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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必须通过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来实现,贵州电网通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已总结出一套较为完整的、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实施方案。本文通过对不同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法标准、评价标准的梳理,总结了出一套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标准体系。
关键词:贵州电网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环境 职业健康 监测与评价
1 前言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在南方电网公司内从2007年建立推广应用至今已接近6年的时间,贵州电网充分贯彻体系要求,并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逐步推广到县级供电局。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识别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电网范围内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识别从零开始逐渐摸索开展,如今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符合贵州电网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工作首当其冲,为准确识别及评估贵州电网生产活动中影响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危害因素提供切实的依据。
2 标准梳理
2.1 环境与职业健康之间的关系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从概念与实际情况来看,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因素,其中“环境”应该指电网企业在生产过程对外部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如可听噪声、电磁环境影响等,除此之外,来自外界的环境因素也同样存在影响电网安全生产的风险;而“职业健康”与职业卫生概念相仿,是指在电网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电网职工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因此,从我国的标准体系看,前者所述“环境”应该适用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标准,后者“职业健康”则需使用我国职业卫生相关的标准以对其进行监测与评价。简言之,“环境”针对外部,“职业健康”针对内部,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是紧密联系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对职业健康的要求,超出了单纯的职业卫生范畴,如一些工作地点不存在来自电网生产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危害健康的因素,但其他一些 “环境因素”的存在,又确实可能对电网职工的健康造成危害,例如办公室的室内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变电站所处地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等,因此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将这部分内容归结在“职业健康”中,却用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去监测与评价。
在我国标准体系中,存在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标准,电力行业相关标准体系较为完整,因此主要以电力行业的标准为主,对于没有行业标准的监测项目,则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推荐标准。下面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具体的影响因素涉及的相关标准分环境与职业健康2个部分进行梳理。
2.2 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通过对电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分析,同时结合监测单位的试验能力,筛选出贵州电网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变电站站界处可听噪声、输电线路附近的可听噪声、输变电系统的工频电磁环境。
2.2.1 可听噪声
狭义的可听噪声是指导线周围空气电离放电产生的一种人耳能直接听见的噪声,广义上讲,变电站周边能够被人耳感受到的,来自变电站主变及其附属结构(如冷却风扇)、电抗器运行时的噪声,也可以算是可听噪声。对变电站站界可听噪声的监测与评价标准均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输电线路下方或周边可听噪声监测方法,对于纯线路可听噪声使用DL501-92《架空送电线路可听噪声测量方法》,而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标准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2.2 工频电磁环境
我国电力系统的电源工作频率为50Hz,其波长为6000km,属于极低频(ELF)(0~300 Hz)范围。从电磁理论可以了解,只有当一个电磁系统的尺度与其工作波长相当时,该系统才能向空间有效的发射电磁能量,而输变电设施的尺寸远小于这一波长,构不成有效的电磁能量发射,其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是相互独立的[1]。因此,将输变电设施周围的“电磁环境”称为“电磁辐射”是不科学的,这一“辐射”的名称也会造成人们对电磁环境特性的误解与恐慌。在实际工作中,以“工频电磁环境”作为贵州电网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对变电站站外及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环境监测,均按照DL/T988-200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的规定执行;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当中推荐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限值用以评价输变电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程度。
2.3 职业健康相关标准
如前所述,“职业健康”针对内部,这里的职业健康超出传统意义上的“职业卫生”范围。电网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职业卫生领域所谓的“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有害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给职工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来源于非生产过程的、来自外界环境的因素,也可能会给职工带来健康上的危害,因此這些因素也应该被识别并定量评价。通过危害辨识及风险识别,下面将对各监测项目涉及的方法标准和评价标准进行汇总。
2.3.1 空气质量
(1)南方电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安健环因素表》对空气质量进行了风险识别,贵州电网在具体实施监测评价时,结合自身监测能力,对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些项目进行了筛选。目前能够开展的项目有室内温度及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使用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以对作业环境中的“通风”提供依据。对上述项目的监测方法,按照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采样与实验室分析。
(2)一些变电站处在工业区附近,空气污染相对较大,贵州电网在开展职业健康相关空气质量监测时,还适当增加了一些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包括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氟化物,所依据的方法标准均为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推荐标准。 2.3.2 生产性噪声及其他噪声
(1)生产性噪声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电网在生产过程中,电晕放电、机械振动等均会产生噪声,这些都属于生产性噪声,因此将职业卫生范畴的“岗位噪声”用于此将更为贴切,能直接反应变电站职工个体受噪声影响的程度。在监测方法标准上,由于电力行业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标准,因此对电网生产性岗位噪声的监测执行DL/T 799.3-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3部分:生产性噪声监测》,而评价标准依据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中的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除此之外,位于变电站内的主控室、办公室等处的噪声,由于地处生产场所内部,也属于生产性噪声,监测方法与岗位噪声相同,但评价标准使用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除生产性噪声外,一些非生产性噪声也可能影响职工,如办公大楼内的办公室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均参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3.3 工频电磁环境的职业接触
工频电磁环境的职业暴露,主要是针对变电站职工而言,例如巡视检修岗位、值班员等,这些职工存在职业暴露,因此需对应使用职业卫生方面的标准。
(1)对于工频电场强度,监测方法按照电力行业的劳动环境监测标准,即DL/T 799.7-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频电场、磁场监测》进行,评价则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
(2)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工频磁感应强度的职业接触限值,只有DL/T 799.7-2010中对于工频磁感应强度职业接触限值有引用性的描述:“根据ICNIRP(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导则,工频磁感应职业接触限值为500μT”,该值是ICNIRP导则1998年版本的职业暴露推荐导出限值,然而ICNIRP于2010年出版了《限制时变电场和磁场暴露的导则(1Hz~100kHz)》,当中将工频磁感应强度职业接触限值放宽至1000μT。因此认为DL/T 799.7-2010中对于工频磁感应的推荐职业接触限值缺乏时效性,应以最新的《ICNIRP导则,2010》作为评价标准。
2.3.4 GIS设备室内六氟化硫(SF6)气体的职业接触
密闭室内的六氟化硫是电网中典型的化学有害因素,《安健环因素表》中也将其列为化学危害。贵州电网于今年(2013)开始,对GIS室内空气中六氟化硫的岗位接触情况进行采样监测,为危害因素识别提供依据。监测方法标准按照GBZ/T 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执行,评价标准为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化学因素》。
2.3.5 生产及办公区域的照度
《安健环因素表》将“照明不足”列为危害,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是其量化指标。测试在生产区域及办公区域进行,参照的测试方法标准为GB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测试结果按照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进行评价。
3 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因素监测情况概述
从2010年至今,贵州电力试验研究院已在贵州电网范围内4个地区局及输电线路运行检修分公司、13个县级供电局开展了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目前已形成常态化工作。监测范围涵盖各单位生产及办公区域,其中生产区域包括各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各个电压等级的具有代表性的变电站、输电线路、检修试验场所等,办公区域一般选取各单位办公大楼中具有代表性的房间(如电力调度中心)及随机抽取的办公室。监测及评价的项目根据各单位不同的需求而定,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已掌握大量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基础数据。
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克服了项目繁多、标准较为混乱的困难,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根据自身试验能力、符合贵州电网实际情况的标准体系,并在工作中不断的改进,这亦与南方电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PDCA循环相契合。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的实践,是对贵州电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电网向绿色方向转变的具体落实,也是对快乐工作、建设幸福南网的践行。
参考文献
[1]邬雄,万保权.輸变电工程的电磁环境[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5-6.
关键词:贵州电网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环境 职业健康 监测与评价
1 前言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在南方电网公司内从2007年建立推广应用至今已接近6年的时间,贵州电网充分贯彻体系要求,并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逐步推广到县级供电局。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识别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电网范围内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识别从零开始逐渐摸索开展,如今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符合贵州电网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工作首当其冲,为准确识别及评估贵州电网生产活动中影响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危害因素提供切实的依据。
2 标准梳理
2.1 环境与职业健康之间的关系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从概念与实际情况来看,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因素,其中“环境”应该指电网企业在生产过程对外部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如可听噪声、电磁环境影响等,除此之外,来自外界的环境因素也同样存在影响电网安全生产的风险;而“职业健康”与职业卫生概念相仿,是指在电网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电网职工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因此,从我国的标准体系看,前者所述“环境”应该适用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标准,后者“职业健康”则需使用我国职业卫生相关的标准以对其进行监测与评价。简言之,“环境”针对外部,“职业健康”针对内部,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是紧密联系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对职业健康的要求,超出了单纯的职业卫生范畴,如一些工作地点不存在来自电网生产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危害健康的因素,但其他一些 “环境因素”的存在,又确实可能对电网职工的健康造成危害,例如办公室的室内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变电站所处地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等,因此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将这部分内容归结在“职业健康”中,却用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去监测与评价。
在我国标准体系中,存在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标准,电力行业相关标准体系较为完整,因此主要以电力行业的标准为主,对于没有行业标准的监测项目,则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推荐标准。下面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具体的影响因素涉及的相关标准分环境与职业健康2个部分进行梳理。
2.2 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通过对电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分析,同时结合监测单位的试验能力,筛选出贵州电网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变电站站界处可听噪声、输电线路附近的可听噪声、输变电系统的工频电磁环境。
2.2.1 可听噪声
狭义的可听噪声是指导线周围空气电离放电产生的一种人耳能直接听见的噪声,广义上讲,变电站周边能够被人耳感受到的,来自变电站主变及其附属结构(如冷却风扇)、电抗器运行时的噪声,也可以算是可听噪声。对变电站站界可听噪声的监测与评价标准均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输电线路下方或周边可听噪声监测方法,对于纯线路可听噪声使用DL501-92《架空送电线路可听噪声测量方法》,而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标准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2.2 工频电磁环境
我国电力系统的电源工作频率为50Hz,其波长为6000km,属于极低频(ELF)(0~300 Hz)范围。从电磁理论可以了解,只有当一个电磁系统的尺度与其工作波长相当时,该系统才能向空间有效的发射电磁能量,而输变电设施的尺寸远小于这一波长,构不成有效的电磁能量发射,其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是相互独立的[1]。因此,将输变电设施周围的“电磁环境”称为“电磁辐射”是不科学的,这一“辐射”的名称也会造成人们对电磁环境特性的误解与恐慌。在实际工作中,以“工频电磁环境”作为贵州电网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对变电站站外及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环境监测,均按照DL/T988-200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的规定执行;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当中推荐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限值用以评价输变电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程度。
2.3 职业健康相关标准
如前所述,“职业健康”针对内部,这里的职业健康超出传统意义上的“职业卫生”范围。电网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职业卫生领域所谓的“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有害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给职工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来源于非生产过程的、来自外界环境的因素,也可能会给职工带来健康上的危害,因此這些因素也应该被识别并定量评价。通过危害辨识及风险识别,下面将对各监测项目涉及的方法标准和评价标准进行汇总。
2.3.1 空气质量
(1)南方电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安健环因素表》对空气质量进行了风险识别,贵州电网在具体实施监测评价时,结合自身监测能力,对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些项目进行了筛选。目前能够开展的项目有室内温度及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使用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以对作业环境中的“通风”提供依据。对上述项目的监测方法,按照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采样与实验室分析。
(2)一些变电站处在工业区附近,空气污染相对较大,贵州电网在开展职业健康相关空气质量监测时,还适当增加了一些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包括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氟化物,所依据的方法标准均为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推荐标准。 2.3.2 生产性噪声及其他噪声
(1)生产性噪声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电网在生产过程中,电晕放电、机械振动等均会产生噪声,这些都属于生产性噪声,因此将职业卫生范畴的“岗位噪声”用于此将更为贴切,能直接反应变电站职工个体受噪声影响的程度。在监测方法标准上,由于电力行业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标准,因此对电网生产性岗位噪声的监测执行DL/T 799.3-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3部分:生产性噪声监测》,而评价标准依据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中的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除此之外,位于变电站内的主控室、办公室等处的噪声,由于地处生产场所内部,也属于生产性噪声,监测方法与岗位噪声相同,但评价标准使用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除生产性噪声外,一些非生产性噪声也可能影响职工,如办公大楼内的办公室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均参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3.3 工频电磁环境的职业接触
工频电磁环境的职业暴露,主要是针对变电站职工而言,例如巡视检修岗位、值班员等,这些职工存在职业暴露,因此需对应使用职业卫生方面的标准。
(1)对于工频电场强度,监测方法按照电力行业的劳动环境监测标准,即DL/T 799.7-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频电场、磁场监测》进行,评价则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执行。
(2)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工频磁感应强度的职业接触限值,只有DL/T 799.7-2010中对于工频磁感应强度职业接触限值有引用性的描述:“根据ICNIRP(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导则,工频磁感应职业接触限值为500μT”,该值是ICNIRP导则1998年版本的职业暴露推荐导出限值,然而ICNIRP于2010年出版了《限制时变电场和磁场暴露的导则(1Hz~100kHz)》,当中将工频磁感应强度职业接触限值放宽至1000μT。因此认为DL/T 799.7-2010中对于工频磁感应的推荐职业接触限值缺乏时效性,应以最新的《ICNIRP导则,2010》作为评价标准。
2.3.4 GIS设备室内六氟化硫(SF6)气体的职业接触
密闭室内的六氟化硫是电网中典型的化学有害因素,《安健环因素表》中也将其列为化学危害。贵州电网于今年(2013)开始,对GIS室内空气中六氟化硫的岗位接触情况进行采样监测,为危害因素识别提供依据。监测方法标准按照GBZ/T 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执行,评价标准为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化学因素》。
2.3.5 生产及办公区域的照度
《安健环因素表》将“照明不足”列为危害,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是其量化指标。测试在生产区域及办公区域进行,参照的测试方法标准为GB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测试结果按照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进行评价。
3 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因素监测情况概述
从2010年至今,贵州电力试验研究院已在贵州电网范围内4个地区局及输电线路运行检修分公司、13个县级供电局开展了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目前已形成常态化工作。监测范围涵盖各单位生产及办公区域,其中生产区域包括各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各个电压等级的具有代表性的变电站、输电线路、检修试验场所等,办公区域一般选取各单位办公大楼中具有代表性的房间(如电力调度中心)及随机抽取的办公室。监测及评价的项目根据各单位不同的需求而定,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已掌握大量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基础数据。
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克服了项目繁多、标准较为混乱的困难,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根据自身试验能力、符合贵州电网实际情况的标准体系,并在工作中不断的改进,这亦与南方电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的PDCA循环相契合。贵州电网环境及职业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的实践,是对贵州电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电网向绿色方向转变的具体落实,也是对快乐工作、建设幸福南网的践行。
参考文献
[1]邬雄,万保权.輸变电工程的电磁环境[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