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行业反垄断研究

来源 :大经贸·创业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rongs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现有的《反垄断法》已经难以适应汽车行业当前的发展态势,问题也随之暴露了出来。所以,为了防止垄断协议的出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为基础,相继颁布实施了2019年9月1日施行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等法规,内容具有一定的约束效力,但是由于该规定施行日期较短,具体成效以及对于实际垄断。寻找针对我国汽车行业垄断问题的解决途径刻不容缓,这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保障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反垄断 法律规制 汽车行业
  一、中国汽车行业垄断现状
  (一)汽车零部件销售市场垄断行为
  (1)价格型纵向垄断。纵向价格垄断就是转售价格维持,也是当前汽车市场最常见的纵向垄断形式,1在零部件市场也是如此,但是在这种形式下维持固定价格的角色通常由汽车生产商扮演。转售价格维持还可以分为最低转售价格和最高转售价格。此外,还有一种间接限制的方式,即生产商通过口头通知、会议决定的方式告知销售商相应的价格政策,销售商只有在销售中时刻以这一政策为准才能取得正常的产品供应,保障整个销售链的稳定。这种间接限制的方式更具有不透明性,在近几年曝光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案件中,大部分垄断厂商均采用这种隐蔽的方式控制汽车销售商的销售价格。从上述分析可知,维持转售价格不但对销售商的自主定价权造成损害,也对正常价格的市场机制有一定妨碍,更严重的是消费者要为汽车生产商因差价获取的额外利益来买单。
  (2)非价格型纵向垄断。1.排他性交易。整车生产商会要求销售商在整个销售过程中都必须使用该整车厂的零部件,要求其承诺不得使用其他代理厂商生产的零部件,并且制定惩罚措施来制约和协调两者间的关系。此外,整车生产商供应给 4S 店的零部件的价格普遍高于整车生产商的拿货价,4S 店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卖给车主,这种循环模式使得零部件的实际价格比出厂价要高了许多。2.搭售行为。在汽车零部件销售市场,一些隱性行规普遍存在,搭售行为便是其一,其搭售的一般是相应的维修服务。消费者在 4S 店购买零部件时,基本上都要在该店进行维修,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十分高昂,有时甚至与零部件价格不相上下。消费者尽管觉得不合理,但只能选择被动接受这一现实。
  (二)售后服务市场的垄断行为
  (1)维修技术封锁。众所周知,特定的品牌或者型号的车辆,需要的是适用于该品牌或者型号配套服务。因为汽车维修和保养都离不开技术信息,专业的 4S 店利用维修技术信息这一优势,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维修服务,使得消费者不惜花费更高的维修费去 4S店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搭售行为的存在。在汽车维修过程中涉及的搭售行为往往是必须使用该维修商提供的配件产品与其他售后服务,这种售后维修中存在的搭售行为已逐渐成为行业潜规则。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2 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因此这种搭售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我国汽车行业垄断原因分析
  二、中国汽车行业垄断行为的成因
  1.缺少汽车行业专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涉及反垄断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与汽车行业反垄断相关的则主要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方法》(以下简称《办法》)。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办法》间接的促使汽车行业的纵向价格垄断问题越发严重,其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反垄断法》的目的和要求,违反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办法》的规定使得汽车生产商的强势地位慢慢凸显,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销售商始终受制于汽车生产商,无法做到真正的自主销售。
  2.执法混乱。一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范围模糊不清,没有对职权范围进行明确划分。二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存在部分职能交叉和重叠的问题,虽然我国反垄断事务不多但是有多个执法机构可以对其进行监管,这种多个执法机构共同执法的监管模式必然造成监管较为混乱的局面。
  三、健全完善中国汽车行业法律规制
  1.制定操作性强的汽车行业专门法律。我国大多数领域均具备操作性强的行业专门法律,例如《律师法》《体育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都为相关行业和协会的发展提供了可依循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汽车行业中,虽然现行的法规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但是在汽车行业的反垄断中,这些法规由于存在漏洞或者位阶效力不足,仍然缺少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对汽车行业执法监管造成困难。所以在完善汽车行业相关的反垄断立法问题的同时还应当制定汽车行业的专门法律,可以以《车辆法》的形式对我国汽车行业的生产、销售、服务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法制化管理。
  2. 建立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了避免执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以及执法混乱的出现,我国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由于考虑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应当设置中央反垄断执法机构,并且在各省、自治区等地方上设置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受任何一个地方政府的领导,直接由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领导和管理,授予其一定的权威地位。这样有利于在调查一些大型企业或者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能够得到顺利各方配合深入调查,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干预。在调查处理企业中存在的各种垄断问题上,对案件的处理可以采取共同协议制定处罚的方式。
  【参考文献】
  [1] 刘群:《论汽车零部件销售的纵向垄断认定及法律规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 2009 年学位论文。
  [2] 吴宇飞:《规制价格垄断协议的再思考——以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为例》,载《中国物价》2015 年第 10 期。
  [3] 王晓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析评》,载《法学研究》2008 年第 4 期。
  作者简介:郭晨露(1995—),女,汉族,河南濮阳市人,法学硕士在读,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其他文献
【摘 要】 佛教是泰国的传统宗教,他在泰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泰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泰国享有“千佛之国”、“黄袍佛国”的美称,佛教文化影响着世世代代的泰国人,也吸引真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与学者。出家法师作为佛教文化传承的纽带,对泰国佛教得以延续至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本文将从泰国男人出家为僧的传统习俗来解读泰国人,从而增进对泰国佛教的理解,初步探析泰国男人出家传统及僧
期刊
【摘 要】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可支配收入与高净值人群数目稳固提升,加之近年来受各种新兴金融媒介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依赖存贷利差获取的收入增长逐渐放缓。我国商业银行在非利差型业务上逐渐加大投入力度,因此私人银行业务近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态势,其业务规模也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但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服务与产品单一且同质化情况较重、客户风险评估体系
期刊
【摘 要】 公司僵局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公司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彻底瘫痪,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与而无法有效召集,或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公司僵局导致公司经营停滞,利益受损,最终损害股东自身利益。  【关键词】 章程 公司僵局 机制  一、案情介绍  (一)融资方案长期难以通过  S公司由5家法人股东合资设立
期刊
【摘 要】 国际投资仲裁中私人出资的现象日益增多,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对其法律和道德方面的关注, 而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受主要仲裁机构规定的管制。鉴于国际投资仲裁的成本奇高, 第三方资助在一定程度上为争端各方创造了 "公平竞争"的机会。然而, 通过引入争议之外的参与者, 第三方资金可能会对仲裁过程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破坏仲裁过程。本文的目的是探讨第三方资助在国际投资仲裁中提出的问题, 以维
期刊
【摘 要】 企业的创新性行为信息披露在外部信息使用者想要了解企业,评价企业价值十分重要。本文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部分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创新性行为披露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据此提出提高创新性行为信息披露水平的建议,以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关键词】 创新性行为 信息披露 企业价值  一、引言  在我国重视创新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创新性行为越来越受重视,与之相关的创新性行为信息披露要
期刊
【摘 要】 自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工业企业对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各国纷纷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改变或调整了本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应运而生。如今,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和环境成本之间联系愈加密切。如何开展有效的环境成本控制成为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的考题,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把治理环境污染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后,
期刊
【摘 要】 本文选取较为典型的泰安城市商业银行,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法,构建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2016-2018年间该商业银行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  【关键词】 财务绩效 商业银行 层次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银行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商业银行的运营情况对我国经济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商业银行的财务绩效,可以从
期刊
【摘 要】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关键词】 诉讼时效 胜诉权 纠纷  一、案情介绍  M公司员工邓某某,于1983年11月23日至2001年3月28日在土城矿工作,期间,邓某某于1984年5月和1987年9月两次受伤,
期刊
【摘 要】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这一法律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这一法律制度既能维护当事人权益,还能辐射到房地产交易安全上。然而,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仍有不足之处,在实际生活中,该制度原本的功能未能全面显现,甚至被忽略。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这一问题并着手解决。本文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着手,分析了该制度在我国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了完善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 不动产 预告登
期刊
【摘 要】 随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构建服务型政府”等相关理念的提出,传统的公共管理方式向着现代政府管理转型。同时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具有中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方式必将开始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政府转型和居家养老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应该有怎样的角色定位?这是本文试图处理的问题。本文通过梳理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角色定位的意义、相关理论支撑和已有研究,结合国内已有的现行模式的经验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