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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作为国内率先成立的省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社团组织,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从2014年底成立之初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5年5月,联合会秘书长张劲,与本刊记者甫一见面,就花了很大的功夫谈了2008年的那场金融危机。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反面教材”。从这本教材里,他让我们看到了金融风险的根源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缺失,也让我们看到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多么迫切。
很多金融消费问题跟基础知识不够普及和及时也有关系,如果老百姓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了解能够更早一些,更深一些,或许对自身的权益保护会更有利。
金融基础知识要“从娃娃抓起”,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特别强调金融通识教育,并已经在广东地区试点进入课堂,进入国民教育序列。用张劲秘书长话说就是,“风险自担条款是建立在消费者明白什么是风险的基础上”。
消=《消费者报道》 张=张劲
建立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
消: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金融消费保护组织,成立联合会的背景是?
张:最大的背景是保护金融行业消费者比起其他的行业更为迫切。
应该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够。以往我们说金融风险,都盯着看哪个机构经营不善或者不良贷款严重。但这次突然间发生危机,就是滥用金融衍生产品导致的,即银行不问消费者有没有工作能力、偿还能力,就可以抵押贷款。当贷款者一次一次还不了款,投资者就会对产品乃至机构丧失信心,危机就来了。
这种迫切还体现在金融服务的普遍性上。大多数服务可能是某一阶段对待某个类型的人,但是金融几乎跟所有的人随时发生关系,它是整个现代服务业的支付基础。你去哪里购物、看病,都可以刷卡支付;你或许不炒股不买基金,医保社保也会伴你终身。
金融产品本身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要说一般的老百姓,就是我们自己也不一定能全部搞清那么多的衍生工具。很多金融产品,有时候各大银行一天就能出200多个。这就容易被一些从业人员为追求高报酬、奖励,诱导消费者。
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之后,消费者就会用脚来投票。这一投票,就会产生一个系统性的风险。从一个产品开始影响到一家机构,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甚至国家经济。从这个意义来讲,必须要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消:那么,联合会目前能从哪些方面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张:对消费者来讲,如何提高他们的金融知识水平,抗击认识风险的能力?我们希望像美国一样,把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系统里面。我们提出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每个公民每年都有一两个学时的金融知识课程。依靠我们的会员和志愿者,目前我们已经在广东的肇庆等地区开展试点。
另外一个就是投诉。现在各个机构都有自己的投诉平台,对老百姓来讲,平台大多有些不方便。我们就在牵头打造一个统一的平台,统一的电话号码,比如12363。同时,把所有金融机构都纳入一个大数据库,能够分析出问题集中在哪个行业,哪个产品,哪个环节。
再一个是调处。出现问题怎么办?靠金融机构去解决,肯定是能谈就谈,谈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可是金融消费纠纷有许多其实不需要到法院去解决,或者不是非黑即白的案件。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更为便捷,或者说更容易解决问题的机制。照国际成功经验,就应该组织一个非政府的非诉讼第三方的调处机制。这种形势下,我们从2012年开始陆续在江门、惠州做试点,推广这个工作。
产品激励机制导致违法行为
消:您刚才提到了要建立统一的投诉平台,能不能给我们分享一些数据,了解问题集中在哪些领域?
张:就我们12363投诉平台来看,2015年第一季度接到来电咨询712件,解答率100%。金融消费投诉349件,办结324件。涉及银行机构的投诉最多有296件,占比84%。证券业2件,保险业29件,第三方支付机构22件。
从投诉类型来看,银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信用卡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理财业务。其中银行业投诉最多的就是服务质量,占比57%,信用卡业务排在第二,比如说逾期透支收费,克隆卡这些方面。
就广东省而言,投诉地区比较多的是佛山、惠州、珠海和阳江。从投诉办结处理情况来看,转金融机构的有305件,办结280件。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方式转办、督办等方式,90%都可以解决。除了投诉处理中的之外,调处44件,成功38件,成功率86%。
消:近年来新型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不断涌现,问题也层出不穷,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些风险?
张:可以说,许多金融风险的产生,问题就出在产品本身的设计上。部分金融机构原来在设计产品时,就是为了更高的获取高额的奖励或者是报酬所产生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强调建立追究责任甚至终身追究责任方面的制度。只要你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种为了取得高额利润不择手段的行为很难避免。
激励机制往往部分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所以我们现在希望银行在整个金融服务上转变经营理念,加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要素。从设计产品开始,到合同条款、销售的程序等等,都要注意保护金融消费权益。而不是说,专门设计一些用来坑害金融消费者的产品。
2015年5月,联合会秘书长张劲,与本刊记者甫一见面,就花了很大的功夫谈了2008年的那场金融危机。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反面教材”。从这本教材里,他让我们看到了金融风险的根源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缺失,也让我们看到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多么迫切。
很多金融消费问题跟基础知识不够普及和及时也有关系,如果老百姓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了解能够更早一些,更深一些,或许对自身的权益保护会更有利。
金融基础知识要“从娃娃抓起”,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特别强调金融通识教育,并已经在广东地区试点进入课堂,进入国民教育序列。用张劲秘书长话说就是,“风险自担条款是建立在消费者明白什么是风险的基础上”。
消=《消费者报道》 张=张劲
建立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
消: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金融消费保护组织,成立联合会的背景是?
张:最大的背景是保护金融行业消费者比起其他的行业更为迫切。
应该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够。以往我们说金融风险,都盯着看哪个机构经营不善或者不良贷款严重。但这次突然间发生危机,就是滥用金融衍生产品导致的,即银行不问消费者有没有工作能力、偿还能力,就可以抵押贷款。当贷款者一次一次还不了款,投资者就会对产品乃至机构丧失信心,危机就来了。
这种迫切还体现在金融服务的普遍性上。大多数服务可能是某一阶段对待某个类型的人,但是金融几乎跟所有的人随时发生关系,它是整个现代服务业的支付基础。你去哪里购物、看病,都可以刷卡支付;你或许不炒股不买基金,医保社保也会伴你终身。
金融产品本身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要说一般的老百姓,就是我们自己也不一定能全部搞清那么多的衍生工具。很多金融产品,有时候各大银行一天就能出200多个。这就容易被一些从业人员为追求高报酬、奖励,诱导消费者。
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之后,消费者就会用脚来投票。这一投票,就会产生一个系统性的风险。从一个产品开始影响到一家机构,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甚至国家经济。从这个意义来讲,必须要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消:那么,联合会目前能从哪些方面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张:对消费者来讲,如何提高他们的金融知识水平,抗击认识风险的能力?我们希望像美国一样,把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系统里面。我们提出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每个公民每年都有一两个学时的金融知识课程。依靠我们的会员和志愿者,目前我们已经在广东的肇庆等地区开展试点。
另外一个就是投诉。现在各个机构都有自己的投诉平台,对老百姓来讲,平台大多有些不方便。我们就在牵头打造一个统一的平台,统一的电话号码,比如12363。同时,把所有金融机构都纳入一个大数据库,能够分析出问题集中在哪个行业,哪个产品,哪个环节。
再一个是调处。出现问题怎么办?靠金融机构去解决,肯定是能谈就谈,谈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可是金融消费纠纷有许多其实不需要到法院去解决,或者不是非黑即白的案件。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更为便捷,或者说更容易解决问题的机制。照国际成功经验,就应该组织一个非政府的非诉讼第三方的调处机制。这种形势下,我们从2012年开始陆续在江门、惠州做试点,推广这个工作。
产品激励机制导致违法行为
消:您刚才提到了要建立统一的投诉平台,能不能给我们分享一些数据,了解问题集中在哪些领域?
张:就我们12363投诉平台来看,2015年第一季度接到来电咨询712件,解答率100%。金融消费投诉349件,办结324件。涉及银行机构的投诉最多有296件,占比84%。证券业2件,保险业29件,第三方支付机构22件。
从投诉类型来看,银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信用卡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理财业务。其中银行业投诉最多的就是服务质量,占比57%,信用卡业务排在第二,比如说逾期透支收费,克隆卡这些方面。
就广东省而言,投诉地区比较多的是佛山、惠州、珠海和阳江。从投诉办结处理情况来看,转金融机构的有305件,办结280件。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方式转办、督办等方式,90%都可以解决。除了投诉处理中的之外,调处44件,成功38件,成功率86%。
消:近年来新型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不断涌现,问题也层出不穷,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些风险?
张:可以说,许多金融风险的产生,问题就出在产品本身的设计上。部分金融机构原来在设计产品时,就是为了更高的获取高额的奖励或者是报酬所产生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强调建立追究责任甚至终身追究责任方面的制度。只要你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种为了取得高额利润不择手段的行为很难避免。
激励机制往往部分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所以我们现在希望银行在整个金融服务上转变经营理念,加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要素。从设计产品开始,到合同条款、销售的程序等等,都要注意保护金融消费权益。而不是说,专门设计一些用来坑害金融消费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