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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效果显现,老年抚养压力巨大,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影响,而解决此问题应当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应当加快制定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服务;财政政策
我国已于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不仅是一种人口现象,而且对经济会产生影响,从发达国家发展历程看,老年抚养比超过17.5%后,每升高1个百分点,人均GDP就会下降0.2个百分点。我国经济也同样受到老龄化的冲击,因此,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是当前我国应对老龄化的必要措施。但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薄弱,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来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进程。
1 我国养老服务现状
近年来,为应对老龄化各省市、各级政府都在做出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养老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机构、设施数逐年增加。截至2015年,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总体情况为: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6万个,比上年增长23.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各类养老床位672.7万张,比上年增长16.4%;不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形式多样,总体情况为: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280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1万个,老年学校5.3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32.8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7.1萬个。
2 我国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2.1 机构设施供不应需
我国老年人口达到了2.2亿,数额庞大,是世界上老人最多的国家,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15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比上年增长11.4%。但是如果以此指标作为一个衡量养老服务供给状况的标准,那么我国的床位数还远不及发达国家50-70张的水平。
2.2 缺乏专业人才,现有从业人员素质低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队伍存在以下问题:总体数量不足,流动性大,流失率高。目前我国从业人员数量严重短缺,全国对各类养老服务人员的总需求约1000万人,而目前我国仅有100万从业人员,与国家政策要求的老年人与服务人员配置比例相差很大。很多从业人员都是农村妇女或下岗职工,年龄也偏大,从事此工作是为了生计,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仅凭自身的生活经验的情况来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而老人的护理需求、心理需求需要较专业的护理、心理学知识来满足,这些从业人员就难以达到这方面的要求。
2.3 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民间养老机构融资困难
目前政府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公办养老机构,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很少,民办机构在向商业银行贷款时,又存在着困难。商业银行是追逐利润的金融机构,自然会将资金贷给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回报稳定的项目和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具有一定风险,且就养老服务行业具有的微利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要想取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自然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民办养老机构融资渠道狭窄、单一,通过上市直接融资、海外融资的方式几乎没有,这些原因造成资金的短缺,因此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
3 促进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
目前我国的财政政策有很多涉及养老服务的发展,各级政府也在出台政策、文件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但是比较分散,且缺乏针对性,因此,本文主要从微观方面入手,探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针对性的对策。
3.1 加强对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
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未来将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重要的一环,可以有效补充我国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不足。由于公益性非营利机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因此自身的运营费用也需要从捐赠收入中列支,而这些支出往往会成为阻碍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筹资的障碍。针对这一问题,财政可以授立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专口补贴,奖励的额度可根据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公益性支出水平、或筹集到捐款的数量来核定。
3.2 加快制定家庭养老政策
家庭养老是社会养老的前提和基础,政府应当将家庭政策的制定作为一项重点多举措激励、支持老年人在家庭养老,恢复家庭养老功能,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的氛围。在老年人患有大病、亟需照顾的时候,对在工作的同时承担老人照护责任的子女给予补贴。对于那些自愿脱离劳动市场,照顾自家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政府应当加大补贴力度,保障整个家庭的收入水平,避免家庭因此返贫或更加贫困的现象发生,实现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家庭护理人员的喘息制度,当老年人不需要照顾的时候,政府可以有针对性的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使之成功地重返劳动市场。
3.3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建设
对城市中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应该主导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从业人员提供诸如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特定支持,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力资本的财政投资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的专业化培训机制和体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专业人才培训。同时要发展养老服务队伍,可以建立“义工”制度,在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提供平台、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提高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
参考文献
[1]苏明,梁季,唐海秀.我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52):2-14.
[2]黄燕芬,尹太兵.促进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财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5):29-32.
[3]United Nations.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10 Version[M].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Nem York,2010.
作者简介:曲新谱(1990-),女,山西原平人,山西财经大学财政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政策与理论。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服务;财政政策
我国已于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不仅是一种人口现象,而且对经济会产生影响,从发达国家发展历程看,老年抚养比超过17.5%后,每升高1个百分点,人均GDP就会下降0.2个百分点。我国经济也同样受到老龄化的冲击,因此,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是当前我国应对老龄化的必要措施。但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薄弱,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来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进程。
1 我国养老服务现状
近年来,为应对老龄化各省市、各级政府都在做出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养老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机构、设施数逐年增加。截至2015年,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总体情况为: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6万个,比上年增长23.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各类养老床位672.7万张,比上年增长16.4%;不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形式多样,总体情况为: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280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1万个,老年学校5.3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32.8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7.1萬个。
2 我国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2.1 机构设施供不应需
我国老年人口达到了2.2亿,数额庞大,是世界上老人最多的国家,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15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比上年增长11.4%。但是如果以此指标作为一个衡量养老服务供给状况的标准,那么我国的床位数还远不及发达国家50-70张的水平。
2.2 缺乏专业人才,现有从业人员素质低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队伍存在以下问题:总体数量不足,流动性大,流失率高。目前我国从业人员数量严重短缺,全国对各类养老服务人员的总需求约1000万人,而目前我国仅有100万从业人员,与国家政策要求的老年人与服务人员配置比例相差很大。很多从业人员都是农村妇女或下岗职工,年龄也偏大,从事此工作是为了生计,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仅凭自身的生活经验的情况来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而老人的护理需求、心理需求需要较专业的护理、心理学知识来满足,这些从业人员就难以达到这方面的要求。
2.3 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民间养老机构融资困难
目前政府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公办养老机构,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很少,民办机构在向商业银行贷款时,又存在着困难。商业银行是追逐利润的金融机构,自然会将资金贷给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回报稳定的项目和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具有一定风险,且就养老服务行业具有的微利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要想取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自然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民办养老机构融资渠道狭窄、单一,通过上市直接融资、海外融资的方式几乎没有,这些原因造成资金的短缺,因此政府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
3 促进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
目前我国的财政政策有很多涉及养老服务的发展,各级政府也在出台政策、文件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但是比较分散,且缺乏针对性,因此,本文主要从微观方面入手,探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针对性的对策。
3.1 加强对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
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未来将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重要的一环,可以有效补充我国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不足。由于公益性非营利机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因此自身的运营费用也需要从捐赠收入中列支,而这些支出往往会成为阻碍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筹资的障碍。针对这一问题,财政可以授立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专口补贴,奖励的额度可根据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公益性支出水平、或筹集到捐款的数量来核定。
3.2 加快制定家庭养老政策
家庭养老是社会养老的前提和基础,政府应当将家庭政策的制定作为一项重点多举措激励、支持老年人在家庭养老,恢复家庭养老功能,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的氛围。在老年人患有大病、亟需照顾的时候,对在工作的同时承担老人照护责任的子女给予补贴。对于那些自愿脱离劳动市场,照顾自家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政府应当加大补贴力度,保障整个家庭的收入水平,避免家庭因此返贫或更加贫困的现象发生,实现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家庭护理人员的喘息制度,当老年人不需要照顾的时候,政府可以有针对性的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使之成功地重返劳动市场。
3.3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建设
对城市中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应该主导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从业人员提供诸如子女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特定支持,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力资本的财政投资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的专业化培训机制和体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专业人才培训。同时要发展养老服务队伍,可以建立“义工”制度,在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提供平台、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提高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
参考文献
[1]苏明,梁季,唐海秀.我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52):2-14.
[2]黄燕芬,尹太兵.促进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财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5):29-32.
[3]United Nations.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10 Version[M].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Population Division,Nem York,2010.
作者简介:曲新谱(1990-),女,山西原平人,山西财经大学财政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政策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