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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徐阿满事件的发生与美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实际执行有莫大关系。本文从徐阿满事件本身的考证出发,论述其与风向标事件、英国花园事件的相互关系,证实徐阿满之死的性质按大清律例言是“斗欧杀”或“误杀”,而非顾盛等所言的美国人为了保存自身性命的“正当防卫”。本文还探讨了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这个事件的发生,也折射出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关交往中的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