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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事业突飞猛进,改变了过去公路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加速了整个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合理的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管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不仅仅在于使项目的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实际施工;结合
公路工程造价贯穿于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包括:前期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必选、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包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等。文章从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实际出发,结合了目前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施工的情况,进一步说明造价编制要与实际施工相结合,合理控制造价。
一、造价编制要与实际施工相结合,合理控制造价。
(一)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使用建造材料。
1、各类钢材燃油料的选择使用。
针对钢材、燃油料价格的频繁变化,造价人员应加强对钢材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强对国家发改委每期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的信息收集,认真摘取其中关于汽柴油零售中准价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利用,以此为基础编制机械台班单价。
2、水泥的选择使用。
在造价文件编制中,对盛产水泥的地区,除部分特殊标注的部位必须采用知名品牌水泥外,其余水泥均应就地取材采用地方产合格水泥,以合理确定水泥单价,使之符合工程建设实际。避免在水泥的使用上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单价偏高。
3、其他材料的选择使用。
平时注意收集权威部门对建材市场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关注各材料价格动态,合理确定材料原价水平。必选方案,使得材料的原价、运距合理,经济,避免由于造价编制人员对目前的市场变化情况缺乏必要的分析与预测以及运距的调查模糊,造成部分材料价格偏高或偏低,给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带来麻烦。如笔者在进行甘肃某二级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时,石油沥青的出厂地有两个方案:一是新疆克拉玛依的沥青,二是兰州河口储备库的沥青。经过出厂价,运距等费用的综合比较,最后采用了新疆克拉玛依的沥青造价更为经济合理,有效地控制了造价。
(二)力求精确使工程量摘取及使用定额贴近工程实际。
1、路基工程造价编制应该立足工程实际情况。
1)如笔者在进行路基土石方造价复核时,发现设计图纸中“每公里土石方数量表”中挖方、填方、本桩利用、远运利用、借方、废方进行调配计算时,存在压实方与天然密实方的系数转换,在进行造价编制时,出现了调整系数错误,填方按照天然密实方进行计算没有调整成压实方,致使计价土方数量比换算系数前增加了上百万元,随后向编制人员提出,及时地修改了造价,保证了公路造价的准确性。这就要考虑到实际施工中压实方与自然方的关系。
2)在概算编制中,要注意填前碾压、挖土质台阶、挖截水沟的数量已经综合到了“概算定额1-1-17”中的“路基零星工程”中,在进行造价编制时,不应再重复使用定额计列。但清除表土的数量不在此项计列,编制造价时需计列。
2、路面工程中应尽量考虑符合施工实际
例如,鉴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估算指标还没有更新,原有的估算指标有时已不能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应尽可能的引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予以补充。笔者在进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中发现,用估算指标来计算路缘石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每立方的造价相差甚远,故采用了新的概算定额进行了计算,使得造价能够符合实际施工的需要。
3、桥涵工程造价编制应尽量考虑细节,熟悉定额所含工序,减少预算误差。
1) 设计对桥涵中的预埋、隐含工程进行处理的时候,设计数量虽有所体现,但是在概预算编制时应避免对这部分已经综合在相关定额中的工程量进行重新套定额的费用重复计算。如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数量综合在定额内;涵洞盖板安装定额中已经综合了铺垫油毛毡支座的工程内容,编制预算时,不要重复计算这部分的费用。这就需要我们造价人员熟悉各章、各节的概预算说明,减少预算误差。
2) 要全面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合理计列桥涵工程中的配套设施费用。造价人员在编制桥梁预算中如预应力箱梁在预制梁的时候所使用的平面底座、预制厂用的龙门架都要考虑计入;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如是水中施工,还要考虑工程所需要的水中施工平台、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考虑钻孔机械类型等相关费用;在进行桥梁加固工程中,经常漏计拆除、凿除混凝土圬工的运输费用。这些费用都应考虑进去。
(三)实际设计中支线、连接线的造价要严格按照标准编制
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支线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有可能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如:笔者在进行张掖至肃南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造价编制时,此项目包括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和一条连接线,其中三条支线都是四级公路标准,这就要求造价人员应按不同等级公路分别进行造价编制;但也发现有些造价人员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全部都采用了主线的编制标准,致使造价偏高,影响了造价编制的质量。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造价工作本来就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要“图省事”、为尽快完成工作任务而放松了对编制质量的要求。
二、公路工程造价所需注意问题。
(一)建立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体系。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为公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咨询机构的成立将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起很好的中介作用。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定额管理体系, 推行“工程量清单”。
随着公路招投标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取得工程项目,不论是国内招投标还是概预算的投资编制,都要求“快”、“准”、“变”。投资报价及概预算编制速度要求“快”;工程项目造价编制要求“准”;计价方法要求“变”。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入,許多施工企业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报价已成完全可能,我们有必要改变过去完全依靠定额的做法。
2002年12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方法座谈会,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量价分离”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量价合一”的公路定额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是不相符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要废除定额,因为定额是完成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标准, 它是科学的、客观的,具有法定的属性。既然定额是标准,其属性是法定的,因此公路定额实际上是公路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量标准。所以它们并不矛盾,我们不但不能废除定额而且应该加大公路定额编制补充的力度,建立科学和完善的定额管理体系,为推行“工程量清单”的办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改进工程量清单计价。
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统一、规范、通用性好;工程量清单应做到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制订可参考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充分利用其合理内核。清单项目的设置,可参考定额的项目划分,通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3个方面,统一项目划分原则。项目划分要尽量细,项目之间界限应清楚,以避免不平衡报价。
同时,本人认为工程量清单要清楚列明拟建工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分项工程名称及相应数量,以及为实现这些实体工程而进行的非实体工程及其费用。项目工程分为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和不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构成工程实体的各分项工程量是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主体的不同而变化。工程量清单明确实体工程量和非实体工程量,既可以防止恶意競争,又体现施工单位管理成本。
(四)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不断加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对国家新办法、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的学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已从被动反映造价结果转向能动影响项目决策, 而且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的准则, 涉及和运用其他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 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由此可见,造价工程师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很好的修养外,还应懂设计、懂施工技术、懂项目管理、懂经济法规法律、懂计算机应用等, 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 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我国的公路标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2007年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公布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及各地相继出台的“各省补充定额”等新办法,新定额,这就要求我们的造价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市场的动态变化,以便更好地控制工程的有效投入。
(五)工程建设费用的编制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除了以上问题之外,对于征用土地等这部分费用,我们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办法来合理确定费用。如我省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甘肃省政府公布的《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等规定控制征地费用;另外,设计人员在进行征地拆迁调查时,应进行仔细的测量,防止因人为原因而导致的土地占用、房屋拆迁数据、费用不准确而给占用、拆迁工作带来麻烦。
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但最基本、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合理。本文对造价编制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单总结,并提出了一些简单建议,希望对提高工程造价编制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实际施工;结合
公路工程造价贯穿于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包括:前期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必选、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包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等。文章从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实际出发,结合了目前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施工的情况,进一步说明造价编制要与实际施工相结合,合理控制造价。
一、造价编制要与实际施工相结合,合理控制造价。
(一)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使用建造材料。
1、各类钢材燃油料的选择使用。
针对钢材、燃油料价格的频繁变化,造价人员应加强对钢材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强对国家发改委每期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的信息收集,认真摘取其中关于汽柴油零售中准价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利用,以此为基础编制机械台班单价。
2、水泥的选择使用。
在造价文件编制中,对盛产水泥的地区,除部分特殊标注的部位必须采用知名品牌水泥外,其余水泥均应就地取材采用地方产合格水泥,以合理确定水泥单价,使之符合工程建设实际。避免在水泥的使用上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单价偏高。
3、其他材料的选择使用。
平时注意收集权威部门对建材市场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关注各材料价格动态,合理确定材料原价水平。必选方案,使得材料的原价、运距合理,经济,避免由于造价编制人员对目前的市场变化情况缺乏必要的分析与预测以及运距的调查模糊,造成部分材料价格偏高或偏低,给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带来麻烦。如笔者在进行甘肃某二级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时,石油沥青的出厂地有两个方案:一是新疆克拉玛依的沥青,二是兰州河口储备库的沥青。经过出厂价,运距等费用的综合比较,最后采用了新疆克拉玛依的沥青造价更为经济合理,有效地控制了造价。
(二)力求精确使工程量摘取及使用定额贴近工程实际。
1、路基工程造价编制应该立足工程实际情况。
1)如笔者在进行路基土石方造价复核时,发现设计图纸中“每公里土石方数量表”中挖方、填方、本桩利用、远运利用、借方、废方进行调配计算时,存在压实方与天然密实方的系数转换,在进行造价编制时,出现了调整系数错误,填方按照天然密实方进行计算没有调整成压实方,致使计价土方数量比换算系数前增加了上百万元,随后向编制人员提出,及时地修改了造价,保证了公路造价的准确性。这就要考虑到实际施工中压实方与自然方的关系。
2)在概算编制中,要注意填前碾压、挖土质台阶、挖截水沟的数量已经综合到了“概算定额1-1-17”中的“路基零星工程”中,在进行造价编制时,不应再重复使用定额计列。但清除表土的数量不在此项计列,编制造价时需计列。
2、路面工程中应尽量考虑符合施工实际
例如,鉴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估算指标还没有更新,原有的估算指标有时已不能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应尽可能的引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予以补充。笔者在进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中发现,用估算指标来计算路缘石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每立方的造价相差甚远,故采用了新的概算定额进行了计算,使得造价能够符合实际施工的需要。
3、桥涵工程造价编制应尽量考虑细节,熟悉定额所含工序,减少预算误差。
1) 设计对桥涵中的预埋、隐含工程进行处理的时候,设计数量虽有所体现,但是在概预算编制时应避免对这部分已经综合在相关定额中的工程量进行重新套定额的费用重复计算。如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数量综合在定额内;涵洞盖板安装定额中已经综合了铺垫油毛毡支座的工程内容,编制预算时,不要重复计算这部分的费用。这就需要我们造价人员熟悉各章、各节的概预算说明,减少预算误差。
2) 要全面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合理计列桥涵工程中的配套设施费用。造价人员在编制桥梁预算中如预应力箱梁在预制梁的时候所使用的平面底座、预制厂用的龙门架都要考虑计入;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如是水中施工,还要考虑工程所需要的水中施工平台、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考虑钻孔机械类型等相关费用;在进行桥梁加固工程中,经常漏计拆除、凿除混凝土圬工的运输费用。这些费用都应考虑进去。
(三)实际设计中支线、连接线的造价要严格按照标准编制
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支线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有可能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如:笔者在进行张掖至肃南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造价编制时,此项目包括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和一条连接线,其中三条支线都是四级公路标准,这就要求造价人员应按不同等级公路分别进行造价编制;但也发现有些造价人员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全部都采用了主线的编制标准,致使造价偏高,影响了造价编制的质量。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造价工作本来就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要“图省事”、为尽快完成工作任务而放松了对编制质量的要求。
二、公路工程造价所需注意问题。
(一)建立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体系。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为公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咨询机构的成立将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起很好的中介作用。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定额管理体系, 推行“工程量清单”。
随着公路招投标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取得工程项目,不论是国内招投标还是概预算的投资编制,都要求“快”、“准”、“变”。投资报价及概预算编制速度要求“快”;工程项目造价编制要求“准”;计价方法要求“变”。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入,許多施工企业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报价已成完全可能,我们有必要改变过去完全依靠定额的做法。
2002年12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方法座谈会,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量价分离”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量价合一”的公路定额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是不相符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要废除定额,因为定额是完成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标准, 它是科学的、客观的,具有法定的属性。既然定额是标准,其属性是法定的,因此公路定额实际上是公路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量标准。所以它们并不矛盾,我们不但不能废除定额而且应该加大公路定额编制补充的力度,建立科学和完善的定额管理体系,为推行“工程量清单”的办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改进工程量清单计价。
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统一、规范、通用性好;工程量清单应做到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制订可参考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充分利用其合理内核。清单项目的设置,可参考定额的项目划分,通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3个方面,统一项目划分原则。项目划分要尽量细,项目之间界限应清楚,以避免不平衡报价。
同时,本人认为工程量清单要清楚列明拟建工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分项工程名称及相应数量,以及为实现这些实体工程而进行的非实体工程及其费用。项目工程分为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和不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构成工程实体的各分项工程量是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主体的不同而变化。工程量清单明确实体工程量和非实体工程量,既可以防止恶意競争,又体现施工单位管理成本。
(四)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不断加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对国家新办法、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的学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已从被动反映造价结果转向能动影响项目决策, 而且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的准则, 涉及和运用其他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 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由此可见,造价工程师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很好的修养外,还应懂设计、懂施工技术、懂项目管理、懂经济法规法律、懂计算机应用等, 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 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知识的人才。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我国的公路标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2007年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公布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及各地相继出台的“各省补充定额”等新办法,新定额,这就要求我们的造价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市场的动态变化,以便更好地控制工程的有效投入。
(五)工程建设费用的编制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除了以上问题之外,对于征用土地等这部分费用,我们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办法来合理确定费用。如我省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甘肃省政府公布的《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等规定控制征地费用;另外,设计人员在进行征地拆迁调查时,应进行仔细的测量,防止因人为原因而导致的土地占用、房屋拆迁数据、费用不准确而给占用、拆迁工作带来麻烦。
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但最基本、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合理。本文对造价编制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单总结,并提出了一些简单建议,希望对提高工程造价编制质量有所帮助。