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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作为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辅助部分,是国家专门对优秀运动员群体出台的一系列改善并提高优秀运动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政策。上海作为体育大市,竞技体育、职业体育、社会体育、都处于全国领先,并且拥有数量众多的优秀运动员。因此,建立或健全一个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对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完整建立是有帮助的,提高了优秀运动员除去体育以外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也调动了优秀运动员的积极性,加大了运动员这个职业的稳定性和可依靠性。
关键词 上海市 优秀运动员 福利保障 思考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3-000-01
一、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社会福利制度
上海应建立政府財政为主,职能部门财政为辅的经费途径对优秀运动员进行社会保险和福利补贴,同时建立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范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的征缴、支付、运营和统筹管理。优秀运动优抚安置制度应实行国家、社会和个人三方相结合的特点,保证优秀运动员的抚恤优待和福利补贴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使优抚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其次,拓展体育运动员保险业务,国家应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展体育运动员保险业务,转变运动员的保险观念,让运动员了解商业保险可以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保障,鼓励运动员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
(二)建立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货币补偿体系和多层次的薪金制度
由于运动员级别的差异和运动项目重视程度的不同,因此建立多层次的薪金制度,这可以加强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也可以使不同项目的优秀运动员的得到公平薪金对待,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下,充分保障了各方面的利益,让运动员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薪金制度可分为薪金、补贴、成绩奖金、特有津贴。
(三)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上海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应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兼顾的要求,应当既体现平等保障基本生活的组成部分,又体现不同运动项目、不同级别运动队、不同运动员之间由社会化程度不同和贡献差别所决定的保险水平差别的组成部分,明确国家、地方事业单位和运动队、运动员个人三方应承担责任。即在强制实行国家基本社会保险的同时,鼓励运动队或俱乐部根据实际情况为运动员建立补充保险,并提倡运动员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四)推出上海市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详细实施意见
上海市应围绕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框架制定适合当地优秀运动员的政策措施。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六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意见》(体人字[2007]391号),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就业指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等内容,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的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上海市应结合地方竞技体育的具体情况,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从而对展开具体的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予以政策性的指导。应明确各级体育部门、各训练单位和市体育机关各部门在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对于优秀运动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规范实施退役补偿和安置问题,做好职业转换过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特殊困难保障,使上海优秀运动员可以享受到社会福利制度的更多保障。
二、结论
(一)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性
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和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是当下中国体育事业和地方体育事业单位需要解决的课题,是全面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实现我国体育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目前,上海现行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是同体育的举国体制相适应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现行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种种缺陷已日益突显,成为制约我国各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的巨大障碍。
(二)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必要性
优秀运动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障直接影响到运动训练的培养目标和运动员自身的健康成长,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和各地方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福利制度的不成熟都将影响到运动员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将阻碍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但当提出问题后,如何完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和如何实施是目前紧要的解决的问题,如果能够加快完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进度,这将会有益于目前和未来优秀运动员的发展,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 上海市 优秀运动员 福利保障 思考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3-000-01
一、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社会福利制度
上海应建立政府財政为主,职能部门财政为辅的经费途径对优秀运动员进行社会保险和福利补贴,同时建立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范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的征缴、支付、运营和统筹管理。优秀运动优抚安置制度应实行国家、社会和个人三方相结合的特点,保证优秀运动员的抚恤优待和福利补贴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使优抚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其次,拓展体育运动员保险业务,国家应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展体育运动员保险业务,转变运动员的保险观念,让运动员了解商业保险可以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保障,鼓励运动员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
(二)建立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货币补偿体系和多层次的薪金制度
由于运动员级别的差异和运动项目重视程度的不同,因此建立多层次的薪金制度,这可以加强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也可以使不同项目的优秀运动员的得到公平薪金对待,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下,充分保障了各方面的利益,让运动员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薪金制度可分为薪金、补贴、成绩奖金、特有津贴。
(三)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上海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险应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兼顾的要求,应当既体现平等保障基本生活的组成部分,又体现不同运动项目、不同级别运动队、不同运动员之间由社会化程度不同和贡献差别所决定的保险水平差别的组成部分,明确国家、地方事业单位和运动队、运动员个人三方应承担责任。即在强制实行国家基本社会保险的同时,鼓励运动队或俱乐部根据实际情况为运动员建立补充保险,并提倡运动员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四)推出上海市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详细实施意见
上海市应围绕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框架制定适合当地优秀运动员的政策措施。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六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意见》(体人字[2007]391号),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就业指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等内容,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的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上海市应结合地方竞技体育的具体情况,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从而对展开具体的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予以政策性的指导。应明确各级体育部门、各训练单位和市体育机关各部门在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对于优秀运动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规范实施退役补偿和安置问题,做好职业转换过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特殊困难保障,使上海优秀运动员可以享受到社会福利制度的更多保障。
二、结论
(一)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性
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和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是当下中国体育事业和地方体育事业单位需要解决的课题,是全面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实现我国体育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目前,上海现行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是同体育的举国体制相适应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现行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种种缺陷已日益突显,成为制约我国各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的巨大障碍。
(二)完善上海市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必要性
优秀运动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障直接影响到运动训练的培养目标和运动员自身的健康成长,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和各地方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福利制度的不成熟都将影响到运动员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将阻碍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但当提出问题后,如何完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和如何实施是目前紧要的解决的问题,如果能够加快完善优秀运动员社会福利制度的进度,这将会有益于目前和未来优秀运动员的发展,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