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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投资形成战略
面对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培育和不断壮大投资形成能力无疑具有突出的意义。在未来的投资战略设计中,促进投资高水平形成是不可回避且必须着力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这方面,必须妥善解决两大问题。
(一)投资形成总水平的合理确定
投资形成总水平的适度化取决于对以下几个因素的准确测度: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全社会潜在投资资源的存量:社会对潜在投资存量的实际动员能力。由于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仍将处于经济加速起飞阶段,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扩张几乎不存在动力抑制。即投资的客观需要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无限制的,因而合理确定投资形成的总水平,关键是把握住投资形成的条件和能力。即主要应建立在对后两个因素准确分析的基础上。
(二)投资形成的结构优化
投资可以形成于不同的渠道,而不同渠道形成的投资。在数量水平、流量稳定性及运用效应的优劣上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别,故投资形成结构的优化是设计投资形成战略时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鉴于从社会总产品价值中形成的投资数量水平实际上缺乏弹性,主要适于抽象的理论分析,而特定投资形成目标的实现保障取决于各种融资途径的状态,投资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也主要体现在各种融资信用活动中,因而,这里的讨论主要是指后一种意义的投资形成渠道及其结构优化问题。
二、关于空间投资战略
生产力布局状况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尺度,科学地制定长期的空间投资战略极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以下几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空间投资战略确定依据的合理设定
科学地制定空间投资战略,其前提是明确这一战略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能的选择角度大致有三:其一,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的效益目标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的均衡化:其二,以实现地区经济均衡发展为主要基点,兼顾效益目标;其三,兼顾效益目标与地区均衡发展双重目标,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面向新世纪,空间投资战略设计的出发点还是应当侧重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比较效益目标,在此前提下兼顾地区经济均衡化目标。
(二)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对某些关系的合理处理
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更现实的问题是明确地规划出投资的空间结构。这里我们并不企图勾勒出这一结构的框架,仅提出在这一结构确定过程中常被忽视而实际意义又十分突出的几个关系,以期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1 宏观角度的地区投资分工优化与实际宏观集成效益的非拟合性问题。在设计地区投资分工战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区之间进行协作沟通的条件问题,即推进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须建立在区域经济联系渠道通畅的基础上。
2 地区投资分工与区域内经济体系相对完整化矛盾的处理问题。强调地区投资分工的战略不能走极端,它并不意味着对地区经济体系化的忽视,只不过地区经济体系的健全,应当围绕着优势或主导产业而逐步拓展形成,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比重应有较大区别。在投资形成总量有限的背景下,如何合理确定各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与一般性产业的比例关系,也是设计空间投资分布战略时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3 地区资源优势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资源优势利用的空间投资分布战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直接、突出且具有长期性的。鉴于经济增长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质量极为突出的因素,新世纪人类自身生存环境质量的优劣也将成为更重要的发展质量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的意义无论如何估计都不过分,因而在空间投资战略的设计过程中,处理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点虽然人们早已认识到,但在以往实际的投资战略规划中却常常被忽视。有鉴于此,在设计投资空间分布战略时,需要对此确定明晰的准则与规范,并做出系统而严格的处理与稽核规定。
(三)对投资滞后地区社会福利提高要求的合理满足
以追求比较效益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均衡发展的空间投资战略,或多或少会带来某些地区发展速度的相对缓滞,甚至可能导致其难以自我满足区内社会福利提高的目标,乃至出现某种程度的马太效应。成为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可以考虑采取的政策是:降低中央对投资滞后地区收入的集中度,实行特殊的税收返还制度以确保这些地区的政府对其区内形成的税收保有高于一般地区的水平:对其优势资源实行流出保护政策,侧重于优势资源流出的高收益保障而非限制其流出:实行重点发展地区部分投资收益向投资滞后地区直接进行转移流动的责任制度,在理论上,这实际上是对后者发展机遇损失的必要补偿,同时也是为了在国家财力集中量有限的背景下,满足必要的转移性支付需要:允许产业政策确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在这些地区执行时具有较大的弹性,以使其有限的投资集中用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的产业领域:鼓励来自境外的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性投资以更高的比例流入这类地区等。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地缓解投资发展滞后地区社会福利增长目标实现的压力,体现发展的公平性原则。
面对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培育和不断壮大投资形成能力无疑具有突出的意义。在未来的投资战略设计中,促进投资高水平形成是不可回避且必须着力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这方面,必须妥善解决两大问题。
(一)投资形成总水平的合理确定
投资形成总水平的适度化取决于对以下几个因素的准确测度: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全社会潜在投资资源的存量:社会对潜在投资存量的实际动员能力。由于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仍将处于经济加速起飞阶段,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扩张几乎不存在动力抑制。即投资的客观需要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无限制的,因而合理确定投资形成的总水平,关键是把握住投资形成的条件和能力。即主要应建立在对后两个因素准确分析的基础上。
(二)投资形成的结构优化
投资可以形成于不同的渠道,而不同渠道形成的投资。在数量水平、流量稳定性及运用效应的优劣上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别,故投资形成结构的优化是设计投资形成战略时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鉴于从社会总产品价值中形成的投资数量水平实际上缺乏弹性,主要适于抽象的理论分析,而特定投资形成目标的实现保障取决于各种融资途径的状态,投资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也主要体现在各种融资信用活动中,因而,这里的讨论主要是指后一种意义的投资形成渠道及其结构优化问题。
二、关于空间投资战略
生产力布局状况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尺度,科学地制定长期的空间投资战略极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以下几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空间投资战略确定依据的合理设定
科学地制定空间投资战略,其前提是明确这一战略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能的选择角度大致有三:其一,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的效益目标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的均衡化:其二,以实现地区经济均衡发展为主要基点,兼顾效益目标;其三,兼顾效益目标与地区均衡发展双重目标,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面向新世纪,空间投资战略设计的出发点还是应当侧重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比较效益目标,在此前提下兼顾地区经济均衡化目标。
(二)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对某些关系的合理处理
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更现实的问题是明确地规划出投资的空间结构。这里我们并不企图勾勒出这一结构的框架,仅提出在这一结构确定过程中常被忽视而实际意义又十分突出的几个关系,以期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1 宏观角度的地区投资分工优化与实际宏观集成效益的非拟合性问题。在设计地区投资分工战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区之间进行协作沟通的条件问题,即推进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须建立在区域经济联系渠道通畅的基础上。
2 地区投资分工与区域内经济体系相对完整化矛盾的处理问题。强调地区投资分工的战略不能走极端,它并不意味着对地区经济体系化的忽视,只不过地区经济体系的健全,应当围绕着优势或主导产业而逐步拓展形成,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比重应有较大区别。在投资形成总量有限的背景下,如何合理确定各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与一般性产业的比例关系,也是设计空间投资分布战略时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3 地区资源优势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资源优势利用的空间投资分布战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直接、突出且具有长期性的。鉴于经济增长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质量极为突出的因素,新世纪人类自身生存环境质量的优劣也将成为更重要的发展质量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的意义无论如何估计都不过分,因而在空间投资战略的设计过程中,处理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点虽然人们早已认识到,但在以往实际的投资战略规划中却常常被忽视。有鉴于此,在设计投资空间分布战略时,需要对此确定明晰的准则与规范,并做出系统而严格的处理与稽核规定。
(三)对投资滞后地区社会福利提高要求的合理满足
以追求比较效益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均衡发展的空间投资战略,或多或少会带来某些地区发展速度的相对缓滞,甚至可能导致其难以自我满足区内社会福利提高的目标,乃至出现某种程度的马太效应。成为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可以考虑采取的政策是:降低中央对投资滞后地区收入的集中度,实行特殊的税收返还制度以确保这些地区的政府对其区内形成的税收保有高于一般地区的水平:对其优势资源实行流出保护政策,侧重于优势资源流出的高收益保障而非限制其流出:实行重点发展地区部分投资收益向投资滞后地区直接进行转移流动的责任制度,在理论上,这实际上是对后者发展机遇损失的必要补偿,同时也是为了在国家财力集中量有限的背景下,满足必要的转移性支付需要:允许产业政策确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在这些地区执行时具有较大的弹性,以使其有限的投资集中用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的产业领域:鼓励来自境外的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性投资以更高的比例流入这类地区等。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地缓解投资发展滞后地区社会福利增长目标实现的压力,体现发展的公平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