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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后,各级人民银行的稽核部门被撤销,改设内审部门,对外监督由金融监管部门所代替.多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在对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的财务收支、业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内审工作也存在一些误区,影响了内审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