魂化作长生树,陇上空号西北风。”这是谏臣们的真实写照。他们忧国忧民的满腔忠诚,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强烈责任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足为今人学习借鉴。
四、结语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任何阶级都有忠于自己阶级事业的代表人物,都有自己虔诚的殉道者。”清廉官吏作为明代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他们的阶级立场、行为方式始终都是维护本阶级利益的,他们“和贪官污吏相对抗,和统治阶级内部腐朽势力作斗争。这种斗争对于缓和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是有利的,从而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显示了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是,历史研究必须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辩证地看待问题。对于明代清廉官吏的分析也应抱此态度。
科举出身的明代官吏,深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相比一般官吏,清廉官吏更加注重“士节”、“士气”,而“中国人之人生观,即抱有死后传世之观念”。人虽已没,名声口碑还需长存世间,这些都成为明代清廉官吏节俭自律,甚至几近迂腐的思想依据,也可视为他们的个人理想追求。当然,也不可以偏概全,狭隘地认为这就是唯一的或最重要的依据,这只是清廉官吏行为动机的更深层次的挖掘。姑且不论他们是否都抱有“士大夫委身王家,期立功成名耳,”“以厉世维风”的想法,两袖清风、廉洁清俭的行为毕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世人树立了榜样,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明代的清廉官吏,无论身处治世还是乱世,都不同程度地、在不同的地域范围、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努力调节着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对立,表现为他们除暴安民、为民请命,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这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生产力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于国于民,功不可没。其“以民为本”的思想意识和主观真诚,运用于当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大有裨益。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以捍卫封建专制统治为前提的,因为他们始终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忠国”、“保国”,绝对维护封建君主的神圣权威是他们一切行为的初衷。
至于谈到冒死进谏,明代清廉官吏们作为封建专制和伦理道德忠实卫道士的特点则表现得更加突出。他们的言行常常伴随着血雨腥风和各种可歌可泣的故事,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愚忠的色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统治集团的一部分,他们无法认识到专制皇权其实是万恶的渊薮,也不可能依据职权对皇帝、宦官和权臣的种种腐败、不法行为进行彻底的根治,更不可能靠变更社会制度来做到防微杜渐。”他们的努力和抗争,“充其量只是对专制皇权的修修补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明王朝的衰败和覆亡,但无法“从根本上祛除封建专制体制的痼疾,阻止明王朝的最终灭亡。”
综上所述,明代清廉官吏处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和条件、社会贡献和历史局限性。由于其复杂性及本人水平有限,难以一一详述。但有两点可以肯定:我们不应大造舆论,过分渲染所谓“青天大老爷”,唯有将“清官”现象中的积极精神价值融入到现代人的伦理道德中,才能实现这一研究的价值;而在当代中国,也只有完善健全的民主和法制才是社会安定、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1]颜中其.海瑞传[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6.
[2]张瀚.松窗梦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顾起元.客座赘语[M].南京:凤凰出社,2005.
[4]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陆容.菽园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焦竑.玉堂丛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王锜.寓圃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
[8]叶盛.水东日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9]李清.三垣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0]李诩.戒庵老人漫笔[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1]周怀宇主编.廉吏传[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12]钱穆.国史新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13]蔡明伦,李亚明.论明代言官维护皇权的政治功能——以嘉靖、隆庆、万历朝为中心[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4).
明代已步入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这时的封建专制政体日趋成熟,但伴随而来的便是封建政治的日益衰败。明代在今人心目中的印象往往呈现为皇帝昏聩、朝纲不整、宦官专权、权臣擅政,官场中黑暗腐败,上至身居要职的重臣,下至普通的地方官吏,无不贪赃枉法、中饱私囊、鱼肉百姓,正如那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诚然。
有明一代,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矛盾始终存在,并且到中后期愈益尖锐,社会危机不断加重,统治阶级对下层民众的盘剥变本加厉。但同时纵观整个明代,依然存在不少“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廉正直官吏,其中既有位高权重的大臣,也有普通地方官吏,正如张瀚所说:“我国家英贤辈出,其以道德、功业、文章名世者代不乏人。”这些被后世史家称为“循吏”的人,为混浊的官场注入了清新的空气。
一、固守清俭、廉洁自律
身处官场,面对卖官鬻爵、钱权交易的官场潜规则,本性的弱点让人很难不深陷其中,但“士大夫生平要以固穷为第一义”,“须是硬脊梁,于事始有担荷。”也确有一些清廉官吏真正做到了“植耿介不阿之节,持清白无染之操。”
万历十五年(1587),74岁的海瑞去世,他的遗物只有竹笼一只,内有俸银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连棺材也是士大夫们凑钱买的。事实上,海瑞生前俭朴到一般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他穿布袍,吃糙米,让家中老仆种菜自给。母亲过寿,只卖了二斤肉。名臣于谦“廉清方正,一钱不私”,“景庙时,才逊赐第,止宿直房。与夫人董氏居,共甘淡泊,旁无姬妾,食不重味,衣不重裘,乡庐数椽,仅蔽风雨,薄田数亩,才供健粥”。景泰、天顺年间的监察御史王琦“以清介自持,在官门无私谒,平生不治生产,居贫晏如也。”冬天下大雪,僵卧在家不能出门,最后竟然饥寒而卒。这在常人看来迂腐得不可思议,但“宁可忍饿而死,不可苟利而生”,清廉官吏们两袖清风、节俭自律的超然气质,于此可见一斑。
拒绝贿赂、奉公守法,是清廉官吏的又一大特征。宣德初,监察御史吴讷巡按贵州,在返回途中,三司遣人追送黄金百两至夔(今重庆市奉节)府,吴公并不起封,“就题其上还之”,诗曰:“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他沉在碧波间。”廉而不激,充满智慧。弘治二年(1489),刘大夏迁广东右布政使,当地官库中有一项“羡余钱”。从来不上库簿,前任官吏都公然将这些钱据为已有,大家也都习以为常。刘公刚到任时,库藏中恰有前任遗留下来未全部拿走的“羡余钱”,库吏按老套路告诉他这些钱不应附库簿,刘公沉吟许久,大声说到:“刘大夏平日读书做好人,如何遇此一事,沉吟许多时,诚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命令库吏将这些钱如数附簿,用作正常支销,未取一分一毫。人的贪欲最难克服且没有止境,但深受儒家思想为主的传统思想文化影响的明代清廉官吏,定要始终不渝地保持清俭自律,除了受他们本身思想品质的决定外,还应当有强烈希望留得一世英名在人间的原因。正所谓:“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二、体恤百姓,爱民如子
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由于土地财富占有的极大差别,农民和地主阶级始终对立,普通百姓处在社会底层,没有任何特权,动乱时期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常在绝望中企盼救星,呼唤“清官”的出现。这时清廉官吏们就必须肩负起“爱民”、“惠民”、“为民请命”的重大使命。
宣德年间,大理寺卿胡概巡抚南直隶,“用法严峻”,“凡豪右之家,素为民害者,悉被籍其产,徙置远方。”“小民怨气,一时得伸。”宣德二年(1427),被谪为常州同知的张宗琏随御史李立出理江南军籍,李立为了充实部队,“逮捕平民实伍”,张宗琏数次和其争执,李立最终发怒,张宗琏“卧地乞杖”,曰“请代百姓死”,“免株累甚众”。正统十一年(1446),周济出任安庆知府,当时“岁比不登,民间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周济“借漕粮以振,而禁鬻子女者。”并且上疏请求为百姓免租,“诏许之,全活甚众”。万历年间确山知县陈幼学“政务惠民”。积蓄粮食一万二千石以备荒,开垦荒芜田地八百多顷,发给贫民牛五百多头,将黄河退地一百三十多顷分给农民。农村妇女有无法纺织的,共授纺车八百多辆。并置屋一千二百多间,分给贫民。修建公廨八十间,让六曹吏食宿在其中。共节省了六百多两公费,用以代替没有征到的正赋。此外还栽种桑榆诸树三万八千多株,开凿河渠一百九十八道。一个知县拥有这样的政绩,不得不令人由衷敬佩。
一心为民的好官自然会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封建社会的官员出行时,往往鸣锣敲鼓,喝斥百姓让道,百姓也尽量避而远之。而海瑞出行所至,“人必拥舆左右聚观之,妇人童孺咸欢呼鼓舞”,张宗琏去世后,“常州民白衣送丧者千余人”,周济卒官,“民皆罢市巷哭云”。为百姓办了诸多好事、实事的永乐中东平知州李湘离任时,“民群乞于朝”,请求他留任。奸人诬陷李湘苛敛民财,告到布政司,县民一千三百人到巡按御史处为他申诉冤情,七十位60岁以上的老人“复奔伏阙下,发奸人诬陷状”。最后,李湘终于复官,“而抵奸人于法”。儒家的“民本”思想对清廉官吏的影响很大,他们饱读儒家经典,完全接受这一思想,并且在躬身实践的过程中,时常带有反对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的意识,不失为一大进步。
三、舍生取义、直言进谏
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不断加强,明代皇权被进一步神化,导致君臣隔阂,伴君如伴虎,大臣唯皇帝马首是瞻,谨小慎微不敢触怒“龙颜”。可偏有一些官吏,不惜丢掉乌纱帽,毁了所谓大好前程,甚至牺牲身家性命,也要和权贵豪强抗争,“批逆鳞”,呈谠言,而清廉官吏们大都拥有这种品格,成为“谏臣”这一群体的一部分。
著名的铁骨谏臣杨继盛在兵部员外郎任上,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上疏皇帝,弹劾权臣严嵩。他以事实为依据,列数了严嵩的“十大罪”和“五奸”,对严嵩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荼毒苍生等罪行予以了有力揭露,痛彻骨髓,鞭辟入里。但世宗并没有悟彻,反“大怒,下继盛诏狱”,入狱后的杨继盛伤痕累累,“夜半而苏,碎甍盌,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朝审时,观者塞衙,皆叹息,有泣下者。”足可以想见杨继盛遭受杖刑的惨烈程度。当时的严嵩权倾朝野,炙手可热,与他作对就等于同皇帝过不去,引火上身,杨继盛明知如此且最终结局即是慷慨赴死,也要大胆抗争,需要何等无私无畏的勇气!众所周知,海瑞上书大骂嘉靖皇 帝,“自知触忤当死”,买好了棺材,诀别妻子,“待罪于朝”。忠心耿耿的谏臣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履行着应尽的职责。万历十七年(1589),大理寺评事雒于仁上疏,指责神宗贪“酒色财气”,“疏入,帝震怒。会岁暮,留其疏十日。”第二年正旦召见阁臣申时行等人,欲重罚雒于仁,经申时行等人一再劝说,雒于仁才保住性命,“遂斥为民”。已实属幸运了。但又有几位犯颜进谏的官员最后能够保其身呢?
但冒死规谏的官员并没有因此减少,其态度和声势也没有弱化,反而随着皇帝的日益昏庸有所加强。前仆后继的规谏或多或少也能对皇帝起一些作用,如神宗一日正演戏为乐,突然听到巡城御史的呵呼声,立即命令止歌,曰:“我畏御史”。可见他们的努力有时也能产生效果。
明人李诩在他的书中录有一首写给谏臣的诗:“肝胆都消血食中,老夫和泪哭英雄。片言祸福人难料,一死是非天自公。后世茫茫青竹简,高堂咄咄白头翁。忠魂化作长生树,陇上空号西北风。”这是谏臣们的真实写照。他们忧国忧民的满腔忠诚,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强烈责任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足为今人学习借鉴。
四、结语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任何阶级都有忠于自己阶级事业的代表人物,都有自己虔诚的殉道者。”清廉官吏作为明代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他们的阶级立场、行为方式始终都是维护本阶级利益的,他们“和贪官污吏相对抗,和统治阶级内部腐朽势力作斗争。这种斗争对于缓和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是有利的,从而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显示了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是,历史研究必须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辩证地看待问题。对于明代清廉官吏的分析也应抱此态度。
科举出身的明代官吏,深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相比一般官吏,清廉官吏更加注重“士节”、“士气”,而“中国人之人生观,即抱有死后传世之观念”。人虽已没,名声口碑还需长存世间,这些都成为明代清廉官吏节俭自律,甚至几近迂腐的思想依据,也可视为他们的个人理想追求。当然,也不可以偏概全,狭隘地认为这就是唯一的或最重要的依据,这只是清廉官吏行为动机的更深层次的挖掘。姑且不论他们是否都抱有“士大夫委身王家,期立功成名耳,”“以厉世维风”的想法,两袖清风、廉洁清俭的行为毕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世人树立了榜样,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明代的清廉官吏,无论身处治世还是乱世,都不同程度地、在不同的地域范围、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努力调节着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对立,表现为他们除暴安民、为民请命,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这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生产力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于国于民,功不可没。其“以民为本”的思想意识和主观真诚,运用于当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大有裨益。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以捍卫封建专制统治为前提的,因为他们始终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忠国”、“保国”,绝对维护封建君主的神圣权威是他们一切行为的初衷。
至于谈到冒死进谏,明代清廉官吏们作为封建专制和伦理道德忠实卫道士的特点则表现得更加突出。他们的言行常常伴随着血雨腥风和各种可歌可泣的故事,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愚忠的色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统治集团的一部分,他们无法认识到专制皇权其实是万恶的渊薮,也不可能依据职权对皇帝、宦官和权臣的种种腐败、不法行为进行彻底的根治,更不可能靠变更社会制度来做到防微杜渐。”他们的努力和抗争,“充其量只是对专制皇权的修修补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明王朝的衰败和覆亡,但无法“从根本上祛除封建专制体制的痼疾,阻止明王朝的最终灭亡。”
综上所述,明代清廉官吏处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和条件、社会贡献和历史局限性。由于其复杂性及本人水平有限,难以一一详述。但有两点可以肯定:我们不应大造舆论,过分渲染所谓“青天大老爷”,唯有将“清官”现象中的积极精神价值融入到现代人的伦理道德中,才能实现这一研究的价值;而在当代中国,也只有完善健全的民主和法制才是社会安定、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1]颜中其.海瑞传[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6.
[2]张瀚.松窗梦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顾起元.客座赘语[M].南京:凤凰出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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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陆容.菽园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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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锜.寓圃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
[8]叶盛.水东日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9]李清.三垣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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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怀宇主编.廉吏传[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12]钱穆.国史新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13]蔡明伦,李亚明.论明代言官维护皇权的政治功能——以嘉靖、隆庆、万历朝为中心[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