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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中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082-02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态势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实现自我保障机制;其次,建立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2.完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2.1 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我国现有城镇居民4.9 亿人,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 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8~8.5亿人,城镇居民将增长到55%~60%,在此期间约有3 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条件的需求也很迫切,这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巩固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2.2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公积金使用有 “低存低贷 ”的特点,更适合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贷款购房的需要。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公积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努力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资金运用。
2.3 防范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措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影响公积金的安全运行,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将失信于民,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加强公积金管理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积金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3.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1 保障功能范围小。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3.2 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行业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缴存差距,导致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3.3 住房公积金的效用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从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上看住房公积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4 管理机构尚未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完善。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管理中心声誉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3.5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行政执法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难度。由于政策不配套、不严密,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法、主人不做主”的状况,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4.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4.1 强化归集,扩大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的问题、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组织,开拓在农民工中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他们纳入城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政策,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扩大化,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
4.2 建立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化,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借鉴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形成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
4.3 提高公积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因地制宜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运作方式注意两点,公积金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方式的协调一致,能够实现以贷促缴,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保证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增值性。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要从三个层面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积极支持职工直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维修和支付房租,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助一臂之力,通过公积金的资金运作努力实现增值收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4.4 发挥区县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管理。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积极性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通力配合与协作。在现阶段,管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贷款的清收等,如果离开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仅靠市管理中心与区市县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
4.5 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必须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同级监督机制和体系。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提高职工个人明细账的透明度、赋予职工四权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资金运营账务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审计部门通过审查资金来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结果考核资金负债、成本效益、合规做出审计结论,全面检查资金归集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借助于各种金融法规检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心”的资金管理及缴存者行为的规范进行监督,对各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纠纷进行审理裁决,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
总之,加强调查研究,开拓进取,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中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082-02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态势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实现自我保障机制;其次,建立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2.完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2.1 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我国现有城镇居民4.9 亿人,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 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8~8.5亿人,城镇居民将增长到55%~60%,在此期间约有3 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条件的需求也很迫切,这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巩固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2.2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公积金使用有 “低存低贷 ”的特点,更适合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贷款购房的需要。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公积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努力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资金运用。
2.3 防范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措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影响公积金的安全运行,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将失信于民,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加强公积金管理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积金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3.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1 保障功能范围小。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3.2 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行业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缴存差距,导致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3.3 住房公积金的效用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从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上看住房公积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4 管理机构尚未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完善。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管理中心声誉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3.5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行政执法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难度。由于政策不配套、不严密,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法、主人不做主”的状况,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4.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4.1 强化归集,扩大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的问题、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组织,开拓在农民工中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他们纳入城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政策,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扩大化,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
4.2 建立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化,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借鉴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形成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
4.3 提高公积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因地制宜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运作方式注意两点,公积金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方式的协调一致,能够实现以贷促缴,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保证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增值性。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要从三个层面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积极支持职工直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维修和支付房租,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助一臂之力,通过公积金的资金运作努力实现增值收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4.4 发挥区县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管理。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积极性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通力配合与协作。在现阶段,管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贷款的清收等,如果离开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仅靠市管理中心与区市县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
4.5 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必须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同级监督机制和体系。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提高职工个人明细账的透明度、赋予职工四权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资金运营账务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审计部门通过审查资金来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结果考核资金负债、成本效益、合规做出审计结论,全面检查资金归集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借助于各种金融法规检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心”的资金管理及缴存者行为的规范进行监督,对各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纠纷进行审理裁决,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
总之,加强调查研究,开拓进取,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