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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工作实践,反思贷款新规,指出了贷款新规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为基本法、以细化贷款风险管理所涉及的各类细节业务规则为补充的、相对完整的法规体系;细化不良贷款管理子流程的监管要求;引进外部中介机构和内部控制技术等措施提高解决贷款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按照贷款的不同资金来源性质,推出合适的贷款管理尽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